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湖北省現在能補辦獨生子女證嗎
不能,因為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已經調整,全面放開了二孩,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證,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都不再補辦獨生子女證了。
㈡ 現在湖北省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不可以了,按照相關規定從2016年7月1日起,已經全面停止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㈢ 湖北獨生子女證如何辦理
小孩出生後,憑准生證、出生證明到單位的計劃生育辦公室(一般在工會),領取一張版獨生子女證的權申請表,填好後請單位蓋章,然後拿到當地居委會。如果沒有單位的,就直接到轄區居委會去。
居委會會進行生育審核,然後出具個證明(有的就是個蓋章的條子)。憑條子、准生證、出生證、戶口本到轄區的街道辦事處辦理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還需要一張一家三口的合影,可以先照好了再去。
另外,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跑的地方和給小孩上戶口是一樣的,可以同時辦理。也可以上完戶口後,再填表去街道辦事處辦理。
㈣ 湖北省現在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2010年出生的沒有辦獨生子女證,請問一下,2017年還可以辦不
㈤ 現在還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5)湖北現在還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