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用人單位不執行規定,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不給予一定的獎勵,怎麼辦
這種說法不正確,如果單位不按照政策落實獨生子女優惠政策,你可以通過司法部門運用法律手段維權。
『貳』 全國有幾個省份施行了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金
一、全國部分省市獨生子女獎勵費發放標准
1、2014北京獨生子女獎勵費發放標准
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關於落實<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有關獎勵等問題的通知》: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2、2014上海獨生子女獎勵費發放標准
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獎勵:
(一)在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農民在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其獨生子女按兩個人計算分配面積;
(三)在年老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獎勵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3、2014河北獨生子女獎勵費發放標准
根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來源如下:
(一)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按有關財務制度規定,從行政事業費中原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列支科目中支付,各單位此項新增經費仍按原經費渠道解決。
(二)屬於企業職工的,由企業支付。
(三)一方屬於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另一方屬於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職工的,由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職工一方單位支付。
(四)雙方均屬於城鎮無業居民,或者一方為城鎮無業居民另一方為農村居民的,由城市街道辦事處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中支付。
(五)雙方均屬於農村居民的,由所在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中支付,確有困難不足支付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補助。
4、2014年湖南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憑證享受以下優待: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5至2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5、2014年江西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江西省對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自領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14周歲止,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2013年1月1日起,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標准由每人每月4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0元。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提高後,獎勵費發放渠道不變,仍按《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財政部、國家人口計生委等有關規定執行,由原資金渠道解決,即:屬公務員的從財政部門核撥的行政運行經費中統籌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從單位經費中統籌列支;企業職工從企業福利經費中列支;農村居民以及城鎮無業居民從市、縣(市區)財政「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
6、2014年江蘇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江蘇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一百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在已經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農村地區,應當優先為只生育一個女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辦理養老保險。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對農村中只生育一個女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特困戶優先給予救濟和幫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或者家庭,在發展經濟、扶貧以及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入學、醫療、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制定的獎勵、優惠規定,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7、2014年廣東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8、廣西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夫妻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到子女年滿18周歲止,每年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人民幣120元。
9、浙江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夫妻雙方申請,村(居)民委員會或所在單位核實,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項待遇:
(一)領取每年不低於一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女方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哺乳假,工資按不低於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二)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給予女方產後一年假期(含法定產假),工資照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農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另一方所在單位全數發給。
10、山西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只有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
(一)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機關、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職工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企業公益金中列支;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縣(市、區)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二)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為百分之百的不加發),其經費從原渠道列支。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三)各級人民政府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生育兩個女孩已實施絕育手術的家庭在發展經濟中,應當給予信息、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劃分宅基地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提倡對農村自願終生只要一個女孩的夫妻給予重獎。
11、陝西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城市獨生子女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每人每月發給補助金。補助金發放標准由按個人月平均工資5%計算調整為參照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具體確定,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12、河南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1、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
2、夫妻雙方有單位的,由雙方單位各發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無工工作單位,由有工作單位的一方工作單位發放全部。
3、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或城鎮未從業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放。
13、四川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省財政廳、省人口計生委聯合下發《關於調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發放標準的通知》,將全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標准提高為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120元,並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省內大部分市州執行的發放標准為每對夫婦每年60元。
14、雲南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低於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發放,夫妻雙方都是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各支付一半;一方是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另一方是其他非農業人口或者農業人口的,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全額支付。夫妻雙方都是其他非農業人口或者農業人口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鄉財政共同安排解決。
二、找不到你的省市,可以查看全國通用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了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問題: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第三十一條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父母申請,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核實,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頒發。
獨生子女或者父母享受以下優待、獎勵:
(一)自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每月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十二元,發到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
(二)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產假四十天,並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工資、獎金照發。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親假外,另外給予男方護理假三十天,享受探親假待遇;
(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在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給予六個月的哺乳假,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計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
(四)貧困地區發放中小學人民助學金時,對農民獨生子女的發放金額應當高於其他學生的百分之三十;
(五)農村獨生子女參加高中招生(含職業高中)考試的,給予加分的照顧。農村獨生子女參加大、中專招生考試,報自治區屬院校和地方院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安排勞務輸出時,應當優先安排獨生子女或者其父母;
(七)免去農村居民夫妻雙方兩年的無報酬農村用工。
『叄』 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的規定的主要內容
《山西省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 夫妻只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並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獨生子女16周歲止,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具體獎勵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二)其子女入園、接受義務教育、就醫等費用,可以由雙方所在單位給予補貼。
(三)退休時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毀旦四十二條規定:「 夫妻一方或雙方為農業人口,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纖鄭擾榮證的,除享受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獎勵和優待外,還享受下列優待:
(一)優先列為脫貧或致富對象,在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農業、林業、水利、科技、供銷等部門在技術服務、提供信息、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等方面予以優待叢簡;
(三)在勞務輸出或招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
(四)免去夫妻一方5年的集體義務工;
(五)優先批給宅基地;
(六)增加一人份的村民福利分配份額;
(七)其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減免雜費;
(八)其子女參加本省招生或招工考試,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九)女方滿40周歲的,可以由鄉(鎮)人民政府為是農業人口的一方或雙方辦理養老保險,費用從鄉統籌費和計劃外生育費中支付。」
『肆』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政府補貼是多少
各省市政策不同,以北京市為例,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一次性獎勵。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十九條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三)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民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抓好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著力加強計劃生育家庭養老服務保障和服務供給,著力兜底線、保基本、補短板、調結構,推動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主體更加多元、內容更加豐富、質量更加優良。
一、加大獨生子女家庭財政補貼保障力度。完善現有的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等扶助政策,提高扶助標准,加強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養老支持力度。加大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增加養老服務供給。
二、以問題為導向做好政策研究。積極開展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社會救助、養老服務、監護責任等方面政策研究,開展「救急難」綜合試點,加強臨時救助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
『伍』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享受獎勵扶助政策國家有規定嗎
在全國已實行獨生子女獎勵扶助制度的省份,是有獎勵扶助的,城市和農村獎勵標准各不相同。
以在重慶為例:
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申請當年年滿60周歲。扶助標准為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5)河南省獨生子女父母扶助獎勵規定擴展閱讀: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四章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是對農村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年老後,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的規定。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集體經濟組織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方式主要有:提供必須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等。
一、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的是獎勵扶助制度。
二、對參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開始領取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金後,每月增發10元基本養老金。
『陸』 河南省獨生子女費是多少
參考 兩年前是:每月元哦,直接咨詢當地的計生單位,最為准切
我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辦理程序及獎勵政策如下:
一、辦理機構: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二、工作時間:正常工作日
三、辦理流程:
(1)發放對象:
①一對夫妻只生育1個子女的;
②一對夫妻按規定有兩個子女,因死亡只留下一個子女的;
③獨生子女死亡後,再生育1個或依法收養1個子女的;
④夫妻未生育,依法收養1個子女的。
(2)申領程序:
①由夫妻雙方申請,到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如實填寫;
②經雙方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核實,報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接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之日起30日內予以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
③夫妻戶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四、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憑證享受下列待遇:
①從發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獎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十元以上,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是財政撥款單位職工的,從財政撥款中列支,其他單位的職工由所在單位承擔;是農村居民的,由鄉(鎮)、村發給,或採取其他獎勵形式;是城鎮無業居民的,從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是城市個體工商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
②在入托、入學、就醫、招生、招工、徵兵、農村劃分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補助。
③農村在調整責任田時,對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給;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時給予優待;在招收鄉(鎮)、村集體企業事業職工及扶貧、救災、貸款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④對符合條件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應給予表彰,並獎勵二千元以上獎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獎勵百分之五十,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由當地人民政府獎勵。
(政策依據:《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及《實施細則》,豫計生政字〔2001〕16號文件《河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工作規范》)
從2009年開始,根據《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利益導向機制 進一步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要求提高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標准。《意見》指出: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在子女滿14周歲前,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原來的每人每月5元以上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20元。
『柒』 求河南省計劃生育獎勵辦法
河南省是這樣規定的:
第三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經濟與社會發展政策,應當徵求同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的意見,做好相關政策與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的銜接,保證計劃生育家庭優先優惠分享改革發展成果,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提高獎扶標准。
第三十二條 對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或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實行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公民晚婚晚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給予適當照顧。
第三十四條 夫妻只有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雙方申請,所在單位核實,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批准,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符合規定生育的子女,如系雙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第三十五條
按照規定採取避孕措施的,分別享受以下待遇: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休息二天,七天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
(二)結扎輸精管,休息二十一天;
(三)結扎輸卵管,休息二十一天。
休假期間,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視為出勤,發給工資、福利。城鎮無業居民和農村居民接受上述手術的,由所在縣(市、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從計劃生育經費中給予補貼。
第三十六條 女職工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終止妊娠,按照職工生育保險有關規定休假和享受生育津貼。
第三十七條 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憑證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發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獎給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獎勵費二十元以上。
(二)在入托、入學、就醫、招生、招工、徵兵、農村劃分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補助。
(三)農村在調整責任田時,對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給;按人分配城鎮拆遷安置、移民搬遷安置、新農村建設安置、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征地補償等經濟利益時,獨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鄉(鎮)、村集體企業事業職工及農業經濟發展、貸款、扶貧、救災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四)城鎮無業人員、個體經營者和農村居民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它社會保障時,應當優先保障,並給予優惠。其享受的各種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資金和其它優惠資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五)對符合條件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應給予表彰,並獎勵二千元以上獎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獎勵百分之五十,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由當地人民政府獎勵。
第三十八條
對年滿六十周歲,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
獎勵扶助標准應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並建立利益增長機制,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對獨生子女殘疾、死亡的夫妻和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患者,符合國家有關特別扶助條件的,在國家扶助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一倍的特別扶助金。
第三十九條 對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計劃生育雙女父母,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適當補貼。對居家養老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計劃生育雙女父母,實行政府購買養老服務。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捌』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
各地規定不同,以山東為例:
根據《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
一、充分認識做好一次性養老補助工作的重要意義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以下簡稱一次性養老補助)。落實此項政策,對於解除企業職工的後顧之憂,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實相關規定,切實維護好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8)河南省獨生子女父母扶助獎勵規定擴展閱讀
《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
發放對象資格確認及發放辦法
1、資格確認。正常運轉企業的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對象,資格確認工作由企業負責;進入破產、改制、重組程序的企業,由企業或破產清算工作組組織資格初審,企業主管部門負責資格確認;破產、關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對象,由企業主管部門、衛生計生部門、人社部門負責資格確認。
在政策過渡期內(2001年1月到2002年9月企事業退休的部分人員,具體內容詳見政策解釋)未享受加發本人標准工資5%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參照上述內容予以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對象資格確認。
2、發放辦法。正常運轉企業退休職工及與正常運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託管後辦理退休的人員,由所屬企業負責發放;進入破產、改制、重組程序企業的退休職工,由相關企業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發放;
破產、關閉企業的退休職工,由企業主管部門初審,經人社部門和衛生計生部門確認,並經公開公示無異議後,由市財政部門和市衛生計生部門委託銀行進行發放。
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企業,每半年向企業主管部門報送一次發放情況,企業主管部門每半年向市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一次所管轄企業發放落實情況。
『玖』 河南省享受60歲以上獨生子女補貼有什麼規定
2014年河南復省獨生子女費發放制標准
1、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
2、夫妻雙方有單位的,由雙方單位各發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無工工作單位,由有工作單位的一方工作單位發放全部。
3、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或城鎮未從業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放。
2014年四川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省財政廳、省人口計生委聯合下發《關於調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發放標準的通知》,將全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標准提高為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120元,並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省內大部分市州執行的發放標准為每對夫婦每年60元。
『拾』 國家最新法律法規<<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依據2002年9月1日起實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四章: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27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第29條: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我們省於2014年5月29日起施行的《 河南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生育條例》
第37條: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憑證享受下列待遇。
1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獎給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獎勵費二十元以上。
2在入托,入學,就醫,招生,招工,徵兵,農村劃分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補助。
3農村在調整責任田時,對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分(份)給,按人分配城鎮拆遷安置,移民拆遷安置,新農村建設安置,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征地補償等經濟利益時,獨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再招收鄉(鎮),村集體企業事業職工及農業經濟發展,貸款,扶貧,救災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4城鎮無業人員,個體經營者和農村居民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社會保障時,應當優先保障,並給予優惠。其享受的各種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資金和其他優惠資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5對符合條件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應給予表彰,並獎勵二千元以上獎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獎勵百分之五十,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由當地人民政府獎勵。
第38條:對年滿六十周歲,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獎勵扶助標准應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並建立利益增長機制,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