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弄丟了在哪裡可以補辦
獨生子女已經停辦了,丟了也沒事,到你到退休年齡的時候,一樣可以領到獨生子女補貼。現在是每個月領一百五十元。
『貳』 以前的獨生子女證丟了能補辦嗎
可以補的。但是,必須馬上去補,否則就真的不能補辦了。尤其從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放開二胎,取消了獨生子女的政策,再也不發獨生子女證了。以後獨生子女證再要補是十分困難的一件事情。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該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實施將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各省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具體規定存在差異。主要差異表現在《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格式全國沒有統一,申請表格,辦理機關或有不同,具體申請條件也不盡相同。獎勵項目、標准也各不相同。已知的辦理時的一次性獎勵費和獨生子女保健費項目名稱全國基本統一。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全面二孩」新政將在全國實施,青島市也對相應政策作出調整。從2016年元旦起,青島市正式停辦獨生子女光榮證。
『叄』 獨生子女證遺失怎麼能拿到補助
獨生子女證遺失,到當地的民政或者計劃生育辦公室。辦一個證明就行了。我當時就是這樣子的,也拿到了補助。
『肆』 雙方單位破產無單位獨生子女證丟失怎麼補辦
目前獨生子女證已經基本停辦。
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回生且自願終答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受理時間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時間略有差異,有的省份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有的身份目前未目前截止時間)。
『伍』 獨生證丟失,現原單位破產了,雙方已離婚,現已退休,怎麼補辦獨生子女證
你好。拿社區證明和離婚協議書去街道辦理你 媽 媽 的單方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證明。版如果你權 媽小於49,可以辦證。單位的證明可以開具分段的,離婚前的由協議書代替了,離婚後,到過幾個單位可以由那幾個單位開分段的證明,單位不存在的,由居住地社區出具
『陸』 獨生子女證丟失能否補發
獨生子來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源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柒』 戶口已遷移獨生子女證丟失如何補辦
持單位或現居住地居委會出具的關於《獨生子女證》遺失的證明,並寫明當事人婚育狀況,及相關材料(戶口簿、結婚證、孩子照片一張)到原發證機關查閱原始證號,填寫補領獨生子女證申請表申請補辦。
『捌』 請問,獨生子女證丟了,現在要補辦,可檔案里沒證明,怎麼辦啊!
現在都允許生二胎了,
獨生子女證沒用了,
不過發證單位有備案的了,
可以去問問。
『玖』 獨生子女證丟失了,政府還給補辦嗎
1、可到所在鎮(街)計生辦或計生局檔案室查找當時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審批表或審批花名冊等檔案材料,如有這些檔案材料,計生局可在其復印件上簽注意見,證明您有辦理過「獨生子女證」,如沒有這些檔案材料,就無法證實有辦理過「獨生子女證」。2、對於子女在18周歲前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不能補辦。 【具體流程】:1、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條件是曾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能提供有效證據。未曾辦過的不能補辦。2、補辦程序是: (一)本人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補辦申請並提供曾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相關證據; (二)所在單位核實。有工作單位的,申請由雙方所在單位核實並簽注意見;無工作單位的,申請由雙方戶籍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三)鄉(鎮)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有工作單位的,申請由申請單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無工作單位的,申請由戶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 (四)由原發證機關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發證機關根據過去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檔案資料和審核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供的審核意見補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註明「補辦」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