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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個稅法獨生子女父母離異的情況

發布時間:2020-12-25 12:38:03

❶ 新個稅,非獨生子女約定或指定分攤全額2000元可以么

不可以的,只有獨生子女才可以填寫2000元金額。
你是非獨生子女,無論你們是採取協商,均攤,還是指定,一方的最高抵扣金額最高就是1000元。所以就是指定你是贍養人,那你也只能填1000元,不能填寫2000元。
新的個稅附加稅政策網上都有明確解釋和解答,你可以具體看一看

❷ 個稅扣除贍養老人再婚是不是都不算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父母離異後再婚如何享受個稅專扣?稅務總局回應
華夏經緯網 2019-01-09
中新網1月9日電 獨生子女父母離異後再婚,作為贍養人如何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針對這個問題,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今天上午進行了回應。他透露,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❸ 贍養老人的個人所得稅減免非獨生子女的可以指定一方扣除嗎

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攤扣除,但非獨生的,每個子女分攤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贍養老人的個稅扣除規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3)新個稅法獨生子女父母離異的情況擴展閱讀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而言,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的,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對於多個孩子的家庭而言,如果兩個子女中的一個沒有贍養父母能力,也不能由餘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的扣除標准。按照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2000元/月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

同時,雙胞胎也不可以按照獨生子女享受贍養老人扣除,雙方需要共同贍養父母,每個子女都不能獨自享受2000元的扣除額度。

而如果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非獨生子女納稅人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2000元/月的標准扣除。

❹ 新個稅中非獨生子女父母離異後,如何享受贍養老人

即便父母離異,也具有法定贍養義務,只要父或母一方年滿60周歲,即可扣除贍養老人支出,非獨生子女分攤合計扣除2000元,每人最多扣除不超過1000元。

❺ 女方是獨生子女但沒有工作,男方在贍養父母方面如何申報個人所得稅

男方沒有辦法扣除贍養女方父母的那一塊哦,這里的「被贍養人」是指父母,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贍養岳父岳母或公婆並不在扣除范圍之內。你是獨生子女,每個月可以扣除2000

❻ 2019新個稅法,非獨生子女贍養一位60歲以上老人和贍養兩位60歲以上老人,專項扣除額最多都是1000嗎

這個你要問一下,你要問一下你當地政府,這個根據當地還不一樣呢。

❼ 獨生子女個稅專項扣除如何判定

樓主給出的信息不是很足,我們這樣來討論:
第一種情況
父母在離異前回,您還有其他兄弟姐妹,即答使父母離異後,由您一人贍養您父親,也不能按照獨生子女的標准來享受專項扣除,所以父親再婚後生一女,一女隨女方,只能按照非獨生子女的標准來享受。
第二種情況
父母在離異前,您是獨生子女,如果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此之外,就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所以,您父親這一方顯然不符合獨生子女的條件;如果您母親一方只有您進行贍養,還是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標準的,否則就不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❽ 父母是重組家庭,雙方子女如何申報個稅贍養信息

你這種情況可以來按獨生子女享受源2000的扣除。
中新網1月9日的新聞《獨生子女父母離異後再婚如何享受個稅專扣?稅務總局回應》中寫道,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表示,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時,納稅人需註明與被贍養人的關系。

❾ 個人所得稅對獨生子女定義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表示,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內重新組建容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你不是你母親的唯一法定贍養人,因為你母親離異前育有一女,也就是你姐姐,她同樣有贍養你母親的義務。因此,你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扣除。

❿ 新個人所得稅對獨生子女定義問題

新個人所得稅對獨生子女定義,基本上沿用《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的相關規定(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同時從明確了獨生子女,必須是父母任何一方的唯一法定贍養人。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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