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欠債,如何確定給孩子買的房子是贈予財產
如果兒子已經年滿18周歲了,是可以以兒子的名義購買房子的。但是如果購買房子為貸回款買房,好像以剛滿答18周歲的兒子的名義,銀行貸款審核基本是不會通過的。因為以一個剛剛年滿18周歲的孩子來說,還貸是一個很大的難題。如果你們可以買到房子,法院是無權查封的,因為兒子已經成年,是一個個體。而欠債的個體為父母,法院無權查封兒子的房子替父母還債。但是如果父母過世,還有遺產。兒子為了不承擔債務,必須放棄遺產。遺產和債務時不可分割的!還有不明白的就再問吧!
㈡ 父母欠債,父母把房產過戶給子女,法院能執行到子女嗎!
正常過戶是可以,但是要看在什麼階段了。
第一,如果父母欠債後,把自己房產贈與或者版低價賣給權子女,並過戶給了成年子女。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撤銷贈與合同或者買賣合同。因此,此種情況,法院是可以執行處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購買的。或者善意取得的,與父母的財產沒有關系。父母欠債,與成年子女之間沒有任何關系。因此法院不會執行處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㈢ 父母贈與子女房子幾年後父母欠債,子女需要償還嗎
如果父母的欠債導致生活困難,子女有撫養父母義務而不履行時,父母專的贈與可以撤銷。
所以屬,子女需要償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㈣ 父親欠債有一房 如果把房子過戶到子女名下 子女是否有償還父親債務的責任
只要父親在世,子女沒有為父親償還債務的義務,父親離世後,子女在繼承專遺產的范圍內具有償還父屬親債務的義務。
本案,如果你父親的贈與行為已經侵害了債權人的債權,即該行為已經使其不具有償還全部債務的能力,則債權人可以起訴撤銷你父親的贈與行為。一經法院撤銷,該贈與行為無效,財產的所有權仍然是你父親的,債權人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後起訴要求歸還債務。
㈤ 父母把房子贈予子女以後,父母欠債,贈予子女的房子法院能不能拍賣
你好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如果父母贈與房子給子女是為了避債,那這是故意轉移財產的行為,法院可以撤銷並拍賣。如果不是,這個所有權是子女的,不能拍賣。
㈥ 欠債之前將房產贈與其子,可否收回房產還債
子女沒有義務承擔父母的債務。
合同相對性是指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只能賦予給當事人或加在當事人身上,合同只能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拘束力,而非合同當事人不能訴請強制執行合同。
合同相對性有兩層涵義:1、意指「當事人之間之羈束狀態而言」。2、即指合同僅於締約人之間發生效力,對合同外第三人不發生效力;合同締約人不得以合同約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項,任何一方締約人不與第三人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否則合同無效。
㈦ 父母贈予在前,債務在後,子女是否需要替父母還債
明確來說,沒有。父債源子還古就有之,但現今我國法律規定的子還父債的情形只有兩種,一是子自願代父還債,一種是父生前負有債務未還,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子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超出繼承的份額部分,可不予償還。你問的這種情形屬於父母生前的贈與,與繼承不是同一概念,同時贈與行為發生於負債之前,所有權在負債之前已經發生轉移,負債之時已不是他們的財產,因此,也不存在為躲避債務惡意處置財產的情況,使他人債務無可實現的情況,故不需因此為父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