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2014年辦的獨生子女證,是農村戶口,醫保是不是可以不用交
當然不是,你要去辦合作醫療的.
B. 2019年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獨生子女證是以前法律規定獨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辦理的證件,可以享受到規定的獨生子女政策的補貼。但是,隨著我國二胎政策的實施,國家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證的辦理,因此是不能進行補辦的。
C. 2014年出生的孩子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不可以了,因為現在已全面放寬二胎了
D. 14年辦的獨生子女證。如今國家放開二孩政策,對於這個補貼還有嗎具體是怎樣的(以前1年好像是12
2014年辦理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到了相關待遇的,且目前該夫妻還沒有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可繼續享受規定的獨生子女父母優先優惠政策,包括你所說的「120元」(那不叫「補貼」,而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這在你省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是有明確規定的,你可自行在網上查閱你省的這個《條例》。
以浙江省為例:現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申請,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三十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已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項待遇:
(一)領取每年不低於一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女方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哺乳假,工資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二)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給予女方產後一年假期(含法定產假),工資照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E. 2014年出生的小孩現在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目前復獨生子女證已經制基本停辦。
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受理時間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時間略有差異,有的省份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實際上,從現在的時間看,已經基本不能辦理了。
F. 辦了獨生子女證一年有多少錢
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年發給12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1、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2、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4、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5、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二、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G. 我2014年辦的退休,當時沒拿獨生子女證去,現在已經退了五年了,可以補獨生子女
答: 2014年辦的退休,當時沒拿獨生子女證去,現在已經退了五年了,應該可以補獨生子女費
祝學業有成
步步高升
H. 我家孩子是14年的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可以到相關部門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