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離世獨生子女無法繼承房產
現在大部分的80、90後青年都是獨生子女,那麼如果有一天他們的父母離世,需要進行房產繼承,獨生子女進行房產繼承那麼是否會很困難?下面將會有專業的律師支招!
獨生子女繼承房產不難辦
在我國進行遺產處理,主要分為有爭議的繼承訴訟和無爭議的繼承公證。
獨生子女家庭僅表現為被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數量較少,在實體法律適用與繼承處理程序上並無任何特別之處,獨生子女可採用上述兩種方式處理遺產繼承等事務。
如果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繼承人,且對遺產分割有爭議且不可調解的,自然會走上法院訴訟;如果其他法定繼承人均先於其死亡,獨生子女確定為惟一法定繼承人,就可通過非訴渠道的繼承公證處理遺產。
據介紹,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遺囑受益人辦理遺產繼承手續,即使有公證過的遺囑,在父母去世後還得辦理繼承公證。
繼承遺囑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繼承方式主要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繼承公證的流程為,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涉及遺產為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然後提交材料。
提醒:父母應公證遺囑維護獨生子女利益
律師提醒,如果為了獨生子女的利益,父母應該辦理遺囑公證,而不是繼承公證。遺囑中還可以把遺囑執行人選、遺產是否歸子女個人所有預先做個安排,以解後顧之憂。
例如,按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受贈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某一方所有。假如,父母生前未辦理遺囑公證,那麼去世後其名下的房產按照法律規定應歸兒子兒媳共同所有。倘若二人感情不和,這筆遺產離婚後也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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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產分割那些事
蘇女士問:我跟前夫離婚七年了,我們結婚的時候,他父母就先後去世了,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離婚的時候女兒歸我,我給女兒改成跟我姓,現在前夫去世了,請問我女兒能繼承前夫的遺產嗎?前夫的弟弟妹妹說女兒改姓了,不是他們家人,遺產跟女兒沒關系,應該由他們倆繼承,請問對嗎?
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如果你前夫沒有留下遺囑,他的遺產就按照法定繼承處理。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你前夫沒有再婚,沒有小孩,那你女兒就是唯一的繼承人,所有遺產都由其繼承。你前夫弟妹說的改姓問題不是法定喪失繼承權的理由,遺產應該由他們繼承的說法是不對的。
裴女士問:我外公外婆去世時留下一套房子,我母親繼承了,現在我母親想將這套房子賣掉(我父親名下有套房子,我母親名下就這一套房子),聽說要交20%的繼承稅,是否有這回事?
答:按規定個人原房產如果是通過贈與、繼承取得,再次過戶要交納成交額的20%的個人所得稅,如果繼續繼承或贈與(夫妻名下無房,產權滿5年)則不用交。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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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獨生子女房產繼承新政策
2020年並未出台新的獨生子女房產繼承政策,事實上,在父母未訂立遺囑的情況下,獨生子女本就不是房產的唯一繼承人。
2020年6月網上流傳的一條不實消息稱「2020年起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盡管已經辟謠,但人們對於獨生子女繼承問題的關注熱度卻仍舊未減。
而從法定繼承的角度來看,如果父母沒有遺囑,獨生子女很難百分之百繼承遺產,與獨生子女同為第一繼承順序的繼承人還包括逝者的配偶和父母,他們都有繼承權。若父母希望確保獨生子女完全繼承遺產,立遺囑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2)新繼承法獨生子女父母死亡房產如何繼承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不等於唯一法定繼承人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0條和《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以房產繼承為例:若房產是父母的婚內共同財產,假如父親去世後,該房產父母各擁有50%,屬於父親的那一半房產作為遺產,有四個繼承人:母親、兒子小王和爺爺、奶奶,四人分別繼承父親房產的25%;
若此後爺爺、奶奶去世,他們繼承的那部分房產則會由小王父親的兄弟姐妹(姑、伯、叔)繼承。若母親過世亦同理。此外,如果小王的母親在其父親死後改嫁,則小王的繼父作為其母親的配偶,也可以繼承其母親的遺產。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民法典規定繼承遺產,有繼承權的家人過世時間順序、家庭成員的構成和家庭是否重組過等具體因素都影響著獨生子女能否完全繼承父母遺產。
㈢ 獨生子女父母死了不能繼承全部財產七大姑八大姨都能繼承遺產他媽什麼繼承法
樓主請節哀順變!!!!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在你父親沒有立下遺囑的情況下,你奶奶有權分遺產。我也不怕你罵我,看在20分的面子上,我奉勸你和你的母親一起聯合最好別讓你奶奶分到遺產。理由很現實,你奶奶還有多久的壽命,比如現在你父親有100W你奶奶分去30W等你奶奶不幸去世的那天,你家的那些親戚就會為了30W+你奶奶的繼續而搶著分遺產!現實中有很多案例!!一般婆媳關系(指你媽和你奶奶的關系)都不是很好,別讓你奶奶分到遺產,但你可以分到,好好孝順下你奶奶就行了。別整的最後,七大姑八大姨都跑來分你奶奶那點遺產。別罵我,我很現實,好好想想以後。還有你一定要好好贍養老人,遺產分配問題與贍養問題相互掛鉤的。
㈣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我國繼承遺產的方式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按照繼承順序專進行屬繼承,第一順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在法定繼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的情況。為了使獨生子女全額繼承父母房產,律師建議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通過遺囑處分自己的房產,將其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
㈤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父母去世後,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父母去世後,如果除獨生子女以外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的,可以由獨生子女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㈥ 獨生子女怎麼繼承父母去世遺產
獨生子復女屬於《繼承法》規定的第一制順序繼承人,享有法律保障的繼承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㈦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我國繼承遺產的方式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按照繼承順序進行版繼承,第一權順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在法定繼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的情況。為了使獨生子女全額繼承父母房產,律師建議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通過遺囑處分自己的房產,將其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
㈧ 原來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這么復雜!
近期有一則新聞引起了大家的關註:已婚的鄭女士父母先後去世,母親生前留下遺囑,把名下的一套房產留給鄭女士。鄭女士在母親去世後前往房管部門要求繼承房產並辦理過戶登記,但房管部門以無法確認鄭女士的繼承權為由不予辦理。
無奈之下,鄭女士選擇把自己老公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母親的遺囑合法有效,准許其按遺囑繼承房產。法院審理後認為,鄭女士的老公並不是繼承案件的適格被告,鄭女士只好撤訴。針對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問題,本期《解密維權》由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苟凌律師、陳楊律師、范雲雲(實習)律師為你詳細解答。
問題一、鄭女士若要將所繼承的房產過戶登記至自己名下,應該怎麼辦?
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苟凌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及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之規定,遺產可通過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繼承以及依據遺贈撫養協議繼承。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九條「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之規定,在繼承開始後,繼承人即對被繼承人遺留的房產享有物權,即使未辦理遺產所有權過戶登記。
就上述新聞涉及案例而言,鄭女士的母親將名下的房產以遺囑的方式留給鄭女士,根據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的原則,如其母親所立遺囑真實有效,則鄭女士自其母親去世時即享有所繼承房產的所有權。若鄭女士要求將所繼承的遺產過戶登記至自己名下,則應提供親屬關系證明、身份證明、母親所立遺囑、死亡證明等證據要求房管部門辦理房產過戶登記。若房管部門拒不辦理,鄭女士可以通過提起行政訴訟方式要求房管部門辦理所繼承房產的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鄭女士將其老公作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其對母親遺產的繼承權確實不符合法律規定。
問題二、 如果獨生子女是已婚,那父母留下的房產和子女的配偶是否有權繼承?
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陳楊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9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無論其是否再婚,依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時,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之規定,如果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應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且無論其是否再婚。除此之外,父母留下的房產,子女配偶沒有繼承權。
但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十八條之規定,除非被繼承人所留遺囑或遺贈協議確認遺產只歸子女享有,否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子女繼承的父母遺產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問題三、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一致同意利用他人的精子進行人工授精使女方懷孕,男方後來反悔,該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
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范雲雲(實習)律師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離婚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確定的復函》「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一致同意進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應視為夫妻雙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系適用《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報案例 「李雪花、范洋訴范祖業、滕穎繼承糾紛案」中也明確認定只要夫妻雙方同意通過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所生子女無論是與夫妻雙方還是與其中一方沒有血緣關系,均應視為夫妻雙方的婚生子女。法院判定:「無血緣關系的另一方反悔在遺囑中不給該子女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不符合繼承法第十九條規定,該部分遺囑內容無效。」之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一致同意利用他人的精子進行人工授精使女方懷孕所生子女應當視為雙方的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繼承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6-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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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如果父母將遺產給獨生子女繼承,但獨生子女不幸意外身亡,無後代及伴侶情況下,房產財產怎麼處置
來《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自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可以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第二順序繼承人,則房產歸國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