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辦理子女投靠入戶,籍貫必須和父親一致嗎
不合理。
國家有明文規定,孩子籍貫可以隨父母雙方中的任意一方。
如果那個派出所說這樣,你可以將他所說的錄下音,向上一級部門資詢即可,這種事情信口開河沒有好處的。
『貳』 孩子的籍貫是不是一定要隨父親的填寫
孩子的籍貫是不是一定要隨父親的填寫?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車特邀嘉賓律回師,李首道。
孩子戶口答是不是必須隨父母是很多人的疑問。
孩子戶口一般情況下不可以登記在其他人戶口下,也就意味著孩子戶口一般都是隨父或者隨母的。
根據《戶口管理規范》,戶口登記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如無特殊情況,嬰兒戶口只能登記在父母名下。
如果嬰兒父母均為學生集體戶口或均為現役軍人的,可以在該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各地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當地公安機關。
如果是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要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書。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叄』 子女的籍貫如何確定
籍貫一般指的是祖籍,也就是到爺爺輩的戶籍,子女隨父姓,那自然是跟從父親的祖籍來確定籍貫了。
『肆』 孩子與父母籍貫差異會影響以後的讀書嗎
不是的。①孩子的籍貫一般是出生地,也是戶口所在地,可以掛靠父母任專何一方,在屬戶口都遷入同一戶口前,可以適當做出選擇。比如看父母雙方哪一方地區的教育條件好些,還有高考分數線低一些。可以在教育好的一邊讀書,而把戶口上在高考分數線低的一邊。②必須要有戶主,戶口落在誰一方,戶主就必須是那一方或者那一方相關家庭里的人。③落戶之前要考慮孩子將來面對的諸多問題,比如受教育狀況,社會福利,高考分數線等等。具體上哪邊,看你們自己討論決定了。
『伍』 為什麼小孩籍貫要和父親是同一個地方啊
政府部門亂搞的!應該是孩了出生在哪裡就是那裡,國外都是這樣的!
『陸』 孩子戶口所在地跟母親,籍貫跟父親還是母親
那肯定是要跟父親的了
好像不能兩樣都寫母親的了
那會給孩子去派出所辦的時候
那裡的人要求必須一個寫父親,一個寫母親了
『柒』 關於孩子戶口本上的籍貫問題
戶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貫要填寫孩子出生時爺爺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
而且,每個人的籍貫的標准填法都是按照這種要求填寫。
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文件規定,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
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
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
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7)子女籍貫與父母哪個一樣擴展閱讀:
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
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
中國的戶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
當時諸國征戰,人口成為最重要的資源,沒有之一。
賦稅、夫役、兵丁,皆出於人口。人類進入信息時代後,人們自由活動的范圍更加廣泛、相互交往更加頻繁。
戶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戶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為人們生產生活、社會服務管理、國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礎。
戶口管理也就成為近現代社會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統,其限制甚至鎮壓職能將完全褪去,而協調、服務職能不斷增強。
因此,戶口管理在未來社會不僅不會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學地得到穩步強化。
以便為公眾生活、群體生產、社會服務、政府行政和國家其他行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務,發揮其應有的更廣泛、多樣、持續的巨大作用。
『捌』 為什麼父母籍貫和我不一樣
你應該有個姐或者有個哥?如果是這樣的話就好解釋了。說出來希望你能夠理解回,計劃生育現在都答是要求獨生子女,二胎罰錢,而你姐或者哥是北京戶口,作為小的,如果也是北京戶口是要罰款的,而且會很昂貴,你家人這樣做其實是為了躲避掉這種不必要的糾紛和罰款。剛好你老家在河南,所以他們可以用河南的關系,給你辦一個河南戶口,這樣你在河南還是獨生子女,合法的,不需要在罰款了。對誰都沒害。你應該理解你家人的這種做法。
『玖』 為什麼孩子的籍貫要填寫和父親一樣的,而不是和母親一樣
它是一項很多表格中必填的欄目,如同性別、職業。籍貫在現代漢語中通常指「本人出生或祖居地」。現在的常見的所謂籍貫應該為祖居地。通俗的說就是祖父的出生地。
這里出生地是唯一的,而祖居地則是一個比較靈活的概念。譬如,一個人的宗族在江西,但其曾祖父、祖父都在湖南出生、生活,其父親和他本人又在廣東,那麼這三地哪一個成為這個人的籍貫則主要看他父母(在他未成年時)和他本人對「籍貫」一詞的理解。
現在最主流的實踐是以一個人父親的籍貫為自己的籍貫,而不是這個人自己的出生地。由於在中國大陸填報籍貫的歷史不到一個世紀,大多數人的籍貫其實通常是其在二十世紀初出生的那一代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因此,現代籍貫應為出生時其父母合法戶籍所在地。
舉例:A其父母籍貫南海,但因工作關系居於北京並在單位要求下遷戶籍至北京,其後又調至香港,次年於香港生下一子A,則其子因父母方戶籍當時於北京,則其籍貫為北京,而非出生地香港或是南海。
理據:A其父母雖然籍貫南海,但因工作關系戶籍遷至北京,即南海記錄為「某年某月戶籍從南海外遷至北京」,同時北京記錄為「某年某月戶籍從南海遷到北京」。其後雖然外調香港,但戶籍未有再次遷戶所以兩人之子A與父母同籍落戶北京,同時出生地為香港。
戶籍從記冊開始就是不可改變的,由此可以查對父母及祖籍,表達為「貫」即連續的無間斷的意思。
翻查戶籍,可以解決很多隱性論理、權責問題,所以在人口眾多的今天還是必要的。
詞源由來
在古代,籍是指一個人的家庭對朝廷負擔的徭役種類,也就是指其所從事的職業,如「鹽戶」(專門為朝廷煮鹽以服役的)、「軍戶」等。北魏詩歌《木蘭詩》中木蘭家就是軍戶,所以「昨日見軍帖,可汗大點兵,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 同一種戶役的人戶都編入一份冊籍。
貫指一個人的出生地,如「鄉貫」、「里貫」。《隋書·經籍志》「其無貫之人,不樂州縣編戶者,謂之浮浪人。」 白居易《新豐折臂翁》詩:「翁雲貫屬新豐縣,生逢聖代無征戰。」
籍貫合在一起,指一個人的出生地(貫)和家庭徭役種類(籍)的登記文件。《魏書·景穆十二王列傳》:「太興弟遙, ……遷冀州刺史。遙以諸胡先無籍貫,奸良莫辨,悉令造籍。」不是說胡人沒有出生地,而是沒有注冊。《魏書·宦官列傳》:「石榮籍貫兵伍,……」即其籍編於軍隊。
從魏晉時期開始,國家對籍貫加強掌控,以避免徭役和賦稅的流失。《魏書·食貨志》:「自昔以來,諸州戶口,籍貫不實。」指出當時籍貫的漏洞。
對籍貫使用的爭議
有人認為,在現代國家,一個人的祖居地或出生地對於他的入學、就業、甚至住旅館,不應該有任何影響。而且籍貫本身就是一個世世代代永居一處的農耕經濟的概念,在現代含義含糊不清。在各種登記表格中,籍貫一欄應該被去除。
在香港,自從1997年回歸中國之後,學校系統已不再需要學生填寫籍貫資料,而只需要學生填寫出生地。
台灣省,戶籍登記曾有籍貫欄,但近年已經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