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再婚,各自在婚前都有孩子,但是單獨撫養我,我算獨生子女嗎
再婚家庭的獨生子女父母認定
1再婚前雙方均未生育過子女,再婚後只生育一個子女並版領權取了《獨生子女證》的;
2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後(或喪偶時)依法由其撫養,另一方未生育過子女或只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由對方撫養,雙方再婚後不再生育並原已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
3再婚前雙方或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且未由其撫養,現家庭無子女,不再生育並原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
『貳』 父母離婚後父親再婚有子女算獨生子女嗎
算的,只要父母雙方沒再生子女,就只有其一個孩子就算是獨子;根據國家規定獨生子女的准確定義:獨生子女就是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若在生一個弟弟或妹妹那麼就不算是獨生子女。
『叄』 我父母雙方都是離異再婚後生下我,我算獨生子女嗎
對不起!你們都不抄能襲成立獨生子女!!換句話說你你母親和她前夫 與你父親和他的前妻都屬於鑽取法律的空子 再說難聽點雙雙都屬於合法的姦夫淫婦!都屬於偷情不成功!!!!!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按理來講父親已經收養了女兒 就不可能有你!同時你母親和前夫在你之前已經有了兒子 再說都已經離婚了!你們只有名義上的血緣關系 而沒有法律上的保護!!!所以你在雙方夫妻之間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成立獨生子女!!!
『肆』 父母再婚,雙方原來各有一子女,還分別算是獨生子女嗎
不是,你是獨生子女也不行
除非你在農村,而且第一胎是女孩 或
除非你是少數民族
『伍』 再婚家庭各自有一個孩子還算獨生子女嗎
第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二)雙方均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已生育一個女孩的,但一方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或一方從事工商業一年以上以及雙方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兩代以上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四)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個或兩個女兒,男到女家落戶,並贍養女方父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只適用於姐妹中一人);(五)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六)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是少數民族並具有本省兩代以上戶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七)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八)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九)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喪偶並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十)已生育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十一)一方連續從事礦井井下作業五年以上,已生育一個女孩,並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
『陸』 再婚的獨生子女怎麼判定
獨生子女來享受一定的待遇,所以如自果是帶著孩子再婚,或是再婚後生屬育有子女的,將會產生獨生子女的認定問題。
再婚子女是否能夠認定為獨生子女,直接關繫到子女的兄弟姐妹組成,甚至前段婚姻是否生育子女都將產生一定的影響。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6)父母雙方均再婚算獨生子女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在家中常常感到自己是被人熱愛和歡迎的,有著強烈的歸屬感和安全感,這是幼兒心理健康良好的基礎。
因此多數獨生子女情緒愉快,性格活潑,朝氣蓬勃,容易樹立積極向上的心理,有利於激發探索世界的主動性、積極性。
『柒』 男女雙方都有一個孩子,再婚後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孩子,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肓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捌』 再婚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退休後能享受獨生子女補償費嗎
可以很肯定地說,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從來就沒有出台過「獨生子女補償費」專的屬政策。
再有,「再婚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指的是什麼?指的是你們再婚夫妻都是你們各自父母的獨生子女?還是你們在再婚前各自都只生育過一個子女?
如果是前者,再婚夫妻本人都是獨生子女的,本就沒有「獨生子女補償費」,因為國家對「獨生子女費」的規定,只有「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這是獎勵給響應當時的政府號召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當事人夫婦的;如果是後者,也享受不了這個費用,因為再婚夫妻的原配偶是否也再婚且又生育?
記住一個原則,對獨生子女的主要界定之一的是:本人為父母唯一子女,既沒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也沒有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對相關政策的了解有所幫助。
『玖』 父母離異後並且雙方都已再婚,我還是獨生子女嗎
由於不知道你具體年齡,所以不好判斷,我給你找點資料,你自己看下吧
算獨生子女的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算獨生子女的情況:
(1)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
那你肯定不算獨生子女了
『拾』 再婚後又離婚的,雙方子女是否算獨生子女
這個要根據狀況來看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