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獨生子女證補助提高至430元/月假的!
近期在網路、微信朋友圈流傳一則關於獨生子女補助的消息:從明年起,領了《獨生子女證》退休的夫婦,每人補助將從每月106元,提高到每月430元!故符合條件沒有領證或證件丟失的,務必於今年底前,抓緊辦理,逾期將永不再辦或補辦!以後《獨生子女證》將退出歷史舞台!不再生育或不準備再生育的獨生子女家庭,需要馬上辦理,否則以後相關政策就享受不到了!(小編被接連幾個驚嘆號嚇壞了...)
全國多地出現此傳言後,當地的衛計部門對此也進行了辟謠。部分地區規定如下:
河南省規定,如果孩子出生在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同時,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如果家裡的孩子出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後,即便只生一個,也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另外也表示,更換居住地獨生子女證不用更換,只要獨生子女證是真實的,在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和獎勵扶助金時都是有效的。
河北省規定:1、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不再享受獨生子女家庭的獎勵。 2、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其他符合原政策規定條件的,仍可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3、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即:2016年1月1日前,應當享受計劃生育獎勵和相關扶助政策的計劃生育家庭可繼續享受。
莆田市衛計委工作人員對此表示,目前,除了農村居民(農民)、城鎮居民(非退休的幹部、職工)外,省市兩級並沒有對退休的幹部或職工領證後按月「補貼」的規定。至於《獨生子女證》辦理一事,該工作人員表示,2015年12月底前,只生一個子女的夫妻,按現行政策仍可依法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