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離婚後我還是獨生子女嗎
如果你父母離婚後,雙方都未再婚或再婚未再育,你算獨生子女。如果你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再育你都不算獨生子女。
㈡ 父母離婚過後算獨生子女嗎
你好,
你這種情況,只要你父親沒在結婚且生育子女的話,且你現在由你父親撫養,你就算是獨生子女。
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你的情況應該和第四款符合就是獨生子女了~
很榮幸為你解答~
㈢ 父母離婚,父親再婚,我算不算獨生子女
那得看你父母再婚後有沒有孩子吧
㈣ 父母離婚後生育子女 我算獨生子女嗎
符合下列來條件之一的,可以自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㈤ 父母離異後,父親在再育一子,我是否還算獨生子女呢
(1)夫妻生育一抄個襲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只要你和你母親現在的生活的家庭,只有你一位孩子,你就屬於獨生子女。
㈥ 父母離婚後父親再婚有子女算獨生子女嗎
算的,只要父母雙方沒再生子女,就只有其一個孩子就算是獨子;根據國家規定獨生子女的准確定義:獨生子女就是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若在生一個弟弟或妹妹那麼就不算是獨生子女。
㈦ 父母離婚,孩子跟母親過,父親再婚又有一個孩子那還算獨生子女嗎
不算
㈧ 再婚後又離婚的,雙方子女是否算獨生子女
這個要根據狀況來看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㈨ 父母一方死亡,有一個子女,一方再婚,生育一個子女,離婚後,算是獨生子女嗎
不算。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終其一生都只生育一個孩子,這個孩子內為獨生子女。而容你父親只有你一個孩子,但你母親不是,她再婚後再生育了一個孩子,也就是說:你事實上已經有了一個同母異父的妹妹,因此你不再算是獨生子女。另外,就算你母親和你繼父離婚,也無法你非獨生子女的事實。
㈩ 父母離婚的獨生子女
嚴格的說,這個小孩不能算獨生子女。獨生子女是指父母終身只生育一個專小孩的。屬獨生子女必須是沒有同胞兄弟姐妹,也沒有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也沒有與父母形成撫養關系的收養或抱養的兄弟姐妹的小孩。
但在實際辦理時,因為離異後非撫養方的生育情況難以掌握,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只要撫養方不再生育,計生部門一般是給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