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叫政策內的小孩,獨生子女證無效
從你述說的語言不是很清楚,但其中的邏輯關系應該是: 首先,所謂政策內的小孩,即是你符合現行生育政策規定的再生育條件生育下來的第二個小孩,即為政策內小孩。 其次,你在生育第一個孩子後,你們夫妻已申領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了有關獨生子女的待遇,但在你生育第二個孩子後,已經缺失了「獨生子女父母」的條件,因此,按照你省的相關規定,原申領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必須收回,已享受的獨生子女待遇均應退回。 第三,如果說你才生育了一個6歲的孩子,而計生辦的工作人員說「獨生子女證無效」,那肯定是錯的,你完全可以有理由作為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享受國家和政府對獨生子女的所有優先優惠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❷ 房產繼承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繼承需要辦理的手續有房產評估,房產繼承公證,房屋測繪圖,繼承登記,然後就是房產繼承的證明材料等,比如持有合法遺囑,法院的判決書。特別是房屋的繼承是需要辦理公證的,在辦理公證時需要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合法繼承人的名單證明等材料。
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2)獨生子女證哪些無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❸ 開具「購房證明」需要帶哪些證件材料
開具購房證明所需材料(以下所有證件都要帶齊原件,否則無法辦理):
1、已婚
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未成年子女的戶口本及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
(再婚需提供之前的離婚證和明確小孩撫養關系的離婚協議,並須加蓋民政局公章,離婚協議中未成年子女歸自己的,孩子的戶口本及出生證明也須帶齊。)
2、未婚
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可以用加蓋戶口專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證)。
3、離異
本人身份證,離婚證,明確小孩撫養關系的離婚協議(需加蓋民政局公章),戶口本(離婚協議中未成年子女歸自己的,孩子的戶口本及出生證明也要帶齊)。
4、非本地戶籍開具購房證明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提供一種即可)
(1)近三年內累計兩年以上南京社保繳費明細(補繳無效);
(2)近三年內累計兩年以上南京個人所得稅繳稅證明(補繳無效);
(3)年齡四十周歲以下並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畢業證及學位證(國外學位證書需要教育部翻譯認證);
(4)年齡四十周歲以下並取得國內高級職稱(含正副高級)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
(5)個體工商戶納稅證明按個人所得稅證明認定,因未達起征點而未納稅月份一並累計。
5、其他情況
(1)喪偶單身: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改為喪偶。
(2)軍人:提供現使用且在有效期內的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並到部隊開具相關證明,證明使用過的軍官證號和現使用的身份證號為同一人(原件+復印件),現役軍人,標明服役地點(原件),請頒證機構蓋章。
(3)獨生子女證哪些無效擴展閱讀:
開具首次購房證明所需條件:
1 、年滿 18 周歲的個人。
2 、購買 90 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
3 、購房人現名下沒有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購買的住房(與父母一起購房買的、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通過繼承析產或拆遷安置獲得的住房亦不算首套住房)。
網路-首次購房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