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古代孝敬父母的故事。
1. 孝感動天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順。早年家中貧窮,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飯食,卻從百里之外負米回家侍奉雙親。父母死後,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國去,隨從的車馬有百乘之眾,所積的糧食有萬鍾之多。
坐在壘疊的錦褥上,吃著豐盛的筵席,他常常懷念雙親,慨嘆說:「即使我想吃野菜,為父母親去負米,哪裡能夠再得呢?」孔子贊揚說:「你侍奉父母,可以說是生時盡力,死後思念哪!」(《孔子家語•致思》)
Ⅱ 古代父母教育子女的簡短故事
畫荻教子北宋時候,有個傑出的文學家和史學家,叫歐陽修。文章寫得很出色,在文學上有很高的成就。他四歲那年,父親去世了,家裡生活非常困難。他的母親鄭氏一心想讓兒子讀書,可是,哪裡有錢供他上學呢?鄭氏左思右想,決定自己教兒子。她買不起紙筆,就拿荻草稈在地上寫字,代替紙筆,教兒子認字。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畫荻教子」的故事。
Ⅲ 在中國古代,父母把子女和孫輩賣了真的是很常見的事情嗎
常見是常見,但並非想像中殘酷,因為父母是知道兒女的下落的,甚至可以回探望。因為合法,所以答也納入官府的管理。由於古人缺乏遠行手段,通常兒女也是賣給附近的中大戶。
和現代的賣兒女是兩個概念,現代賣了就真是賣了,下落不知,孩子也成了黑戶。
Ⅳ 古代子女為父母寫的詩有哪些
1.《凱風》詩經·先秦凱風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勞。
2.《蓼莪》詩經·先秦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
3.《別老母》黃景仁·清搴帷拜母河梁去,白發愁看淚眼枯。
4.《慈烏夜啼》白居易·唐慈烏失其母,啞啞吐哀音。
5.《母別子》白居易·唐母別子,子別母,白日無光哭聲苦。
Ⅳ 古代子女愛夫父母和名人故事
二十四孝故事
01孝感動天
舜,傳說中的遠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華,號有虞氏,史稱虞舜。相傳他的父親瞽叟及繼母、異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讓舜修補谷倉倉頂時,從谷倉下縱火,舜手持兩個斗笠跳下逃脫;讓舜掘井時,瞽叟與象卻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脫。事後舜毫不嫉恨,仍對父親恭順,對弟弟慈愛。他的孝行感動了天帝。舜在歷山耕種,大象替他耕地,鳥代他鋤草。帝堯聽說舜非常孝順,有處理政事的才幹,把兩個女兒娥皇和女英嫁給他;經過多年觀察和考驗,選定舜做他的繼承人。舜登天子位後,去看望父親,仍然恭恭敬敬,並封象為諸侯。
後人有詩贊曰:隊隊春耕象,紛紛耘草禽。嗣堯登寶位,孝感動天心。
02 親嘗湯葯
漢文帝劉恆,漢高祖第四子,為薄太後所生。高後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聞於天下,侍奉母親從不懈怠。母親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母親所服的湯葯,他親口嘗過後才放心讓母親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興禮儀,注意發展農業,使西漢社會穩定,人丁興旺,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他與漢景帝的統治時期被譽為「文景之治」。
03 嚙指痛心
曾參,字子輿,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稱「曾子」,以孝著稱。少年時家貧,常入山打柴。一天,家裡來了客人,母親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參忽然覺得心疼,知道母親在呼喚自己,便背著柴迅速返回家中,跪問緣故。母親說:「有客人忽然到來,我咬手指盼你回來。」曾參於是接見客人,以禮相待。曾參學識淵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論語·學而》)的修養方法,相傳他著述有《大學》、《孝經》等儒家經典,後世儒家尊他為「宗聖」。
04 百里負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順。早年家中貧窮,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飯食,卻從百里之外負米回家侍奉雙親。父母死後,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國去,隨從的車馬有百乘之眾,所積的糧食有萬種之多。坐在壘疊的錦褥上,吃著豐盛的筵席,他常常懷念雙親,慨嘆說:「即使我想吃野菜,為父母親去負米,哪裡能夠再得呢?」孔子贊揚說:「你侍奉父母,可以說是生時盡力,死後思念哪!」(《孔子家語·致思》)
05 蘆衣順母
閔損,字子騫,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門中以德行與顏淵並稱。孔子曾贊揚他說:「孝哉,閔子騫!」(《論語·先進》)。他生母早死,父親娶了後妻,又生了兩個兒子。繼母經常虐待他,冬天,兩個弟弟穿著用棉花做的冬衣,卻給他穿用蘆花做的「棉衣」。一天,父親出門,閔損牽車時因寒冷打顫,將繩子掉落地上,遭到父親的斥責和鞭打,蘆花隨著打破的衣縫飛了出來,父親方知閔損受到虐待。父親返回家,要休逐後妻。閔損跪求父親饒恕繼母,說:「留下母親只是我一個人受冷,休了母親三個孩子都要挨凍。」父親十分感動,就依了他。繼母聽說,悔恨知錯,從此對待他如親子。
06 鹿乳奉親
郯子,春秋時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飲鹿乳療治。他便披鹿皮進入深山,鑽進鹿群中,擠取鹿乳,供奉雙親。一次取乳時,看見獵人正要射殺一隻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現身走出,將擠取鹿乳為雙親醫病的實情告知獵人,獵人敬他孝順,以鹿乳相贈,護送他出山。
07 戲綵娛親
老萊子,春秋時期楚國隱士,為躲避世亂,自耕於蒙山南麓。他孝順父母,盡揀美味供奉雙親,70歲尚不言老,常穿著五色綵衣,手持撥浪鼓如小孩子般戲耍,以博父母開懷。一次為雙親送水,進屋時跌了一跤,他怕父母傷心,索性躺在地上學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08 賣身葬父
董永,相傳為東漢時期千乘(今山東高青縣北)人,少年喪母,因避兵亂遷居安陸(今屬湖北)。其後父親亡故,董永賣身至一富家為奴,換取喪葬費用。上工路上,於槐蔭下遇一女子,自言無家可歸,二人結為夫婦。女子以一月時間織成三百匹錦緞,為董永抵債贖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蔭,女子告訴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幫助董永還債。言畢凌空而去。因此,槐蔭改名為孝感。
09 刻木事親
丁蘭,相傳為東漢時期河內(今河南黃河北)人,幼年父母雙亡,他
經常思念父母的養育之恩,於是用木頭刻成雙親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議,每日三餐敬過雙親後自己方才食用,出門前一定稟告,回家後一定面見,從不懈怠。久之,其妻對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針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蘭回家見木像眼中垂淚,問知實情,遂將妻子休棄。
10 行佣供母
江革,東漢時齊國臨淄人,少年喪父,侍奉母親極為孝順。戰亂中,江革背著母親逃難,幾次遇到匪盜,賊人慾殺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邁,無人奉養,賊人見他孝順,不忍殺他。後來,他遷居江蘇下邳,做僱工供養母親,自己貧窮赤腳,而母親所需甚豐。明帝時被推舉為孝廉,章帝時被推舉為賢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將。
11 懷橘遺親
陸績,三國時期吳國吳縣華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學家。六歲時,隨父親陸康到九江謁見袁術,袁術拿出橘子招待,陸績往懷里藏了兩個橘子。臨行時,橘子滾落地上,袁術嘲笑道:「陸郎來我家作客,走的時候還要懷藏主人的橘子嗎?」陸績回答說:「母親喜歡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給母親嘗嘗。」袁術見他小小年紀就懂得孝順母親,十分驚奇。陸績成年後,博學多識,通曉天文、歷算,曾作《渾天圖》,注《易經》,撰寫《太玄經注》。
12 埋兒奉母
郭巨,晉代隆慮(今河南林縣)人,一說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
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
13 扇枕溫衾
黃香,東漢江夏安陸人,九歲喪母,事父極孝。酷夏時為父親扇涼枕席;寒冬時用身體為父親溫暖被褥。少年時即博通經典,文采飛揚,京師廣泛流傳「天下無雙,江夏黃香」。安帝(107-125年)時任魏郡(今屬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災,黃香盡其所有賑濟災民。著有《九宮賦》、《天子冠頌》等。
14 拾葚異器
蔡順,漢代汝南(今屬河南)人,少年喪父,事母甚孝。當時正值王莽之亂,又遇飢荒,柴米昂貴,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飢。一天,巧遇赤眉軍,義軍士兵厲聲問道:「為什麼把紅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開裝在兩個簍子里?」蔡順回答說:「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紅色的桑葚留給自己吃。」 赤眉軍憐憫他的孝心,送給他三斗白米,一頭牛,帶回去供奉他的母親,以示敬意。
15 湧泉躍鯉
姜詩,東漢四川廣漢人,娶龐氏為妻。夫妻孝順,其家距長江六七里之遙,龐氏常到江邊取婆婆喜喝的長江水。婆婆愛吃魚,夫妻就常做魚給她吃,婆婆不願意獨自吃,他們又請來鄰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風大,龐氏取水晚歸,姜詩懷疑她怠慢母親,將她逐出家門。龐氏寄居在鄰居家中,晝夜辛勤紡紗織布,將積蓄所得托鄰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後,婆婆知道了龐氏被逐之事,令姜詩將其請回。龐氏回家這天,院中忽然噴湧出泉水,口味與長江水相同,每天還有兩條鯉魚躍出。從此,龐氏便用這些供奉婆婆,不必遠走江邊了。
16 聞雷泣墓
王裒,魏晉時期營陵(今山東昌樂東南)人,博學多能。
父親王儀被司馬昭殺害,他隱居以教書為業,終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晉臣。其母在世時怕雷,死後埋葬在山林中。每當風雨天氣,聽到雷聲,他就跑到母親墳前,跪拜安慰母親說:「裒兒在這里,母親不要害怕。」他教書時,每當讀到《蓼莪》篇,就常常淚流滿面,思念父母。
17 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琯,唐代博陵(今屬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節度使,
人稱「山南」。當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長孫夫人,年事已高,牙齒脫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順,每天盥洗後,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養婆婆,如此數年,長孫夫人不再吃其他飯食,身體依然健康。長孫夫人病重時,將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說:「我無以報答新婦之恩,但願新婦的子孫媳婦也像她孝敬我一樣孝敬她。」後來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長孫夫人所囑,孝敬祖母唐夫人。
18 卧冰求鯉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喪,繼母朱氏多次在他父親面前說他的壞話,
使他失去父愛。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帶侍候,繼母想吃活鯉魚,適值天寒地凍,他解開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躍出兩條鯉魚。繼母食後,果然病癒。王祥隱居二十餘年,後從溫縣縣令做到大司農、司空、太尉。
19 恣蚊飽血
吳猛,晉朝濮陽人,八歲時就懂得孝敬父母。家裡貧窮
,沒有蚊帳,蚊蟲叮咬使父親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吳猛總是赤身坐在父親床前,任蚊蟲叮咬而不驅趕,擔心蚊蟲離開自己去叮咬父親。
20 扼虎救父
楊香,晉朝人。十四歲時隨父親到田間割稻,忽然跑來一隻猛虎,把父親撲倒叼走,楊香手無寸鐵,為救父親,全然不顧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盡全身氣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終於放下父親跑掉了。
21 哭竹生筍
孟宗,三國時江夏人,少年時父亡,母親年老病重,醫生囑用鮮竹筍做湯。適值嚴冬,沒有鮮筍,孟宗無計可施,獨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頃,他忽然聽到地裂聲,只見地上長出數莖嫩筍。孟宗大喜,採回做湯,母親喝了後果然病癒。後來他官至司空。
22 嘗糞憂心
庾黔婁,南齊高士,任孱陵縣令。赴任不滿十天,忽覺心驚流汗,預感家中有事,當即辭官返鄉。回到家中,知父親已病重兩日。醫生囑咐說:「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嘗一嘗病人糞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婁於是就去嘗父親的糞便,發現味甜,內心十分憂慮,夜裡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幾天後父親死去,黔婁安葬了父親,並守制三年。
23 棄官尋母
朱壽昌,宋代天長人,七歲時,生母劉氏被嫡母(父親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時,朱壽昌在朝做官,曾經刺血書寫《金剛經》,行四方尋找生母,得到線索後,決心棄官到陝西尋找生母,發誓不見母親永不返回。終於在陝州遇到生母和兩個弟弟,母子歡聚,一起返回,這時母親已經七十多歲了。
24 滌親溺器
黃庭堅,北宋分寧(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詩人、書法家。
雖身居高位,侍奉母親卻竭盡孝誠,每天晚上,都親自為母親洗滌溺器(便桶),沒有一天忘記兒子應盡的職責。
名人故事
愛迪生的故事
一個大雪天的夜晚,愛迪生的媽媽突然生病了,爸爸急忙找來醫生。醫生說:「你媽媽得了急性闌尾炎,需要開刀做手術」。那時候只有油燈沒有電燈,油燈的光線很暗,一不小心就會開錯刀。愛迪生突然想起一個好辦法,他把家裡所有的油燈全都端了出來,再把一面鏡子放在油燈的後面,讓醫生順利的做完了手術。醫生說:「孩子你是用你的智慧和聰明救了你的媽媽。」愛迪生拉著媽媽的手說:「媽媽我要製造一個晚上的太陽。」
愛迪生發明電燈的故事
在很久以前沒有發明燈泡的時候,很多人晚上的照明一般是使用蠟燭燈、煤油燈等,讓人們生活倍感不便,那時候的愛迪生內心十分的苦惱,他決心要發明一種能夠耐用的光線明亮的燈泡。於是愛迪生在實驗室裡面不斷地進行各種材料試驗,使用了一種碳條進行試驗可是這種材料十分的脆弱,根本難以作為燈泡材料,失敗之後又開始使用了釕和鉻這些材料進行試驗,當燈泡亮起來時候他非常高興,認為這種材料十分適合用於製作燈泡的燈絲,可是大約幾分鍾之後燈絲也燒斷了。
幾年之後愛迪生失敗的經歷被許多的人嘲笑,認為他是做白日夢,尤其是認為愛迪生做了很多失敗的實驗。面對別人的質疑和不信任,愛迪生卻並沒有放棄燈絲實驗計劃,反而以此為動力繼續展開自己的科學實驗,於是又試驗了一種碳化棉簽作為燈絲材料,把燈泡中真空花,這種材料還是堅持很久,可是在四十五小時不久就燒斷了,但是愛迪生已經興奮不已了,他已經嘗試了超過六千多次的實驗了,而這一次無疑是找到突破點。
愛迪生又開始進行了燈絲實驗,功不負有心人,他發現了鎢絲可以作為電燈材料,為此他欣喜若狂,這種材料是燈泡的絕佳材料,發出的光線十分的明亮,又不易燒斷適合長期使用。如此燈泡便慢慢的進入了尋常百姓家,成為我們夜晚中必備的照明工具。
Ⅵ 古代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導致的例子
梁山伯與祝英台,女駙馬,這些不都是很鮮明的古代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導致的結果嗎,尤其是祝英台的故事,太悲劇了,讓幾十年的人都不敢想像戀愛的結果。
Ⅶ 聽說古代有個理論叫做:「父母與子女無恩論」誰能確切的解釋下
這是源自三國時代那個三歲讓梨的孔融的一種說法,他把生育的過程比喻成一件東西裝在盒子里,瓜熟蒂落,大自然再生的過程,一切都無比的和諧完美,不存在什麼恩情。
當我在無法理解古人思想的同時知道了當代有錢鍾書、胡適、李敖等人也是持這種觀點的。
他們指出孩子的出世是父母之間的私慾和一些動力產生的,而並不是孩子自己要求的。從心而論誰希望來到這個多災多難,惡心的世界呢?
在一個和諧的社會里,應該是父母不以恩人自居,而子女不忘父母之恩。
我從來都沒有否定過父母的養育之恩,但我並不認為父母是我的恩人。我愛我的父母是因為他們也同樣的愛我,百善孝為先,這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則。
無論父母對我們有沒有生育之恩,但父母對我們的養育之恩是大家永遠應該銘記在心的!
******以下詳細解釋
二到三世紀的孔融(一五三——二○八),字文舉,山東曲阜人。他是孔子第二十世孫子,他「幼有異才」,十歲時就登門見李膺,《後漢書》寫這段故事,說:
融幼有導才。年十歲,隨父詣京師。時河南尹李膺以簡重自居,不妄接士賓客,敕外自非當世名人及與通家,皆不得白。融欲觀其人,故造膺門。語門者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弟。」門者言之。膺請融,問曰:「高明祖父嘗與仆有恩舊乎仰融口:「然,先君孔於與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義,而相師友,則融與君累世通家。」眾坐莫不嘆息。太中大夫陳煒後至,坐中以告煒。煒曰:「夫人小而聰了,大未必奇。」融應聲曰:「觀君所言,將不早惠乎?」膺大笑曰:「高明必為偉器。」
孔融十六歲就坐了牢,為的是通輯犯張儉到孔家來避難,孔融替哥哥孔褒做主,收留了張儉。事發後孔融說他該負責,孔褒說「彼來求我,非弟之過」。他們母親說她是家長,她該負責。「—門爭死」,俠義感人。後來皇帝決定由孔褒負責,孔融就出了獄。
孔融做青州刺史,被袁譚圍攻,自春至夏,守城的只剩下幾百人了,危在旦夕,但是他「隱幾讀書,談笑自若」。城陷之夜,他妻子被俘,他得以逃出。
孔融反對恢復肉刑、反對曹丕私納袁紹兒媳婦、反對曹操禁酒。……跟曹操不合。小人郗慮從中搞鬼,最後由路粹羅織孔融罪名,說他「招合徒眾,欲規不軌」,說他「謗訕朝廷」、「不遵朝儀」、「大逆不道」。於是孔融又第二次入獄,最後全家被殺,年五十六歲。《後漢書》記這一慘劇始末如下:
曹操既積嫌忌,而郗慮復構成其罪,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枉狀奏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見王室不靜,而招合徒眾,欲規不軌,雲『我大聖之後,而見滅於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與孫權使語,謗訕朝廷。又融為九列,不遵朝儀,禿巾微行,唐突宮掖。又前與白衣禰衡跌盪放言,雲『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 缻中,出則離矣!』既而與衡更相贊揚。衡謂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顏回復生。』大逆不道,宜極重誅。」書奏,下獄棄市,時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誅。
初,女年七歲,男年九歲,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二子方弈棋,融被收而不動。左右曰:「父執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毀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遺肉汁,男渴而飲之。女曰:「今日之禍,豈得久活,何賴知肉味平?」兄號泣而止。或言於曹操,遂盡殺之。及收至,謂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見父母,豈非至願!」乃延頸就刑,顏色不變,莫不傷之。
孔融是東漢末年的大名士,又是「建安七子」的龍頭老大,在政治見解上,他不脫名士氣,「理不勝詞」,並不怎麼高明;但在哲學見解上,他的「父母於子無恩論」,倒是最有氣派的,他最後殉道而死,主要罪名也就在此。在路粹檢舉孔融罪狀後,曹操「宣示孔融罪狀令」中下結論:「此州人說,平原禰衡受融傳論,以為父母與人無親,譬如 缻器,寄盛其中。……融違天反道,敗倫亂理。」結論這樣一下,就殺人了。
在孔融的「父母於子無恩論」之前,王充《論衡》中就有了先聲。王充說:
儒者論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氣,人偶自生也。猶夫婦合氣,子則自生也。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婦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就正因為王充相信夫婦不是有意生子女,而只是「情慾動而合」(性慾沖動性交)的產物,所以他這種開明觀念.也最能引動其他開明人士 的看法。果然到了孔融的時候,這位孔夫子的二十代孫子,居 然提出了青出於藍的驚人議論,他說:「父之於子,當有何親? 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了之於母,亦夏奚為?譬如物寄缻 中,出則離矣!」的話,是更進一步,把母子關系,看成了把東西 寄放在瓶子里的關系,說得更露骨了。
在王充、孔融以後,文獻中這類議論,錢鍾書《管錐編》的 舉例如下:
《朱子語類》卷一二六:釋氏以生為寄,故要見得父 母未生時面目。黃櫱一僧有偈與其母雲:「先時寄宿此婆 家」;止以父母之身為寄宿處,其無情義、滅絕天性可知! 蓋不知孔丘家兒早有「寄物」、「寄盛」之喻,較「寄宿」更簿 情也。古希臘詩人亦謂:「汝曷不思汝父何以得汝乎!汝 身不過來自情慾一餉、不凈一滴耳」(If thou rememberest, O man how thy father sowed thee……Thou art sprung from incontinent lust and a filthy drop)①。後世詩文中,習 見不鮮,舉數例以概。十七世紀英國名作:「汝子被訶,倘不服而反唇曰:『何故生我?我初未乞求誕生也!』汝將奚 如?」(what if thy son/prove disobedient, and, reproved, retort, /「Wherefore didst thou beget me?I sought it not!」)②;又一劇二角色相語 ,甲雲:「若翁生汝,汝則殺之,足以報施,」(Cutting his throat was a very gund return for his begetting you)乙答:「老革初未嘗計及生我,渠只自述快意耳。」(, Twas for his own sake, he ne''er thought of me in the business)③《海外軒渠錄 》言小人國法令謂父母生子女出於情慾(by the motives of concupiscence),故子女 於親不必有恩義(obligation)④。當世波蘭小說中母誡未 嫁女毋外遇致有孕,曰「吾不欲家中忽添嬰兒」(But I don''t want a kid here),女怫然答:「汝之生我,幾 會先事詢我願不乎!」(You didn''t ask me if I wanted to be born)⑤;一義大利小說中母 責女曰:「汝對阿父語,不得如此。」(Guarda che non dovresti ripondere cosi a tuo padre) 女藐之(alzava le spalle)曰:「我初未求出世,汝二人專擅,遽使我生。」(Io non avevo chiesto di venire al mondo. Mi ci avete fatta vemire)⑥吾國舊號「孝治」,故率言如孔融者 不多耳⑦。
另一方面,以父母立場發言的,錢鍾書也別有舉例:
十八世紀英國才婦(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致其女(the Countess of Bute)書曰:「汝不必感我誕育為人, 正如我不謝汝惠臨出世。俗見多妄,每以孝思繩子女,吾生平絕口未嘗道之。」(You are no more obliged to me for bringing you into the world, than I am to you for coming into it, and I never, never made use of that commonplace(and like most commonplace, false)argument, as exacting any return of affection-Letters.「Everyman''s Library」, 400)母久劬勞,而持此論,尤罕事也。
這種以父母立場發言,在二十世紀的中國,曾有過一番討論, 這是由汪長祿引起的,汪長祿寫信給胡適,說:
大作(《我的兒子》)說,「樹本無心結子,我也無恩於 你。」這和孔融所說的「父之於子當有何親!……」「子之於 母亦復奚為!……」差不多同一樣的口氣。我且不去管他。 下文說的,「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 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你的恩誼。」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 的說法。換一方面說,做兒子的也可模仿同樣的口氣說 道:「但是我既然來了,你不能不養我教我,那是你對人道 的義務,並不是待我的恩誼。」那麼兩方面湊泊起來,簡直 是親子的關系,一方面變成了跛行的義務者,他一方面變 成了跛行的權利者,實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論、舊 時代的見解,好端端生在社會一個人,前途何等遙遠,責 任何等重大,為父母的單希望他倆的兒子,固然不對。但 是照先生的主張,竟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 「白吃不還帳」的主顧,那又未免太「矯枉過正」罷。
現在我且丟卻親子的關系不談,先設一個譬喻來說。 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裡住上若干年,並且供給我的 本食,後來又幫助我的學費,一直到我能夠獨立生活,他 才放手。雖然這位朋友發了一個大願,立心做個大施主, 並不希望我些須報答,難道我自問良心能夠就是這么拱 拱手同他離開便算了嗎?我以為親子的關系,無論怎樣 改革,總比朋友較深一層。就是同朋友一樣平等看待,果 然有個鮑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夠說「不是待我的恩誼」罷。
大作結尾說道:「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這話我倒並不十分反對。但是我以為應 該加上一個字,可以這么說:「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單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為甚麼要加上這一個字呢?因為兒子孝順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種信條,和那「悌弟」「信 友」「愛群」等等是同樣重要的。舊時代學說把一切善行 都歸納在「孝」字裡面,誠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驅逐出境」,劃在做人事業范圍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夠做一個堂堂的人。換一句話,就是人若要做 一個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個不孝之子不可。總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與做人的信條立在相反的地 位。我以為「孝」字雖然沒有「萬能」的本領,但總還夠得 上和那做人的信條揍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厲風行」硬要 把他「驅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個地方談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聯想到先 生個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貴同鄉,當時插嘴說道: 「現在一般人都把胡適之看做洪水猛獸一樣,其實適之這 個人舊道德並不壞。」說罷,並且引起事實為證。我自然 是很相信的。照這位貴同鄉說話推測起來,先生平日對 於父母當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為,是決無疑議了。 我怕的是一般根柢淺薄的音年,動輒鈔襲名人一兩句話, 敢於扯起幌子,便「肆無忌憚」起來。打個比方,有人昨天 看見每周評論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說道:「胡先生教 我做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毋的孝順兒子。」久而久 之,社會上布滿了這種議論,那麼任憑父母老病凍餓以至 於死,都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無非看 見舊式家庭過於「束縛馳驟」,急急地要替他調換空氣,不 知不覺言之太過,那也難怪。從前朱晦庵說得好,「教學 者如扶醉人」,現有的中國人真算是大多數醉倒了。先生 可憐他們,當下令奮勇,使一股大勁,把他從東邊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邊去。那不是和沒有扶起一樣嗎?萬一不幸,連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誰叫冤呢?
胡適的答復如下:
「父母於子無恩」的話,從王充、孔融以來,也很久了。從前有人說我曾提倡這話,我實在不能承認。直到今年 我自己生了一個兒子,我才想到這個問題上去。我想這 個孩子自己並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的不徵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塗地給了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也並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我們即無意,如何能 居功?如何能自以為有恩於他?他既無意求生,我們生了他,我們對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們糊里糊 塗地替社會上添了一個人,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該負一部分的責任。說得偏激一點,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 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成壞習慣,做一個短 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只是我 們種下禍根之後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恩典嗎?
我所說的,是從做父母的一方面設想的,是從我個人 對於我自己的兒子設想的,所以我的題目是「我的兒子」。 我的意思是要我這個兒子曉得我對他只有抱歉,決不居 功,決不市恩。至於我的兒子將來怎樣待我,那是他自己 的事。我決不期望他報答我的恩,因為我已宣言無恩於他。
先生說我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白吃 不還帳」的主顧。這是先生誤會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 同這個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來,叫他們不 要把自已看做一種「放高利債」的債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驅逐出境。我要問先生,現在 「孝子」兩個字究免還有什麼意義?現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稱「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喪的兒子(古書稱為「主人」),無論怎樣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帶上高粱冠, 拿著哭喪棒,人家就稱他作「孝子」。
我的意思以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 里,故戰陣無勇,蒞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這種學說,先生也承認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兒子做一個堂堂的 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順兒子。我的意想以為「一個堂堂的 人」決不至於做打爹罵娘的事,決不至於對他的父母毫無 感情。
但是我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話很可研究(《新潮》第五號頁八五一):
(孟代牧師)你忘了沒有,一個孩予應該愛敬他的父母?
(阿爾文夫人)我們不要講得這樣寬泛。應該 說:「歐士華應該愛敬阿爾文先生(歐土華之父)嗎?」
這是說,「一個孩子應該愛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種 信條,但是有時未必適用。即如阿爾文一生縱淫,死於花 柳毒,還把遺毒傳給他的兒予歐士華,後來歐士華毒發而 死。請問歐士華應該孝順阿爾文嗎?若照中國古代的倫 理觀念自然不成問題。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問題了。假如我染著花柳毒,生下兒子又聾又瞎,終身殘廢,他應 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把我的兒子應得的遺產都拿去賭 輸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著,他應該愛敬我 嗎?又假如我賣國賣主義,做了一國一世的大罪人,他應該愛敬我嗎?
至於先生說,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說,「胡先生教我做 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母的孝順兒子。」這是他自己 錯了。我的詩是發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並 不曾教訓人家的兒子!
總之,我只說了我自己承認對兒子無恩,至於兒子將 來對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已的事,我不管了。
上面這些文獻,都是「父母於子無恩論」引發出來的或不謀而 合出來的,我把它們集合在一起,以見古今中外智者的幾個斷 片。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四日
①原注Palladas, Greek Anthology, X. 44, 「Loeb」, IV, 25。
②原注Paradisc Lost, X. 760-2。
③原注Thomas Shadwell, The Libertine, Complete Works, ed. M. Summers. III, 27(Jacomo and Don John)。
④原注Gulliver''s Travels, Pt I, ch. 6, Oxford, 67。
⑤原注Marek Hlasco, The Eighth Day of the Week, tr. N. Guteman, 13(Agnieszka)。
⑥原注A. Moravia, Noovi racconti romani:「Lasciami perdere,」Opere complete, Bompiani, XI 251-2(Marcella)。
⑦錢鍾書沒有看過瓊瑤的《窗外》,我為他補一條。《窗外》頁四十四:「媽,你別這樣不滿意我,我並沒有向你要求這一條生命,你該對創造我負責任,在我,生命中全是痛苦,假如你不滿意我,你最好把我這條生命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