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嗎加多少
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
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兩種。
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年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1)農村獨生子女可加分嗎擴展閱讀
中考加分規范:
(1)區縣級先進對象(先進對象包括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規定,在畢業學年獲這些獎勵稱號的學生若符合推薦條件,且學生願意被推薦的,學校應優先推薦。
(2)市級先進對象加分分值調整為5分。
(3)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降分錄取分值調整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數民族學生、華僑和華僑子女、台灣省學生、歸國留學生等人員在規定的語言適應期的子女降分錄取的分值統一調整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錄取政策不變。
B. 中考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能加分
中招政策抄中對農村獨生子女襲中考加分要求如下:
一、關於「農村人口」的問題
1、考生與父母均應為農村人口(判定標准參考省人口計生委《關於農村人口生育政策適用的規定》及其《補充說明》),其中有一方或多方因購房戶口遷入城市的,不予加分。
2、父母一方或雙方移民國外(含港、澳、台地區)定居的,不予加分。
3、戶口薄未體現「農」與「非農」的,按照所在地的生育政策界定是否屬於「農村人口」,可參照是否享受獎扶政策核定。
二、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及獨生子女身份證明材料的問題
4、申請材料原則上要求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符合辦理條件,目前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現有子女未達18周歲的,補辦後可享受加分。
5、曾申領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後遺失的,經鄉(鎮)計生辦核實原始檔案補辦或出具證明後,給予加分。
C. 高考的農村獨生子女有加分嗎
2018年高考只有極少數省份有獨生子女加分政策,絕大部分省份都沒有獨生子女加分政策。少數省份的獨生子女加分政策也是針對農村獨生子女考生的,比如廣西規定了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兒兩類高考加分項目。
D. 非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可以享受高考加分嗎
1、城鎮戶抄口獨生子女高襲考沒有加分政策。部分省份的農村戶口獨生子女高考有優惠錄取政策。
2、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視為農村獨生子女:
(一) 父母親雙方或母親一方和考生本人為農村居民且為農村居民連續10年以上;
(二) 父母親終身依法只生育一個子女(含依法收養一個子女或依法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只有一個存活)並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或者違反《條例》規定生育一個子女(含違法收養一個子女)已作出結論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三) 父母親雙方或母親一方和考生本人依法享有農村責任田承包經營權和農村集體收益分配權的。
E. 農村獨生子女高考加分
不是的哦,一般來說,在報考本省大學是加分的,至於外省大學,部分大學是不加分的,但大部分大學認可各省教育廳有關加分投檔優惠政策和做法,但是建議你在報考學校之前,打電話咨詢該校招生辦。
F. 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戶中招加分不是本地戶口能加分嗎
1、國家鼓勵生育時男女平等,所以有女生中考加分一說
2、大部分地市都有獨生女中考版加分政策,加5-10分不等
3、但權是,具體加分政策要具體地市教育局公布,年份不同、地區不同都有可能導致政策不同。
4、所以,這個你要具體的問問當地市一級教育局。
G. 獨生子女考大學加分嗎
獨生子女考大學不加分,從來就沒有獨生子女加分政策;原來農村獨生女有加五分政策,但現在已經歸地方省份決定,也不是國家高考加分政策。
2017年高考加分新政策
教育部規定,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下列稱號、獎勵、名次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級招委會決定,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級招委會決定,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數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同時以上有關情形的考生,省級招辦投檔時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投檔附加分。
根據各地調整和規范高考加分實施方案,有關省(區、市)自行增加的超出規定范圍的政策性照顧項目及分值僅適用於向本省(區、市)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且分值不得超過20分,同時不得與其他項目分值累加。
滿足下列條件的軍人子女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H. 獨生子女高考加分辦理都需要什麼證件
獨生子女高考加分辦理要證件:考生本人全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4份。《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4份。戶籍地《村(社區)證明信》原件4份。
部分省份農村獨生子女是有高考加分政策的,但不同省份的高考加分辦理部門可能是不一樣的,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考試院。
拓展資料:以下是2018年河北省的農村獨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具有河北省戶籍的農村獨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檔,加分范圍只適用於我省高校省內招生,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分值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此外,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享受優先錄取: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優先錄取。軍人子女報考軍隊院校,成績達到相關院校投檔線的,應予優先錄取,由院校審查決定。
此外,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同時符合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投檔時,報考河北省外院校的使用國家加分最高一項,報考河北省院校的使用國家加分與省內加分最高一項。
I. 農村戶口獨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屬不屬於全國性照顧政策
農村戶口獨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應該是屬於地區性的,這種加分政策也需要看錄取院校接不接受這種形式的加分。然而目前為止,已經有部分城市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高考不再加分。
以前政策為按規定,不管你是城鎮還是農村戶口,只要參加高考的,獨生子女都會給予加分,如果是少數民族而且是獨生子女的,不重復加分。
拓展資料
現在具有加分政策的十三類考生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可適當增加分數投檔(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這十三類考生分別是:
按有關規定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加20分;獲得「省級三好生」「省級優秀學生幹部」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加10分。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受省部級以上表彰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加10分。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上應屆高中畢業生加20分。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的、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認定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加20分,體育類考生不得加分。
邊疆及執行邊疆政策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加30分、漢族考生加20分。但是,上述考生高中階段在內地上學的相對減少10分。
我省除白、回、納西、彝、壯、滿族和省外進入我省的少數民族以外的十九個少數民族在內地的考生加10分。
內地農村戶口的彝、壯族考生加10分。
各州、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內地高寒貧困山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20分。
在各州、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內地高寒貧困山區工作10年以上,並且現仍在這些地區工作的教師子女,第一志願報考師范院校的加20分。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加10分;華僑農場的歸僑職工子女,戶口、上學在農場的加20分。
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雲南省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獎勵試點縣政策的考生報考省內院校加20分。
新增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退役軍人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