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什麼時候取消獨生子女政策
獨身子女政策啟示是我國必須推行基本國策 因為我國人口過於龐大 一方回面在為我國經濟答建設提供充裕廉價勞動力同時 也嚴重滯後我國提高人口素質 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步伐 所以 獨生子女政策在長遠角度看是利國利民大好事 另外 老年人無力贍養問題應當是國家福利問題 而如果老人贍養問題被迫成為子女與老人務必考慮問題 那麼這只能是國家在社會福利上存在嚴重問題 與獨生子女政策無關
當前我國已經面臨巨大人口資源發展......壓力 如果現在不繼續推行獨生子女政策 那麼在可預見不遠未來 我國將被龐大人口徹底推向毀滅深淵......
至於在農村這一落後愚昧......地區 多次拒絕執行這一政策 實際上也阻礙農業現代化建設 不可否認 現在三農問題如此嚴重 一方面與國家過去在農業上不夠重視有關 另一方面 更與農民無節制生育又決定關系......
如果中國希望實現富強 希望實現社會現代化建設 希望構建真正小康社會 希望實現可持續發展 那麼 就必須將獨生子女政策推行到底......
B. 取消獨生子女政策
中國在1980年至1984年確實實行過一段時期的獨生子女政策,但在1984年已經調整為現在的政策框架。現行的政策根本就不是獨生子女政策,而是包含了一孩、一孩半、二孩、三孩多樣政策的一個政策體系,當然也就不存在所謂「取消獨生子女政策」一說。
人口政策是社會政策的一種,從它形成的時候開始,一直就處在與時俱進的不斷調整和完善中。如取消對生育一胎的准生審批,允許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夫婦生育二胎,部分省取消一二胎之間生育間隔時間的限制,允許再婚夫婦生育二胎或三胎等等,都是過去十幾年中調整和完善的結果。
十八大報告中再次強調逐步完善政策,是指統籌考慮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等相關因素,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口發展狀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統籌規劃、循序漸進,逐步完善政策,同時推動完善婚姻家庭、優生優育、性別平等、人口遷移分布、人力資源開發、社會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實現人口中長期發展戰略目標,努力構建人口均衡型社會。其含義非常豐富,不可簡單理解為「取消獨生子女政策」的信號。
一、獨生子女完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要在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著眼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統籌考慮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等要素之間的關系,堅持和完善生育政策。
2、進一步完善人口計生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建立獎勵扶助標准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少生快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以及國家法定獎勵政策的標准,推出更多的人口計生民生項目,促進與相關經濟社會政策的有機銜接,保障和改善計劃生育家庭民生,使他們更多地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3、建立人口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為城鄉居民提供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以及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等服務,不斷提高人口計生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二、提高出生子女人口素質:
中央一直高度重視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加大對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的投入,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體系建設,普及優生科學知識,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國家人口計生委將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發揮組織網路健全、直接面向家庭的優勢,積極探索孕前預防、人群預防的新模式。
2010年國家人口計生委與財政部在18個省的100個縣,啟動了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試點工作,為符合政策、計劃懷孕的農村夫婦(包括流動人口),免費提供19項檢查服務。2012年,項目縣增至1714個,佔全國的60%。已累計有近1000萬名計劃懷孕夫婦接受了檢查服務,篩查出的風險人群全部獲得了針對性的咨詢指導、治療和轉診等服務。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80%,群眾優生知識水平明顯提高,優生意識顯著增強,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發生風險。各地也結合實際,打造了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優生服務品牌,如廣東、廣西、海南針對地中海貧血高發的狀況,實施了「地中海貧血孕前預防項目」等。
C. 如何取消獨生子女證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證或注銷的流程。
申請條件: 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退證,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無效:申請再生育子女的,自向人口計生部門遞交.。
提交材料: 身份證、戶口薄、《光榮證》自願退回有效《光榮證》的,還需提供本人自願退回聲明。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人出具的證明。
(3)解除獨生子女表示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D. 獨生子女證是不是要取消嗎
全面實施二孩政策抄之後,提倡襲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父母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也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的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照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要求再生一個,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此前享受的也不用退還。
2016年1月1日(含)以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E. 為什麼獨生子女補助會因為戶口遷移而取消呢
准確地說,應該是有一些獨生子女優先優惠政策(包括補助在內)會隨著戶口的遷移而被取消。
當前的獨生子女優先優惠政策,由好幾個部分組成:
一是省級的,主要來自於各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如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等;
二是縣級的,主要由縣級人民政府出台,如「雙農獨女戶」 的中考加分;
三是來自於鄉鎮或街道的,如獨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的補貼等;四是來自於行政村或社區的,如參加孕環情檢查的補貼等。但上述四級出台的政策,都是各顧各的,除了全省統一的外,各縣級以下出台的政策都結合當地實際各不相同。
因此,當戶口從A地遷移到B地後,享受的獨生子女政策就會不一樣。戶口遷移的當事人完全可以遇上在A 地享受的政策在B地卻享受不到的情況。
(5)解除獨生子女表示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F. 鄧芳芳是獨生子女嗎鄧芳芳是獨生子女,請問取消了嗎
我只知道王芳芳不是獨生子女。還有,獨生子女不能取消,只是現在可以不獨生子女了。原有的獨生子女享受的政策不變。
G. 獨生子女證取消後會有什麼影響
由區、縣計劃生育辦公室簽發的,證明獨生子女身份,並按規定享受有關獨生子女待內遇的憑證。本著國家指導和群眾容自願相結合的原則,凡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婦,經過申請並經有關單位批准可發給「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家庭憑證可以享受國家或集體規定的對獨生子女及其家庭的獎勵和照顧:如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國家職工中的獨生子女母親,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適當延長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並不影響其調資、晉級;農村實行生產責任制的地區和單位,獨生子女家庭包產任務低一些,或多承包一些責任田等。
按現行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在已經領取「獨生子女證」並享受一切福利待遇後又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應當及時收回「獨生子女證」,並取消有關福利待遇,分期退還已領取的保健費。經組織同意後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從懷孕時起,收回「獨生子女證」,已領取的保健費不再收回。
H. 獨生子女證能取消嗎
你好,可以的。辦抄理2胎准生證時當地社區會收回你的獨生子女證。連同你領取的獨生子女補貼一起收回。當然你休的產假就沒人收了。很多人辦理獨生子女證就是沖著產假去的。
現在最新的政策是,之前領的獨生子女費不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