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怎麼辨別真偽 上網可以查嗎
獨生子女證上網查不到,需要到計生部門查詢真偽,其他部門無法查詢。
《生育服務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均由各省人口計生委統一監制,由各鄉鎮(街道)計生辦負責辦理。若需要查詢真偽,只能向當地人口計生部門查證。國家、省均無對外查詢系統。
2. 怎樣查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號
如果有工作的抄話,那樣以前單位都有你們交過的獨生子女申請表,你去找出來,拿到辦事處計生辦理獨生子女證,如果沒有工作的話,以前辦獨生子女證的時候,在哪辦理的,那個地方都留有檔案,把那個申請表拿回來到辦事處就可以了
3.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證申請怎麼寫
我離婚 小孩 跟 前夫 我現在的老公 沒小孩 我想在生個小孩 現在想退獨生子女 正書 請問退證申請怎麼寫
4. 獨生子女證的編號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編號有二種:一是年份加序號;二是按辦理的順序編號。具體詳情請到戶口所在地鎮(街道)計生辦咨詢
5. 獨生子女證是怎樣編號的
新式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序號一般由電腦生成或者早就印好的
如果是電腦生成,有地域碼一般六位,省市區各2位(這個和准生證不同哦)
然後是年份2位加編碼。
6.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中申請理由如何填寫
各地申請表格式不統一,一般不需要填寫。需要填寫理由的,參照以下聲明:「XX夫妻(離異、單親,為符合條件一方)已生育(收養)一名子女,自願不再生育或收養。本人保證上訴情況屬實,願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該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實施將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但是現在各省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具體規定存在差異:格式全國沒有統一,申請表格,辦理機關或有不同,具體申請條件也不盡相同。獎勵項目、標准也各不相同。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9)子女滿16周歲,符合條件也可申請,但不享受相應獎勵政策。
二、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三、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