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給女兒買的房子,父母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
這屬於有效的贈與行為,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但是,由於這是按揭房產,如果內在銀行貸尚未容清償之前父母因故離婚的話,還存在繼續償還銀行銀行貸款的問題。
因此,不僅不能分割,而且還有一個共同債務,即:銀行貸款清償。
B. 成年子女的父母離婚,父母給子女購買的房子(房子寫子女的名字)算父母的共同財產還是運算元女的個人財產
這種情況下房子是你的個人財產,你父親如果起訴你的話,如果他有給你17萬購房款和買車的內3萬,還有容結婚彩禮9萬的話,如果你父親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證明這些錢是他給你買房結婚買車的,那麼他可以要求歸還,但是他已經和你母親離婚,這些錢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他也只有一半,另一半的歸屬權屬於你母親
C. 兒子自己購買的房子父母離婚算父母的共同財產嗎
要看購買的房子房產證寫的是誰的名字,如果房主是兒子的話,父母離不離婚也沒有父母的份,如果寫的是父母的名字,那離婚的時候就一人一半。
D. 父母離婚前買給兒子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兒子結婚後購買的房子,就屬於夫妻雙方的房子了,就算房子是父母全部付錢,屋主是兒子,那麼就屬於夫妻雙方的,因為是結婚後買的。如果是結婚前買的,那麼就不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祝快樂!幸福!
E. 房產證上是子女的名字,離婚時算父母的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 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回互相幫答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婚姻法第四條規定裡面提到的平等的婚姻家庭關系已經表明了父母的東西與自家孩子有關系,有關系就不要說是他們兩個人的共同財產了。離婚時分東西還涉及別的原因,不要認為就是分財產
F. 父母離婚分財產,之前給子女買的房子,戶名是成年子女的,算父母財產嗎打離婚官司會算作父母財產嗎
這個屬於贈與,如果父母不收回的話(贈與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收回的),屬於子女個人財產,父母離婚時不需分派
G. 婚後父母給我的房子離婚時算共同財產嗎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條第(3)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步驟/方法 婚前購的商品房,此處商品房指已經在婚前付清購房款,該房屋屬於婚前購買房屋的一方所有; 對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的處理: ①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②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使用權性質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以一方名義購買的按揭商品房,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歸還貸款的,在離婚時已經取得房屋完全產權的: ① 婚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買賣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當事人,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方承擔; ② 婚前由一方名義支付的首期屬於支付方個人財產; ③ 該房屋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的,法院不對房屋的所有權作出判決,只能判決房屋由誰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權後另行起訴,解決最終的所有權歸屬問題。 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處理為: ① 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② 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③ 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對房屋增值部分的處理 房地產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與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隨使用時間的增加而貶職,而房地產有可能因種種原因增值,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房屋增值部分因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原始部分屬於擁有產權的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對生活困難方的幫助 離婚時候一方如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屬於生活苦難人員,另外一方要對其進行幫助,換句話說就是如離婚後一方無經濟能力租賃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離婚前的房屋內。
H. 媽媽給女兒買的房子,父母離婚屬於父母的共同財產嗎
1、首先房屋是屬於你的。
2、雖然是你父母夫妻共同財產買的房屋,但是作為專子女,一般法律視屬為父母買房贈與子女的,與他們的財產無關。除非你的父母他們與你之間有其他協議。
3、如果還是擔心什麼,可以去律師事務所咨詢一下。一般他們分割的不是這套房屋,而是他們名下的夫妻期間共同產生的財產。
I.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過戶財產給已婚子女,如果有明確表示是贈與子女夫妻倆的,就屬於子女夫妻共有財產。沒有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夫妻倆,或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個人,這財產屬於子女婚後取得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9)買給子女的房子父母離婚時算共有財產嗎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財產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其他財產
關於《婚姻法》第17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這具體包括: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破產安置補償費。
一次性費用
軍人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應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婚姻存續時間較長的,可以轉化為共同財產。轉化為共同財產按以下公式計算:費用總額
夫妻共同財產=婚姻存續年限×費用總額÷(70-入伍時年齡)
贈與財產
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為對雙方的贈與,但明確給一方的除外。
共同財產
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為共同財產。1993年的《財產分割意見》第4條規定: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雖然夫妻在事實上處於分居生活的狀態,但從法律上而言,夫妻關系仍然存續,因而分居期間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為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