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將房子給女兒,不想給女婿怎麼辦
婚後所得,屬共同財產。除非女婿同意公證放棄這部分財產。
『貳』 女兒已經結了父母把房子過房子過戶給女兒了女婿有份嗎,
你們可以寫一個贈與協議,在協議中說明房子只贈與給你女兒,不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專。
《婚姻屬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叄』 父母贈送給女兒的房產算女兒女婿的共同財產嗎
1父母贈送給女兒的房產算女兒女婿房產行為的認定,分幾種情況(1)婚前贈與--個人財產(2)婚後回公證贈與,指定給個人答---個人財產(3)婚後公證贈與,未指定給個人---夫妻共有(4)婚後贈與未指給個人,要看具體情況.
2必須辦理繼承公證.如果當初父母辦理了繼承公證,那繼承人帶著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遺囑公證書 財產證明和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辦理
如果當初沒辦理遺囑公證,那要求所有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當然之前要先去一個人到公證機關拿手續表).
『肆』 如果父母把房子以買賣的名義轉給已婚的女兒是女兒和女婿的夫妻共同財產嗎
父母把房子以買賣的名義轉給已婚的女兒,不是女兒和女婿的夫妻共同財產,屬回於女方的婚答前財產。
《婚姻法解釋》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伍』 父母送給女兒的房子 這是屬於女兒和女婿共同財產嗎
如果是父母全款買的房子登記你一個人的名字,則屬於你的個人財產跟男方沒有關系。河南普豐律師事務所為您解答,希望能幫到您,望採納!
『陸』 父母給女兒買房,女婿有份嗎
這個關鍵得看是婚前、還是婚後買房,還有寫誰的名字,有沒有做特殊的公正等。
下面的條件下,有女婿的份:
1 婚前或者婚後買房,寫女兒、女婿兩人的名字或者寫女婿的名字。
2 婚後買房,寫女兒的名字,沒有做什麼公正。
『柒』 父母想為已婚女兒買房,房產證寫女兒名字,該房女婿是否有份呢
在父母給女兒買房子的時候,最好的辦法是去公證處公證,然後房管證只寫上女兒的名字,那這樣女婿就沒有 這套房子的所有權了,公證了這個就是受到法律的保護了,你們只要這樣去做了,以後你們就在也無後顧之憂了。
『捌』 按照新婚姻法,婚後,父母給女兒的房子,算是女兒的個人財產還是女兒和女婿的共同財產啊
如果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註明只贈與女兒,那麼這房子就算是女兒的個人財產。如果婚後父母贈與財產時沒有簽訂書面協議,也沒有口頭明確表示只贈與給自己的子女,那麼婚後父母贈與的財產應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8)父母給女兒的房子女婿擴展閱讀
新婚姻法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玖』 父母贈予女兒房子,需要女婿簽字么
父母贈與女兒的房子不需要女婿簽最字,最好是做房產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