Ⅰ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婚後父母贈與女方的房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房產證只有女方一個人名字屬於女方個產
法律依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版由一方父母出資為權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
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Ⅱ 父母贈與給本人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嗎
父母贈與是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區別對待。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前,一方父母對其子女的贈與,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前,一方父母對其子女的贈與,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父母對其子女的財產贈與,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認定父母婚前贈與子女的房產是屬於子女個人財產還是子女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一方父母贈與其子女時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如果是以雙方結婚為條件的贈與,那麼在雙方登記結婚後就應當視為共同財產。如果沒有具體說明是附條件的贈與,那麼就應該認定為是父母一方對其子女的個人贈與。 不動產以及某些動產的取得日期是有據可查的,如:汽車、房產(房產證或備過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存摺、公司股份,這些財產在資料上記載有明確日期,只要早於結婚證上的日期,就無需其它證據。 其它動產如珠寶、古玩、家電等,正規發票顯然是最容易取得而又有力的證據。若沒有發票則需要其它證據證明,比如合同、支付憑證(最好是銀行轉賬憑據)、收據等,此時婚前財產公證有一定價值,它的證明效力明顯比合同、收據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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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新婚姻法中關於結婚後由一方父母贈與的財產是如何規定的
《婚姻法》司法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掘培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婚姻判緩唯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哪族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Ⅳ 婚後父母贈與房子給兒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這個要看是否有復明確制是贈與兒子一方,具體規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4)婚姻法父母對子女個人的贈與擴展閱讀: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葯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
Ⅳ 新婚姻法如何證明是父母贈與子女單獨的房產(房產過戶情況下)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婚後父母贈與房產且只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內,視為只對子女單獨容的贈與;如果贈與房產登記到夫妻名下的,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你父母贈與的這套房產無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已無法挽回。
Ⅵ 父母婚前的贈與是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前,一方父母對其子女的贈與,在沒有特別約回定的情況下,應當屬於答子女的個人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父母對其子女的財產贈與,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認定父母婚前贈與子女的房產是屬於子女個人財產還是子女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一方父母贈與其子女時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如果是以雙方結婚為條件的贈與,那麼在雙方登記結婚後就應當視為共同財產。如果沒有具體說明是附條件的贈與,那麼就應該認定為是父母一方對其子女的個人贈與。
Ⅶ 新婚姻法如何證明是父母贈與子女單獨的房產(房產過戶情況下)
可以在贈與協議里明示贈與一方。若已登記在兩人名下視為贈與雙方。
參考《婚姻法解版釋三》第七條權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還是以北京為例,自2015年1月29日起,北京進一步簡化房產贈與環節中的手續,辦理直系親屬間房產贈與時無需提供贈與公證,而是改為提供親屬關系公證。
所需資料包括親屬關系公證;購房資格核驗通過的結果通知單;契稅完稅憑證;房產證;贈與人身份證;受贈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