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與父母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在當事人符合戶口所在地的分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辦理單獨立戶:
1、分戶條件:當回事人年滿18周歲答、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等;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可以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⑵ 我和父母分戶口5天能合並嗎
和父母的戶口剛辦分開五天就要合並,即使人家派出所戶籍給你辦也不要去辦了!因為如果立馬去辦理合並,明顯就是咱們這邊有問題,或者是辦事太唐突,太不理性,同時也是多人家的勞動成果不夠尊重。所以建議還是在挺一段時間再找個合理的理由辦理戶口合並吧。
⑶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條件有: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結婚。
分戶需要資料:需要攜帶本人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親屬證明,戶主、房主同意落戶證明,合法的房產手續(合法的房產手續包括農村宅基地證。
一、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
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雙方並不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過個的,這種情況,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分戶。
在農村有部分年輕人由於工作原因,長期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由於彼此不互相依存,也就有了分戶的先決條件,這樣的情況若是申請分戶是符合標準的,子女可以獨立門戶的。
二、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
要求分戶的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也就是說要求分戶的子女達必須到能自立門戶的標准,擁有穩定的工作,有養活自己的經濟能力。
自己都不能掙錢養活自己,還得啃老的啃老族能說是獨立嗎?恐怕連自己都照顧不好怎麼自立門戶,實質還是依賴父母的巨嬰。
三、結婚
結婚可以成為分戶的條件和理由。
農村家庭一般兒女較多,獨生子女的少,若是兒女結婚後都還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很不方便的,現在農村分戶政策規定子女在婚嫁之時,則有必要與父母分開居住,這種情況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戶要求。
兒女結婚分戶,小家庭成為獨立的一戶,而不是和父母擠一起也可以減少婆媳矛盾的發生。
⑷ 和父母戶口分開還能合戶口嗎
符合條件(如:父母戶口本上無其他子女等)的前提下,可以:
1、當事人和父母專應各自帶上屬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並(合)戶證明;
2、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書面申請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⑸ 一戶一宅,已分戶的父母一定要和子女合戶嗎
中華人名共和國戶籍法規定,只要合法登記的戶籍都合法,因此你和父母已經分戶如果登記了,就不一定非要在合戶,至於到底合不合,完全取決於你和你父母的意願。
⑹ 戶口和父母在一起,可以分戶嗎
在當事人符合戶口所抄在地的分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辦理單獨立戶:
1、分戶條件: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等;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二、如確實需要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⑺ 和父母戶口分開後還能合戶嗎
符合條件(如:父母戶口本上無其他子女等)的前提下,可以:
1、當事人和父母應各自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並(合)戶證明;
2、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書面申請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⑻ 我是農村的和父母戶口分開後能合並嗎〉
符合條件(來如:父母戶口本上無其源他子女等)的前提下,可以:
1、當事人和父母應各自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並(合)戶證明;
2、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書面申請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⑼ 戶口和父母在一起,可以分戶嗎
在當事人符合戶口所在地的分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辦理單獨立戶:
1、分戶條件:當回事人年滿18周歲答、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等;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9)父母和子女分戶還可以合並嗎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滿足以上條件,即可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去當地派出所辦理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