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為婚後子女出資購房,是借款還是贈與
我覺得這應該是贈與而不是借款,因為父母和孩子還是很親的。
2. 子女出錢給父母看病算是借貸還是贈與
是贈與,就像父母從小出錢養大子女,供子女上學吃飯一樣的。更多的是責任和義務
3. 父母借錢給子女要付利息合法嗎法律贈予的東西可以要回嗎
這樣做合法。因為錢是父母掙的,父母已經把你們撫養長大成人。已經盡到了義務。現在對你們幫是情分,不幫是本分。父母贈與你們的東西現在要回是有原因的。你們要從自身找原因。是否你們的做法讓父母傷心,造成現在的局面?只要你們對老人付出了相信父母能夠改變觀點的。
4. 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出資是贈與還是借款,如何判
面今居高房價少輕夫妻買房父母都給予定支持比較見:首付款由輕夫妻或雙父母資助銀行按揭由夫妻自行歸房屋產權登記夫妻或雙名 幾夫妻離婚資助房款父母否權要房款呢 根據《高民院關於適用〈華民共婚姻〉若干問題解釋(二)》(簡稱高院解釋)第22條第二款:事婚父母雙購置房屋資該資應認定夫妻雙贈與父母明確透露表現贈與除外 海市高級民院發布《關於適用高民院婚姻司解釋(二)若干問題解答()》(簡稱海高院解答)該解釋作更具體詳盡解答: 我認條文應認定父母實際資其具體意思透露表現明情形社理發推定贈與若事證據證明其與資間構借貸關系則能適用該條規定該證據應事離婚訴訟前構離婚訴訟父母作贈與意思透露表現陳述或證明尚足排除贈與推定實踐於夫妻婚父母資購買房屋產證登記資者自名社理發認定明確向自贈與該部資應認定所…… 根據我《合同》第185條:贈與合同贈與自財產償給予受贈受贈透露表現接受贈與合同 知我審理婚姻案件司實踐婚購房父母資認定贈與普遍原則(需要特別證據)認定借貸例外(由主張借貸關系舉證且證據形應離婚訴訟前非離婚訴訟); 認定及其配偶雙贈與普遍原則認定贈與例外(需要房屋產權登記資者自名或其明確意思透露表現)筆者認雖海高院解答比高院解釋更加具體具操作性其仍脫離沒其證據認定贈與原則該處理原則顯與我《合同》關於贈與規定相致利於珍合權益眾所周知我非注重情面親間經濟往即使家都知肚明借貸關系定寫借條 現房價言購房資助往往都萬甚至幾十萬能輩血輩婚姻解體由於拿寫借條些要承受精神痛苦能承受經濟巨損失鑒於目前司解釋規定勸告善良拿巨資幫助輩除非已經確定自該款項贈與給或及其配偶否則請務必要求及其配偶具借條父母幫助買房數輕購房主要資金源父母資借款贈與贈與自贈與雙父母錢幫取產權僅資離婚爭議焦點父母資購買房產究竟認定呢需要具體情形具體析情形:婚前父母資產權登記自名離婚房產何處理若婚前購房父母全額資且產權登記自名則該房屋屬於登記婚前財產沒其相反約定離婚另自權主張割;若婚前購房父母購房款部剩餘購房款其按揭貸款式支付婚內夫妻雙共同貸則離婚般房判歸登記所由其繼續支付剩餘貸款於婚內共同貸部(包括本金利息)及其產增值則由房另做補償 情形二:婚前父母資產權登記另名離婚房何處理婚前父母結婚購房資即使產權登記另名般認定夫妻共同財產非登記財產非登記權要求割房屋若其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或者雙間其相反約定除外情形三:婚前父母資產權登記雙名離婚房產何處理婚前父母結婚購房資產權登記雙名應認定雙共同財產雙約定共式共同共或按份共並約定按份共情況進步約定各自份額則按約定享產權雙共式沒進行約定則視等份共情形四:婚前雙父母均資產權登記雙名離婚房何割婚前購房雙父母均資應認定各自贈與能產權登記雙名理解雙贈與雙尚婚姻關系即使雙結婚目購房畢竟能否結婚仍變數雙父母都資情況難推定明確贈與雙同依據《物權》第103條規定共共產或者產沒約定按份共或者共同共或者約定明確除共具家庭關系等外視按份共
5. 父母給子女的錢是贈與還是借款該如何鑒別
這位知友,"父母給子女的錢是贈與還是借款",如何界定,要看一是承若,二是看是否有借據,無借據,一般為贈予。
6. 子女買房父母出錢 是贈與還是借貸
算是贈與。
一、贈與過戶
1、費用 免徵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但是需要增加
⑴公證費 40元/平米*產權證面積
⑶契稅的徵收 不論房產什麼情況都需要徵收全額契稅
其他費用和正常過戶都一樣
2、所需材料
⑴公證處需要賣方夫妻雙方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一套、買方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產權 證復印件一套
⑵不需要經過地稅局直接可以過戶。
⑶房管局需要材料同正常過戶基本一樣只不過還需要公證書原件一份。
二、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6)父母給子女的錢是贈予還是借款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7. 父母給子女的錢,是否應該歸還
看情況,給的時候說是借的,就應該歸還,給的時候說是給的,就不用歸還。但是,做為子女的,困難的時候,父母幫襯了,有錢了還是還父母,這樣會好些 ,畢竟父母老了,掙錢難,年輕人正是努力掙錢的人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