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的戶口遷到子女戶口上怎麼辦理
申請遷移。
拿出證來明源你與孩子母子關系的證明,如出生證(上面有孩子父母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到孩子的戶籍地列印戶籍證明;
再到你戶口所在地申請准遷證;
回到孩子戶口方辦理遷移證;
拿遷移證明回到你的戶口所在地入戶即可。
Ⅱ 父母的戶口能分別遷入到兩個兒子戶口上么
父母的戶口能否分別遷入到兩個兒子戶口上,法律並無強制性規定。
只要徵得兩回個兒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同意答,父母的戶口是可以分別遷入到兩個兒子戶口上的。
具體辦理可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第十三條的規定。
Ⅲ 父母戶口能隨子女遷嗎
可以。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戶應向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3)父母可以落到子女戶口上嗎擴展閱讀:
1、凡老人申請來時投靠子女的,需向本市子女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未設辦證中心的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屬證件的,可經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後,提供復印件)交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審核。
2、凡被批准來廣州市落戶的,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戶人員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後,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再持《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被投靠人的戶口本,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
Ⅳ 孩子的戶口可以遷移到女方的生父母的戶口上嗎
可以。
1、提交相關材料到母親的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
2、需要的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孩子母親戶口簿、孩子父親的戶口簿、母親所在社區的證明、母親提交的戶籍遷移申請。
3、《婚姻法》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按照我國現行戶籍管理制度規定,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因此母親方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是為了證明遷移人確實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親的戶口簿是證明戶籍在當地具備入戶資格,而提交父親的戶口簿是證明孩子的戶籍確實是在孩子父親的戶口上。
4、注意,以上戶籍遷移只能在同類戶口或農轉非進行,非轉農則公安機關一律不予受理。
第三章出生登記
第十七條 〔國內出生登記之一〕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嬰兒父母戶口不在一地的,申報登記時要進行網上核查,不再要求提供在另一方未落戶證明。出生登記結束後,公安派出所需在出生醫學證明正聯上加蓋已入戶章。
(一)婚生子女有出生醫學證明且出生醫學證明上父母信息齊全,要求隨父或隨母入戶的,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申報出生登記。
(二)婚生子女有出生醫學證明,但出生醫學證明僅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母落戶,憑出生醫學證明、母親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申報出生登記。
(三)婚生子女有出生醫生證明,但出生醫學證明僅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父落戶,憑出生醫學證明、父親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申報出生登記。
(四)非婚生育的子女有出生醫學證明要求隨母入戶,憑非婚生育說明、出生醫學證明,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報出生登記。
(五)非婚生育的子女有出生醫學證明要求隨父入戶,憑非婚生育說明、出生醫學證明、父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經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申報出生登記。
(六)無出生醫學證明的,當事人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後辦理。對無法核實新生兒母親信息,不能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應當提供經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出具的親子關系證明材料和出生、住院記錄等其他相關證明,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辦理。
公安派出所應認真核對出生醫學證明的真偽,無法確定真偽或存在可疑情況的,應當予以扣留,並聯系當地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進行鑒別。
Ⅳ 孫子戶口可以落到爺爺奶奶戶口上嗎
孩子的戶口來可以上到爺爺的戶源口上。
根據戶口管理條例規定: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可以相互遷移戶口。所以說,你的孩子完全可以落在他的爺爺奶奶的房屋內,也可以與爺爺奶奶落在一個戶口本上。
一般能不能遷要看情況:
1、孩子戶口只能跟隨爸爸或媽媽的任何一方,但不能報在爺爺、奶奶的名下。如果當事人把自己戶口報在父母親名下,孩子的戶口就能隨遷。
2、父母和爺爺各是獨立的的戶籍,兩個戶籍均是公房,在同一社區居住,孩子的戶口能否遷到爺爺奶奶處,取決於派出所是否同意。具體的可以到當地派出所,看當地政策是否允許,主要還是看戶籍管理的那個部門是否同意,應該是可以的,但是手續會比較繁瑣。
Ⅵ 我的孩子可以把戶口落在我父母戶口本上嗎
可以。
1、提交相關材料到母親的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
2、需要的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孩子母親戶口簿、孩子父親的戶口簿、母親所在社區的證明、母親提交的戶籍遷移申請。
3、按照我國現行戶籍管理制度規定,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因此母親方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是為了證明遷移人確實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親的戶口簿是證明戶籍在當地具備入戶資格,而提交父親的戶口簿是證明孩子的戶籍確實是在孩子父親的戶口上。
4、注意,以上戶籍遷移只能在同類戶口或農轉非進行,非轉農則公安機關一律不予受理。
(6)父母可以落到子女戶口上嗎擴展閱讀: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Ⅶ 父母的戶口能遷到兒子的戶口本上嗎
可以的。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六十八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第六十九條
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因此,可根據以上規定,申請辦理離異子女投靠父母遷移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