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把房子過戶給我,現在房產證是我的名字,其他的子女還能來分嗎
如果這個房子是過戶給你的,說明這房子是父母賣給你的,產權是內你的名字,只要你不同意時美容人可以分得你的房子的。如果這房子是你們結婚之後過戶給你的,那麼這房子是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的話您的丈夫是要分的。
② 父母有多子女可以不通過其他子女把名下的房產過戶給其中一個子女嗎
如果該房產屬於父母所有,有完全處分權利,有權將該房產贈與、出售給某位子女,不需要經其他子女同意。
如果該房產屬於父母和其他子女共有,將該房產贈與、出售給某位子女,應經具有房產份額的其他子女同意、授權。
③ 父母的房子過戶房本上可寫兩個子女的名字嗎
可以,
簽署兩位子女名字的過戶合同,辦理房產證就是兩位子女名字。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房屋,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監護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應當提交證明監護人身份的材料;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④ 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子女其中一個,後來發生糾紛,兄弟姐妹有資格要求分房子嗎
過戶給誰就是誰的,就算有糾紛,也是父母和子女的事,與兄弟姐妹沒有關系
⑤ 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子女,配偶會分得房產么
為了家庭的安寧,建議不要急於過戶。如果配偶知道了,這個家恐怕就會雞犬不寧了。你可以讓父母寫份贈予協議(或者就叫遺囑),他先保管好,自願把財產贈予給你一個人,這樣,配偶就沒有權利分割財產了。如果你們夫妻相安無事,白頭到老,就不用提遺囑了,如果分道揚鑣,他就沒有權利分得老人的財產。這樣做有個好處,老人的房產證隨時都可以給配偶看,如果你過戶了,配偶要看房產證你咋辦?
⑥ 父母健在把房子過戶給一個子女,然後立遺囑死後把房子歸幾個子女平分起法律效
這樣就沒有法律效力了。因為,之前已經把房子過戶一個子女了,這個房子在法律上已經不是父母的共同財產了,是這個子女的個人財產了,父母已經不能處理別人的財產了。所以之後立的遺囑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⑦ 父母房產買賣過戶給子女,產權所佔比例不同怎麼解決
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啊,換成等比例金錢,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