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先於父母死亡的繼承權問題
1,子女先於父母死亡,如果子女沒有遺囑,法定繼承中父母做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子女的遺產
2,父母去世後,子女有自己子女的,可以代位繼承應當由子女繼承的遺產
3,《繼承法》相關規定: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㈡ 子女先於父母死亡,就不能繼承遺產了嗎
《婚姻法》第24條規來定:「自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在父母子女關系中,如果子女先於父母死亡,父母享有繼承子女遺產的權利。《繼承法》規定:父母、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子女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除法律規定子女不得繼承的情形外,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不得被剝奪,如果子女先於父母死亡,其繼承遺產的權利由其晚輩直系血親代位行使。結合你的問題,兒子去世後,逝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無特殊情況的話可以均等的分得該逝者的遺產,若逝者未婚的話,其遺產全部由其父母繼承;待其父母去世後,其父母的子女無特殊情況可均等的分得遺產,已先於父母去世的兒子的份額由其晚輩直系血親(即其子女)代位繼承,若該先於父母去世的兒子已結婚但沒有子女,其妻對逝者父母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的,也應當分得遺產。以上僅適用於法定繼承,被繼承者去世前留有遺囑的,按遺囑進行遺產分配。
㈢ 老人去世,其中1個子女先於父母去世,其他子女如何辦理房產手續
1、如果已去世復,沒留下死亡證制明,怎麼火化的,怎麼注銷戶口的。如果已火化並注銷戶口,那麼肯定開過死亡證明,可找原單位補開一份。
2、如果過世之人只是下落不明,如已超過4年,可宣告死亡;
3、如果無法取得死亡證明和宣告死亡判決,起訴只能是以繼承糾紛的方式欺詐法院,讓法院忽略所謂的過世之人權益而將房產判給其中一人,該人持法院判決辦理過戶手續。此種方式較不可取。
㈣ 房產登記在兒媳一人名下,兒子先於父母去世的,父母可以主張繼承嗎
如果該房產是兒來子和兒媳自婚後共同購買,那這套房產屬於兒子和兒媳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那父母可以和兒媳以及兒子的孩子共同繼承屬於兒子的那部分遺產。也就是屬於兒子的那部分遺產由兒媳以及兒子的小孩子以及兒子的父母共同繼承。
㈤ 子女先於父母死亡,子女是否可以遺囑處分所有財產,不給父母留必要份額
子女先於父母死亡來,子自女可以遺囑處分屬於自己人所有的財產。但是,屬於需要贍養的父母親的,必要的贍養費是必須要留下一定份額的。
如果父母親有勞動能力的或生活不困難的自屬於不需要贍養的父母親的話,是可以不留贍養費的。
下面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㈥ 兒子先去世,老人後去世,老人房子,孫子有繼承權嗎
孫子可以代位繼承。
按照《繼承法》第十一條之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6)子女先於父母去世房產擴展閱讀:
案例:父親先於祖父母去世 子女代位繼承引紛爭
父親先於祖父母死亡,其子女能否與叔叔一樣,代位繼承祖父母遺留下來的財產?邕寧區的小林未獲得分配爺爺奶奶遺產權利提出了異議,叔侄之間起了紛爭。日前,邕寧法院立案庭成功調解了一起叔叔起訴侄子的繼承糾紛案。
邕寧區的老林夫婦共生育有5個兒子,其中的一個兒子林三於1992年因病過世。後來,老林夫婦相繼去世,並留下房屋一套。對於老人留下的這套房屋,林老的4個兒子達成了遺產分割協議,約定將此套房屋分成4等份,他們4人各得一份,但這份協議卻沒有提及已經過世的林三的繼承份額。
林三的兒子小林在得知叔叔的遺產分配方案後強烈反對,他覺得自己作為老人的親孫子,有權代替早逝的父親分得祖父母的遺產。對此,叔侄爭執不下。最終,林老的4個兒子一紙訴狀將侄子小林訴至法院。
邕寧區法院立案庭對案件進行分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林三的兒子作為被告,是被繼承人林老夫婦的孫子,其父親林三又先於被繼承人林老夫婦死亡,所以他是享有代位繼承權的。
而林老夫婦的4個兒子簽訂的《遺產分割協議》,沒有保留代位繼承人的份額,其內容違反了我國《繼承法》第十一條之規定,侵害了小林的合法權益,故該協議無效。法院經審查認定,案件的4個原告與被告皆系合法的繼承人,叔叔和侄子都有權利繼承被繼承人林老夫婦留下的遺產。
為了不讓親戚之間矛盾加劇,法官在調解中打出「親情牌」,最終使得叔叔和侄子達成調解協議:老林夫婦留下的這套房屋由其4個兒子和1個孫子按5等份分割繼承,這起叔叔和侄子間的繼承糾紛終得圓滿解決。
㈦ 子女先於父母去世怎麼繼承公證
房子是爺爺和奶奶的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一半是爺爺的遺產,一半是奶奶的個人財產。
爺爺的遺產應當由五個子女和奶奶共同繼承,其中大伯沒有子女,故爺爺的遺產由他的其他四個子女和奶奶五個人共繼承,五人各繼承房子的十分之一。其中你爸應繼承的份額由你代位繼承(假設你爸只有你一個子女)。
上面所說的五個人共同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兩個公證,一個是繼承權公證,一個是贈與合同公證。
繼承權公證中,爺爺的三個健在的子女和奶奶都放棄繼承爺爺的遺產,那麼爺爺的遺產由你一個人繼承。
贈與合同公證中,奶奶將她的那一半房子直接贈與給你。
這樣,房子就能直接過戶到你一個人名下了。
辦理公證需要准備的證明材料有
爺爺的死亡證明,你爸和大伯的死亡證明,爺爺的直系親屬關系和婚姻狀況證明,大伯生前無子女證明,你爸的子女情況證明,房地產證,身份證,戶口簿等。
㈧ 關於子女先於父母去世的遺產問題
你爺爺奶奶如果復沒有制遺囑,按法定繼承處理的話,你父親應繼承的份額由你父親的子女代為繼承,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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