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青島市退休獨生子女費能領多少如何辦理
《青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若干規定》
第二十三條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有以下優惠待遇和獎勵:
(一)從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月起至子女年滿14周歲止,每月給予不少於13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50%。機關、事業組織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
企業從公益金中列支;城鎮無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戶籍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區市財政予以適當補貼;
(二)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5%的退休金,加發後超過100%的部分不予計發,其經費從原工資渠道列支。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三)獨生子女的醫葯費、就讀普通中小學接受義務教育的雜費和普通高中、職(農)業高中的學費,可按有關規定由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報銷;
(四)未成年獨生子女死亡的,可給予其父母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補助,所需經費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渠道列支。
第二十四條符合生育第2個子女條件,有生育能力,自願不再生育,且已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由夫妻雙方單位分別發給不低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所需經費,機關、事業組織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從公益金中列支;城鎮無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戶籍所在區市人民政府或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負責兌現。
放棄生育第2個子女並獲得有關獎勵後,又要求生育第2個子女的,追回其已獲得的獎勵;再次申請放棄生育第2個子女的,按第一次辦理放棄生育第2個子女的獎勵標准,兌現獎勵。對單位有能力支付但是不支付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職工可以要求企業的主管部門協調企業解決,也可以要求企業所在的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企業經營困難、暫時無力支付的,可以要求企業與職工簽訂分期支付協議,分期支付一次性養老補助。
❷ 青島企業怎麼申領獨生子女費
二胎都開放了,那裡還有獨生子女費用,去年一開放就取消了
❸ 外地戶口在青島退休可以領獨生子女費嗎
1、如果最後辦理退休的公司在青島,可以主張獨生子女費;
2、可以向最後辦理退休的公司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費的手續;
3、領取獨生子女費的時效為自達到退休年齡之日起一年之內。
關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識。
❹ 關於青島市退休人員領取獨生子女費的問題
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辦事處填表辦理,現在辦估計2020年底能拿到錢,我今年四月初交的材料,到現在也沒拿到錢,說是財政沒錢
❺ 在青島企業退休,領取企業獨生子女費,60歲之後還能領取農村戶口的每月獨生子女費嗎
獨生子女費只能領取一份。
不能重復領取。
現在都是聯網的,想矇混過關恐怕不好辦。
回答完畢
❻ 青島市退休職工怎樣辦理領取獨生子女養老一次性補助費
我青島的
到退休單位領錢
錢數是上年全市平均工資的30%
2011年青島平均工資是32763
元
今年2012年你領到的內是9828元
我剛給我容爸爸辦的
如果單位不給
你到單位所在街道協調
也可以到你戶口所在的街道具體問問
已經很詳細了
加分
❼ 2016年青島市年滿60歲父母領取獨生子女的補貼需要那些條件
你好
獨生子女費是全國統一的,
一個人一個孩子10元錢,
男女雙方各一半,如果男方有專單位女方沒屬有單位的話
,男方單位一個月發5元錢,女方由社區街道統一發放,
一個月5元錢。如果雙方都有單位,
由各自的單位發放,一人5元,
如果雙方都沒有單位,由所在的社區街道一個月發放10元
滿意請採納
❽ 青島獨生子女的父母退休後如何領取一次性獨生子女補貼
持有青島《獨生於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享有的補助費包括以下幾項:
(一)從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月起至子女年滿14周歲止,每月給予不少於13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50%。機關、事業組織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從公益金中列支;城鎮無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戶籍所在地的鎮人民政 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區市財政予以適當補貼;
(二)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5%的退休金,加發後超過100%的部分不予計發,其經費從原工資渠道列支。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三)獨生子女的醫葯費、就讀普通中小學接受義務教育的雜費和普通高中、職(農)業高中的學費,可按有關規定由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報銷;
(五)符合生育第2個子女條件,有生育能力,自願不再生育,且已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由夫妻雙方單位分別發給不低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所需經費,機關、事業組織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從公益金中列支;城鎮無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戶籍所在區市人民***或鎮人民***(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負責兌現。
(六)對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並且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原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不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給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線三分之一的照顧。
(七)建立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對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且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年滿49周歲後,每人每年給予1200元或960元扶助金。
❾ 我是濰坊人。戶口遷移到青島了。我的獨生子女費在哪裡領
戶口遷移到青島了,可以在青島領獨生子女費
❿ 青島地區2016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目前有退休人員,符合獨生子女條件,可領取,退休當年的 年社平工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