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婚姻法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的問題……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的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也視為對出資方子女的贈予
付房款時版,該錢從父母的卡中權支付,保留付款憑證!!!
然後父母簽一個出資協議,約定由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其子名下,其子是代持有,該協議有效的
關鍵是付款憑證,一定要保留好!!!!!!!
㈡ 父母出資給婚後子女買房,子女名下,請問怎麼能證明是父母出資的
雖然房子契稅發票寫的你的名字,你應該寫個字據說明房子是父母出資的,而且以後有配偶應該說明此套房產的出處,2第3套不可以落你朋友的名字,但是如果3套中有一套沒有房產證的就可以落
㈢ 父母出資給婚後子女買房父母是否有產權
沒有產權。
住房分為產權和債權兩部分。
產權,住房產權屬於房產證的登記人所有。
債權,父母出資,可以憑出資憑據對子女主張債權,要求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