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房子拆遷,其中一子女要用貨補買房,其它子女該怎麼辦
大家都是兄弟姐妹,可以互相商量,當然拆遷盡可能是最大的利益化。
Ⅱ 城市戶口子女繼承農村父母房子拆遷時怎樣賠
土地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內超過省、自治區、直容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如果是宅基地房子,與繼承無關,這可以通過弟兄們分家分或者直接分,當然只是取得了一次政府審批機會,不要認為把房子、宅基地都得到了,批准不了宅基地,房子也得放棄
Ⅲ 父母過戶即將拆遷房給子女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有繼承、贈與、買賣三種方式。也只有這三種方式才可以將房產證換成子女的名字。這三種方式,子女可以結合今後對房產的不同處置來採用。
一、繼承過戶
繼承的方式是稅費最少的一種方式,在父母在世時是不能辦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後才能辦理房產繼承。
在辦理直系親屬的繼承時,不需要繳稅,只有工本費(住宅80元/戶,非住宅550元/戶)。
但是,繼承的過程可能會碰到一些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有多個子女,或者是父母的父母還在世,那麼這種情況需要其他的繼承人放棄繼承,如果其他的繼承人不同意,而父母又沒有留下相關的有效遺囑,那麼只能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如果父母留下了有效遺囑,但是其他的繼承人依舊不同意,那麼只能通過訴訟來處理。
第二個問題是繼承後賣出,如果房子不滿足「滿五唯一」的條件,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核稅總價÷1.05-上次成本價)×20%,若被繼承人取得房屋的時間滿五年且是繼承人家庭省內唯一住房則可減免此稅。
二、贈與過戶
贈與的方式簡單便捷,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只需繳納3%的契稅,如果考慮將房產留作自己居住或出租,可以採用此方式。
通過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子女,和繼承類似,在賣出的時候也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核稅總價÷1.05-上次成本價)×20%【被贈與人取得房屋的時間滿五年且是受贈人家庭省內唯一住房則可免徵此稅,如果不同時滿足以上條件就差額增收20%】。
註:上次成本價拆遷安置房為被拆遷房屋在簽訂拆遷合同那年的指導價×面積,其他房屋為上次的合同總價。
三、買賣過戶
買賣的方式乾脆直接,不留麻煩。直系親屬之間的房產交易不用討價還價,只需按照規定繳納契稅1%-3%、增值稅5.6%(滿兩年免徵)、個人所得稅1%(滿五唯一免徵),依正常的買賣程序辦理即可。子女得到房產後,如果想賣出,也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交易進行即可。
選擇哪種方式將自己名下的房產過戶給子女,每個人還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考慮。
(3)父母房子拆遷子女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第十九條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一條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 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 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Ⅳ 父母的房子拆遷,子女戶口在一個地方,又是常住人囗能有賠償嗎
戶口沒有走。那就安人頭給予賠償。
Ⅳ 農村拆遷賠償樓房,父母如何給子女分配的問題
《物權》規定:物權是支配權,物權是權利人直接支配的權利,即物權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標的物直接行使權利,無須他人的意思或義務人的行為的介入。
父母健在拆遷賠償款是父母的財產,賠償款屬於他們所有,你父母健在。在父母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具體怎麼分配由父母決定,包括所有權。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動產,理應由父母所有,依法享有佔有、使用。
但是如果父母不在了,賠償款作為遺產分配,按法定繼承分配,即兒子與女兒享有同等的繼承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章法定繼承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父母房子拆遷子女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條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章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Ⅵ 父母房子拆遷,子女是怎麼分房
首先,要搞清楚開抄證明的單位襲有沒有過錯,也就是兄弟提供的材料有沒有造假,通過這點來追究證明單位的法律責任。
其次,如果證明單位不知或者不是惡意串通,那麼可以起訴母親及兄弟,要求要回父親留屬於的自己給那份房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6)父母房子拆遷子女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Ⅶ 父母留下的房子,現在拆遷了,拆遷補償一般是歸誰所有啊,子女有權簽訂補償協議嗎
農村還是城市,
農村的話你在城裡買房了嗎?
Ⅷ 父母死亡房子拆遷,拆遷中的所有補償是否子女都有繼承權
我國《繼承法》規定,他是有繼承順序的,父母都死亡了,三個子女都有繼承權。
Ⅸ 房屋拆遷,房產兒女如何分配
根據《繼承法》,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如果沒有遺囑那麼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繼承事宜。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房屋拆遷,房產兒女有權參入分配。母親同意給女兒一套,兒子不同意~可以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維權。
(9)父母房子拆遷子女擴展閱讀:
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
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
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 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Ⅹ 我們那裡要拆遷房子是父母的父母都已去世了我們子女怎麼分
這種情況比較突出,各個地方都不一樣,因為這是兄弟姐妹商量的結果;
1、兄弟內姐妹戶口在的基本有容話語權和所有權,
2、產權證寫的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現在基本沒有人頭費了,可能有戶口費,如果有,按人數各自平分;
3、兄弟姐妹感情好商量來,血濃於水沒有什麼不可以商量,如果不拆遷農村的房子不值錢,既然拆了那就各自得點,畢竟肥水沒有流向外人田(看情況有些家庭條件好的基本不要)
4、對於兄弟姐妹感情不和睦的無理取鬧的,先找家族中得長輩談談,不行司法途徑;
其實拆遷本事喜事但最後拆的不是房子,而是親情。
希望樓主順利處理此事,不要留下遺憾。(人老了,就會明白了)
如有幫助,請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