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婚姻法中關於結婚後由一方父母贈與的財產是如何規定的
1、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3、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婚姻法,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
(1)婚後一方父母贈與子女的動產擴展閱讀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⑵ 新婚姻法關於婚後父母房產贈與
答:根據最高法關於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有明確規定:婚後由一方父回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答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⑶ 新婚姻法如何證明是父母贈與子女單獨的房產(房產過戶情況下)
可以在贈與協議里明示贈與一方。若已登記在兩人名下視為贈與雙方。
參考《婚姻法解版釋三》第七條權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還是以北京為例,自2015年1月29日起,北京進一步簡化房產贈與環節中的手續,辦理直系親屬間房產贈與時無需提供贈與公證,而是改為提供親屬關系公證。
所需資料包括親屬關系公證;購房資格核驗通過的結果通知單;契稅完稅憑證;房產證;贈與人身份證;受贈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資料。
⑷ 結婚之後,女方父母財產怎麼分配,最終歸誰,女方就一直保留下去嗎還是給孩子。
女方財產有自己的自由選擇權,可以選擇自己留著或者捐獻,全憑自己意願的。如果內配偶強容制要求是違法的行為,這是法律保護其個人財產安全權和自由分配權。當然,要獲得對方財產的方式也可以是如果逝後無遺囑,那麼就會給自己的第一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沒有第一繼承人就第二繼承人。一般都是第一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繼承很少,一般是單親家庭第二繼承人情況多。如果您需要配偶的財產可以與對方交談,說出自己需要的理由,這個轉交只要是對方意願且這筆是合法的財產的情況下才轉交,當然這個過程可以不需要法律相關部門辦理手續。但是繼承需要,繼承的分成是平均分成的。他的兄弟姐妹,表親,配偶父母都算是第二繼承人。
⑸ 為什麼在現實中父母對子女的動產贈與會無效呢
一般會有效的
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專受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屬實質是財產所有權的 轉移。我國《合同法》把贈與合同的性質規定為諾成合同,即贈與人與受贈人一旦達成合議合同即告成立,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贈與人對受贈人有要求其履行的權利。
贈與的有效,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贈與行為無效主要體現在:贈與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贈與人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但間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為,確能證明是其在沒有發病期間實施的,並且符合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條件的,應當認定有效;受贈與人系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贈與人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贈與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贈與。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受贈人有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⑹ 婚後一方父母買房登記在另一方名下如何認定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應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依法予以分割。理由如下:
第一、將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並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動產,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符合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第二、將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並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動產,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符合法律解釋中的歷史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第三、將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並登記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動產,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有司法實踐的佐證。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解釋》第五條規定:根據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於夫妻婚後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產權證登記在出資者自己子女名下的,從社會常理出發,可認定為是明確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部分出資應認定為個人所有。
若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當事人能證明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者明確表示向一方贈與的,一般宜認定為向雙方贈與為妥。該部分出資宜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
綜上,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且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不動產,應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依法請求予以分割。
(6)婚後一方父母贈與子女的動產擴展閱讀: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要注意事項 :
首先,如果是父母以自己名義購買子女的婚房,並且同意子女居住,那麼該套房屋的所有權是歸購房的父母的。
其次,一方父母如果以子女的名義買房,那麼就需要確定該套房產是否是贈與給子女夫妻雙方二人,如果要贈與夫妻雙方那麼就應當做出聲明,表示該套房產贈與給自己的子女及其配偶。如果只是將房產贈與自己的子女,則不需要做出聲明。
較後,再為子女購買婚房時需要考慮該套房產對夫妻間的影響,如果因為房子的原因造成夫妻之間或夫妻與父母之間的不理解,那就不好了。因此,父母為子女購房時應該和子女們商量好,避免出現家庭不和。
離婚後一方父母買的房產分割:
父母出資為子女買婚房的情況不同,離婚後的處理辦法也不盡一樣,下面就為大家詳細分析一下五種離婚後對父母買的房子的分割方法。
(一)婚後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額購買的,並且產權登記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離婚時房產是認定為出資方子女擁有的個人財產。其實這個判定大家都應該能理解,父母為子女買房就是為了讓子女能過上更好的生活,即使是婚後的財產,但是也是出資方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子。
出現這種情況下,一般可以認為是出資方父母將房產贈與夫妻二人的,這時房產是屬於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因此離婚時該套房產應該是夫妻二人共同分割。除非有證據證明房子是出資方父母婚後出資方父母買的房子只是單獨贈與自己子女的,否則都將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三)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子。
婚後父母雙方共同出資為孩子買房的現象十分常見,而且離婚時房產判定的爭議也比較多。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父母雙方共同購買的房產應該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來享有房子的所有權,那麼離婚時的房產分割應該根據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來制定。
(四)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子女雙方名下的房子。
雙方父母共同為子女買的房,且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的話,那麼該套房產則被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會根據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來進行分割。當然,如果雙方針對房產有其他的約定,則按雙方的約定來處理房產。
(五)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子。
⑺ 婚後父母指定贈與的財產合同怎麼寫
【1】登記制度主要適用於不動產,
但有些特殊交通工具,比如船舶、飛機,因其也因進行登記而准用不動產法,
並因而被稱為准不動產。
【2】根基《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
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 第(三)項的規定,
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
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父母只要寫個給自己子女買個汽車的贈與協議就可以了。
贈與協議一式三份由父,母,子女保存,或者公證也可以。
汽車的車主名字可以寫自己子女的名字。
【4】 贈與協議
今天由父母購買一輛品牌:xx 型號 xx,價格 xx 元,
在某店購買的,主機號xx,購機發票是自己子女的名字。由父母保存。
此車只贈與自己的子女。
一式協議三份,由父,母,子女各保留一份。
協議人:父,姓名,身份證號18位
母,姓名,身份證號18位
子女,姓名,身份證號18位
年 月 日
⑻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怎麼證明是贈予自己一人的
依據《婚姻法》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婚後一方父母贈與子女的動產擴展閱讀
購房的注意事項有以下:
1.房屋採光
房子最重要的就是採光,要看你買的那棟樓南邊有沒有樓,沒有樓最好,這樣買低樓層都可以,畢竟樓層越高價格越貴嘛,能省點就省點。
2.配套設施
要關注小區周邊有什麼配套,小區本身有什麼配套,比如:超市,醫院,學校,銀行網點,菜市場,學區,商業街,公交路線等。如果那個小區有本身的學區的話,那就更好了,價格也比較貴,很搶手的。
3.開放商實力
開發商的品牌、實力,小開發商喜歡搞些小動作,經常扯皮,買時保證有的東西等到交房時沒有了,因此要關注開發商的信譽。
4.房屋所在地發展潛力
5.房型
戶型越方正越好,越利於傢具的擺放和房間布局,也流行方正的戶型。
6.交房流程
交房的時候,根據購房合同以及交房標準的約定,逐一檢查,看看開發商有沒有落實。
⑼ 新婚姻法如何證明是父母贈與子女單獨的房產(房產過戶情況下)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婚後父母贈與房產且只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內,視為只對子女單獨容的贈與;如果贈與房產登記到夫妻名下的,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你父母贈與的這套房產無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已無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