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江蘇省獨生子女有什麼優待政策
根據《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且落實有效節育措施的,可領取《獨生子女證》,憑證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不低於四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二)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醫療、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可享受優惠和照顧。
第二十六條 獨生子女父母是雙職工的,獎勵金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一方屬職工,一方屬純農業人口或城鎮待業人員的,則全部由職工所在單位負擔。
前款獎勵金,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工福利費項目中列支;農業人口在鄉(鎮)統籌費中列支。
獨生子女父、母是個體工商戶的,獎勵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從個體工商戶中統籌解決。統籌標准由政府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七條 凡領取《獨生子女證》,按規定年齡退休的職工,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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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內容
一.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貳』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
各地規定不同,以山東為例:
根據《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
一、充分認識做好一次性養老補助工作的重要意義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以下簡稱一次性養老補助)。落實此項政策,對於解除企業職工的後顧之憂,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實相關規定,切實維護好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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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
發放對象資格確認及發放辦法
1、資格確認。正常運轉企業的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對象,資格確認工作由企業負責;進入破產、改制、重組程序的企業,由企業或破產清算工作組組織資格初審,企業主管部門負責資格確認;破產、關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對象,由企業主管部門、衛生計生部門、人社部門負責資格確認。
在政策過渡期內(2001年1月到2002年9月企事業退休的部分人員,具體內容詳見政策解釋)未享受加發本人標准工資5%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參照上述內容予以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對象資格確認。
2、發放辦法。正常運轉企業退休職工及與正常運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託管後辦理退休的人員,由所屬企業負責發放;進入破產、改制、重組程序企業的退休職工,由相關企業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發放;
破產、關閉企業的退休職工,由企業主管部門初審,經人社部門和衛生計生部門確認,並經公開公示無異議後,由市財政部門和市衛生計生部門委託銀行進行發放。
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企業,每半年向企業主管部門報送一次發放情況,企業主管部門每半年向市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一次所管轄企業發放落實情況。
『叄』 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規定如下: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不過各地的標准不一樣。
『肆』 江蘇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有哪些獎勵政策
江蘇省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規定:
第二十九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第三十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伍』 退休人員退休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補助嗎
可以領取,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
法律依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七條
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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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一條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
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第十二條 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定居的;
(二)夫妻雙方均為邊境地區居民的;
(三)經市(地)政府(行署)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鑒定,兩個子女中有殘疾兒,且醫學上認為能夠生育健康兒的;
(四)特殊情況經省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的,並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第十三條 少數民族也應當實行計劃生育。
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鄂倫春、鄂溫克、赫哲、達斡爾、柯爾克孜、錫伯、俄羅斯族的,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後,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第十四條 再婚(不含復婚)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再婚前合計只生育一個子女,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再婚前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後沒有生育子女的。
第十五條 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生育登記服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陸』 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有獨生子女補貼嗎
退休有補貼。
1、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免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相關獎勵和優待:
(1)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2)企業職工退休時,給予一次性補助,具體標准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
2、補貼所需經費
(1)是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承擔;
(2)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
(3)國有企業改制、破產的,其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資金的發放依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6)江蘇省獨生子女的退休人員補助擴展閱讀:
1、針對過去獎勵沒有覆蓋到的獨生子女家庭,對於2002年9月1日~2011年3月14日期間退休的企業職工,未享受獎勵政策的給予一次性補發2000元;
2、對於2007年11月17日~2011年3月14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城市無單位居民,未享受獎勵政策的給予一次性補發2000元。
3、對2011年3月15日後退休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企業職工或者城市無單位居民,給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的補助;
4、終身無子女或者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的職工,給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的補助。
『柒』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獨生子女補助費嗎
事業單位退休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一、一次性獎勵對象
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退休時未享受加發5%養老金待遇的持證退休人員。
符合以上獎勵條件、已死亡的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予以補發。
2008年1月1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待省政府有關政策進一步明確後執行。2016事業單位退休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
二、獎勵標准
一次性獎勵金的標准為每人人民幣3600元。
三、資金來源2016事業單位退休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
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的規定,在澄部省屬企業以及稅收級次屬中央和省的企業(以下簡稱部省屬企業),由其自行解決;其他對象的獎勵金先由市財政統一支付,以後根據企業人員具體情況由市財政、有關鎮(街道)、開發區、臨港新城分別承擔。
四、資格確認及發放程序
(一)本人申請
持證退休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和《職工退休養老證》,向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或部省屬企業提出申請,填寫《江陰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請表》;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憑有效證明及相關材料代為申請。退休後居住在外地的人員,到原退休單位所在地的鎮、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辦理一次性獎勵登記手續。
(二)資格確認
1.鎮、街道、辦事處人口計生部門負責審核《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證明的有效性,並將人員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審核企業退休人員身份及退休時間、生存狀態、養老金待遇發放情況等事項,在澄部省屬企業負責審核本企業人員資格。
2.經審核的名單在提出申請登記的所在社區(村)或在澄部屬企業張榜公示 10天,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3.公示期滿後,對無異議的,鎮、街道、辦事處人口計生部門將有關申報材料報市一次性獎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符合享受一次性獎勵通知書》,並由社區、村或企業做好解釋工作。
(三)獎勵金發放
人口計生和勞動保障部門根據審核確認的名單,共同做好獎勵金的發放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資金撥付工作。
在澄部省屬企業獎勵對象的獎勵金,由企業按標準直接發放給本人。
養老金由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獎勵對象的獎勵金,在財政資金撥付到位後,通過養老金發放賬戶代為發放;其餘人員的獎勵金,由人口計生部門在財政資金撥付後負責發放。
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 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 常政發〔2009〕27號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現將《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
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
為了對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06〕4號)的規定,現就我市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企業退休人員(以下簡稱「持證退休人員」)實行一次性獎勵提出如下意見:
一、獎勵對象
一次性獎勵對象為1996年1月1日以後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退休時按新老辦法對比後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待遇的持證退休人員(含終身無子女的企業退休人員,下同)。
符合上述規定的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予以補發,一次性獎勵金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領取。
二、獎勵標准
常州市市區未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為每人3600元;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按其未足額享受的比例對應享受。
三、資金來源及實施
(一)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市區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不再由企業承擔,改由各級財政承擔。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戚墅堰區所需資金先由市財政墊支安排,再按企業屬性由市與區分別承擔;武進區所需資金由武進區承擔。
(二)2008年1月1日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06〕4號)文件執行。
1. 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個體工商戶支付,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
2. 依法實施破產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
3. 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待省政府進一步明確後由市政府組織實施。
(三)武進區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的發放,由武進區組織實施。
(四)部省屬企業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及發放,由其所在企業自行組織落實。
四、辦理程序
(一)市區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的申領程序:
1.
申請。持證退休人員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持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與領取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持證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及上述相關材料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2.
受理。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負責受理申請,當場核對申請材料,並將經核實的相關證件的原件退還申請人。為方便申請人,可以在社區居(村)委會設立代辦點。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對受理的申請材料應及時登記造冊,建立檔案,上報區人口計生部門。
3.
審核。區人口計生部門收到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上報的申請材料後,應及時將有關信息錄入一次性獎勵信息系統,編制享受《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次性獎勵退休人員花名冊》,報市人口計生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
4.
公示。經審核符合一次性獎勵對象的,材料返回區人口計生部門,由所在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填寫《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可享受一次性獎勵名單公示表》,在所在街道(鎮)和社區居(村)委會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審核不符合一次性獎勵對象的,由市人口計生部門出具《不符合一次性獎勵對象通知書》,交區人口計生部門通過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送達申請人,並做好解釋工作。
5.
發放。一次性獎勵金從2009年起分四年發放到位,其中2009年發放1996年1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2010年發放2000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2011年發放200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2012年發放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
財政部門於每年9月底前根據審核確定的獎勵資金數額劃撥到社保經辦機構,由社保經辦機構通過持證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的銀行賬戶代為發放。對已死亡的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市財政部門根據審核確定的獎勵資金數額劃撥到市人口計生部門,由市人口計生部門通過新建立的銀行卡發放。
在市區的部省屬企業一次性獎勵金發放方案需報市人口計生部門備案。
(二)市區2008年1月1日以後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的申領程序:
1. 申請。本人退休前憑《居民身份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向所在企業、個體工商戶提出申請。
2. 公示。企業、個體工商戶初審並公示5個工作日。
3. 發放。公示無異議的,由企業、個體工商戶於持證退休人員退休時一次性直接發放給本人。
4.
備案。企業、個體工商戶於次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所在企業、個體工商戶發放一次性獎勵人員名單報企業、個體工商戶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備案。區人口計生部門對屬地企業、個體工商戶一次性獎勵金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數據匯總,並於次年2月底前報市人口計生部門備案。
五、組織管理
(一)加強領導。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班子,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工作。
(二)宣傳培訓。各相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強對持證退休人員實行一次性獎勵工作的宣傳,使廣大群眾了解有關政策規定。人口計生、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對參與對象確認和資金發放等工作的人員組織專門培訓,明確要求,把握政策,嚴格程序,規范流程。
(三)組織實施。人口計生、財政、勞動保障、國資等部門要根據本意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周密安排,有序推進。
(四)監督管理。財政、審計、監察、總工會等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及時兌現一次性獎勵金,切實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依法維護實行計劃生育群眾的合法權益。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行為,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六、相關規定
(一)金壇市、溧陽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參照本意見執行。
(二)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捌』 江蘇省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有特殊補助嗎
有,獨生子女的父母是農業戶口的過去六十歲就發補助,農村是一年大概一版千八,城鎮戶權口的現在應該是50周歲時調工資,每個月漲自己工資的百分之五,大概是這個數據,因為我附近的有這種情況,具體數字我怕說不太准了
『玖』 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如何領取獨生子女獎勵
應該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你可以去無錫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