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8年戶口遷移怎麼辦理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1)獨生子女出國定居父母怎麼辦擴展閱讀:
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居民、職工家屬城鎮戶口申報落戶:
由本人持
(1)落戶申請書;
(2)被投靠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
(3)投靠人原籍戶籍證明;
(4)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5)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業證明;
(7)投靠人戶口是兵團的,由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無業證明,到所在派出所申報,由戶籍警核實後填寫"申請入戶審批表"的簽署意見,並由戶籍警給申報人填寫《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交申報人,申報材料經所長審核後,上報分(縣)公安局審批並列印准遷證下發各派出所,申報人憑《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回執領取准遷證。
成建制單位搬遷落戶:
由申請單位向人民政府寫出報告,市公安局根據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戶花名冊審核提出意見,報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會同有關單位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徵用土地落戶:
由單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協議;(3)安置協議;(4)落戶人員花名冊,由市公安局根據人民政府的批文,計委下過的計劃,由市公安局批准後,到派出所落戶。
㈡ 夫妻一方為北京戶口,另一方如何投靠落戶
如果京外一方屬於幹部身份,在京一方在市屬委、辦、局、總公司(集團)工作。
依據關於解決中級專業技術幹部夫妻兩地分居問題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號的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請解決夫妻分居:
1、在京一方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幹部;
2、夫妻雙方都是國家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在京一方工作滿三年的幹部;
3、京外一方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且系北京急需的專業技術幹部。
具備上述條件之一,並經區、縣、局(總公司)人事部門考核同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如果京外一方為在職工人,京內一方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不在中央單位工作的居民(申請人),其配偶為外地在職工人,且屬於以下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辦理配偶調京工作:
1、申請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請人因傷、病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部分以上護理依賴者);
2、申請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歲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3、申請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歲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4、申請人為女方,配偶在津滬,分居5年以上;
(2)獨生子女出國定居父母怎麼辦擴展閱讀:
對於夫妻投靠落戶到北京條件是嚴格的,要求申請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十年、夫妻雙方有一方在京擁有常住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可以辦理北京戶口。
或者符合解決幹部夫妻兩地分居相關政策,可提供京單位和單位集體戶口所屬公安局同意書辦理投靠北京戶籍配偶落戶。
一、戶籍改革明確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
戶籍改革以後,國家發布《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
二、北京當地婚姻投靠基本要求
根據當《北京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可以了解到,當地對於配偶具有外省市戶籍,符合如下條件可以申請投靠愛人進京入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三、符合解決幹部夫妻兩地分居相關政策,可提供京單位和單位集體戶口所屬公安局同意書辦理投靠北京戶籍配偶落戶
根據當地政策,對於滿足《關於進一步做好解決幹部夫妻兩地分居問題工作的通知》的公民,還得提供相關部門同意以後才可以根據該政策投靠配偶落戶北京。
㈢ 佛山入戶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條件
1、購房入戶
在我市購買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辦理房產證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市外戶籍人員可辦理購房入戶:
(1)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助理級專業技術、技師以上資格的;
(2)在我市投資、興辦企業,注冊資金20萬元以上的;
(3)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費連續3年以上。
2、常住人員入戶
在我市經商、就業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在市內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入戶:
(1)連續在我市經商,就業暫住7年以上;
(2)連續在我市居住並繳納社會保險費5年以上;
(3)連續3年在我市居住,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5萬元以上,並已繳納社會保險費;
(4) 受表彰、獎勵入戶
註:在各區經商、暫住、繳納社會保險、納稅的,應在所在區申請入戶,不得跨區入戶;在市一級經商、繳納社會保險、納稅的,可任意一個區入戶。屬於區級獎勵的,應在所屬區入戶,不得跨區;屬於市級獎勵的,可在任意一區入戶。
3、夫妻投靠入戶
(1)被投靠方在戶口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
(2)被投靠方已辦理《房產證》
(3)獨生子女出國定居父母怎麼辦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1、申請遷入
到遷入地公安機關戶政窗口申請。
2、審核審批
公安機關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批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同時簽發《准予遷入證明》,不批準的,同時通知申請人。
3、辦理遷入
申請人持身份證、《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第二聯、遷入人員的身份證、入戶地址戶口簿到申請入戶的公安機關戶政窗口辦理入戶手續。
㈣ 父母戶口遷入北京的問題
1:受理條件,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的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必須滿足被投靠人是獨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戶口都在北京、上海、重慶這幾個地方。
4:父母兩個人一起提出投靠申請,如果一方已經過世,需提供死亡證明。
5: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市局批准後辦理。
6:提供的證件證明,入戶申請書,申請人的《退休證》、《居民身份證》。
7: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獨生子女出國定居父母怎麼辦擴展閱讀:
隨遷人如系獨生子女的,系二胎子女的,當地計劃生育部門須出具准生證,超計劃生育的須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處理決定。
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未婚證明;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