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辦理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好處
辦理獨生子女證後,可享受獨生子女的待遇,父母雙全保險、中考加分、新農合減免部分費用以及以後的父母獎勵扶助等待。辦了證就可以多35天的產假,還有夫妻雙方都有一次性的獎勵100元,每個月5元的保健費或者不要保健費就轉為幫寶寶買保險(屬於商業險的那種,就是意外損傷,因疾病住院都可以理賠),還有就是每年的兒童節單位會發100元,到退休後有獎勵(不過這個也太遙遠了)。至於辦證,屬私企、失業等好像可以在街道居委辦,有計生部門的單位就在單位辦。
總結好處如下:
1、似乎是每年有60元錢,可以領到18歲?(具體領到多大不是特清楚,有待補充)2、按國家規定多一個月的產假。3、買了醫保的,在領生育津貼的時候,將可以多領一個月的生育津貼。4、公務員之類有固定工作的,退休後可以每個月多5%的退休金。
Ⅱ 農村戶口辦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好處
獨生子女家庭是指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可享受獎勵和照顧,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
圍繞實行計劃生育獎勵的好處主要體現在他們的父母和照顧獨生子女的獎勵,主要有:支付獨生子女父母
1.獎勵費;
2.增加產假;
3給出了一個孩子入托,入園,入學,就業,就醫或健康檢查方面的優惠待遇;
農村宅基地,村集體經濟的分紅等收益優惠待遇的利益分配4.安排;
5.農民實行計劃生育的適當減免志願者工作或勞動的積累,適當減免鄉鎮段落或村級後備資金;
優惠待遇6.對獨生子女父母的晚年。
Ⅲ 農村戶口辦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好處
農村戶口辦獨生子女證享受以下優待:
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版發給五至二十權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農村推行養保險制度應獨父母優先辦理養保險農村安排宅基獨父母應給予優先照顧。
鄉鎮民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扶持獨家庭發展產。
Ⅳ 辦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好處
1000元
的優待:
(一)每月發給5元
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
》之月起發至其
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
、企業
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
外,增加獎勵假7天。
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
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
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
的標准給予獎勵。
的僱工晚婚、
的,由
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
、城鎮無業居民和
晚婚、
的,由鄉鎮人民政府、
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
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
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
,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
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出自《
》
Ⅳ 辦獨生子女證有什麼用和好處啊
好處肯定是有的,推薦辦理。
1.從領證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
2.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為百分之百的不加發),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3.獨生子女父母(包括只生育兩個女孩的父母)在農村居住,在年滿60歲之後,每月各發給50元的生活補助。山東各地從2005年已陸續開始兌現。
4.獨生子女家庭在發展經濟中,可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信息、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劃分宅基地等方面也將享受優先照顧。政府還提倡對農村自願終生只要一個女孩的夫妻給予重獎。
5.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並且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原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不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給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線三分之一的照顧。
獨生子女的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出自《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