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說獨生子女不能繼承房產了
這是兩件事情
首先是你爺爺的房產如果沒有過戶,那麼具有繼承權利的叔叔和姑姑也是具有繼承權的。他們放棄以後你們才可以完全繼承
至於你父親的房產,如果你是獨生子女,你爺爺奶奶去世了,那麼繼承人只能是你和你的媽媽。與別人無關。
現在這些繼承的順位關系一般沒有爭議的,不要太糾結。
為了防止以後出現糾紛,現在很多家庭在老人健康清醒的時候,就立下遺囑,將房產在裡面做出明確的說明。這樣就不會有問題了
你們也可以這樣。
2. 4月1日起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是真的嗎
錯。網上所傳的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的說法其實只是標題黨,不能繼承的原因有以下幾種:(1)父母一般不是同時去世,在此種情況下因為健在的一方有房產的份額,還有權繼承配偶的遺產。健在一方還可能會再婚,或將自己的份額贈與他人,可能不同意房產全部給子女。(2)父親去世時可能祖父/母仍然健在,此時祖父/母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母親去世時,可能外祖父/母仍然健在,外祖父./母有權繼承母親的遺產,在此種情況,往往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
3. 獨生子女房產繼承新政策
2020年並未出台新的獨生子女房產繼承政策,事實上,在父母未訂立遺囑的情況下,獨生子女本就不是房產的唯一繼承人。
2020年6月網上流傳的一條不實消息稱「2020年起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盡管已經辟謠,但人們對於獨生子女繼承問題的關注熱度卻仍舊未減。
而從法定繼承的角度來看,如果父母沒有遺囑,獨生子女很難百分之百繼承遺產,與獨生子女同為第一繼承順序的繼承人還包括逝者的配偶和父母,他們都有繼承權。若父母希望確保獨生子女完全繼承遺產,立遺囑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3)41獨生子女繼承房產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不等於唯一法定繼承人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0條和《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以房產繼承為例:若房產是父母的婚內共同財產,假如父親去世後,該房產父母各擁有50%,屬於父親的那一半房產作為遺產,有四個繼承人:母親、兒子小王和爺爺、奶奶,四人分別繼承父親房產的25%;
若此後爺爺、奶奶去世,他們繼承的那部分房產則會由小王父親的兄弟姐妹(姑、伯、叔)繼承。若母親過世亦同理。此外,如果小王的母親在其父親死後改嫁,則小王的繼父作為其母親的配偶,也可以繼承其母親的遺產。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民法典規定繼承遺產,有繼承權的家人過世時間順序、家庭成員的構成和家庭是否重組過等具體因素都影響著獨生子女能否完全繼承父母遺產。
4.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房產
獨生子女注意了!國家新規出台,不懂「這3點」,將無法繼承房子!傳統觀念是「有房才有家」,讓很多人痴迷於賺錢買房。近年來,隨著中國房價的上漲,許多有房的人都通過自己的房子實現了財富的增長。早年在一線城市買房的人都是百萬富翁,而離開家鄉在大城市打拚的年輕人,可能一年工資也買不起衛生間,因為工資的增長,根本趕不上房價的上漲。
第三,過去立遺囑是比較復雜的,立好遺囑後,還需要到公證處做公證,現在新的《民法典》已經簡化了立遺囑的方式,增加了列印遺囑和視頻遺囑,《民法典》頒布前,公證遺囑效力最高。現在的自擬遺囑、書面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印刷遺囑、錄像遺囑,都和公證有同等效力。
這里有個要點,大家一定要注意,那就是除了自擬和公證的遺囑外,其他類型的遺囑需要兩名證人,如果用錄音遺囑、口頭遺囑、錄像遺囑來確定房屋所有權,遺囑人和見證人要記錄自己的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否則遺囑無效,房屋也不會順利過戶到自己名下。
《民法典》的出台是有歷史意義的,被稱為社會生活網路全書,《民法典》規定遺囑的種類和效力有變化,立遺囑時應該注意什麼事情。從2021年開始,《民法典》實施後,增加了許多與普通人生活相關的法規,包含了各個方面,比如租房過程中,房東不可以隨意加租;婚內糾紛或者離婚,如何分割財產等;還有快遞員造成貨物丟失,應該誰承擔責任等。現在有了《民法典》這些問題,都能夠完全解決。
5.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辦理什麼手續
需要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否則房產部門一般不予更名;
事人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
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
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5)41獨生子女繼承房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選摘)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三十條 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選摘)
6. 獨生子女繼承房產
你們這房產證如果已經辦下來 確定是只有你跟你媽的名字的話 趁現在讓你媽擬一分遺囑 就說以後全部歸你 不然你爸爸已經不在了 沒有份了 可是你外公外婆如果還在 那麼你那麼兄弟姐妹理論上有繼承權
然後如果你爸走在你爺爺奶奶之後 那麼你爸爸的跟他兄弟姐妹的沒關系 如果之前 那麼你爺爺奶奶有繼承權 卻會平分給他們的子女
不過既然你們房產證都下了 應該就默認了現在房子繼承權就你跟你媽媽了 最好是讓你媽媽先擬定一下你的 當然如果你外公外婆不在了就不用了
7. 獨生子女怎樣才能全額繼承父母房產
我國繼承遺產的方式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按照繼承順序進行繼承,第專一順序包括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在法定繼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的情況。為了使獨生子女全額繼承父母房產,律師建議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通過遺囑處分自己的房產,將其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
8. 父母去世,獨生子女繼承房產需要什麼資料
繼承遺產房的方式:一種是所有繼承人協商一致後寫下分割協議,然後到房管局辦理繼承過戶;也可以先辦理繼承公證,然後再過戶;如果繼承人之間就房產分割不能協商一致,應當到法院起訴,拿到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後再到房管局過戶。
父母都去世,有獨生子女的,如果父母去世時還有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在世,老人們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和獨生子女相同的繼承權;如果老人們都去世了,繼承人中是獨生子女一人。
繼承時,需要帶的資料:父母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子女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父母子女親屬關系證明、房產證等。
9.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2020年新政
1、 我國的遺產處理主要分為有爭議的遺產訴訟和無爭議的遺產公證。獨回生子女家庭只有少數處答於被繼承人第一行的合法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在實體法的適用和繼承處理程序上沒有什麼特別。獨生子女家庭可以採用以上兩種方式來處理繼承等事務。
2、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中有其他法定繼承人,因遺產分割發生糾紛,無法調解的,被繼承人自然會向法院提起訴訟;其他法定繼承人先於其死亡,確定獨生子女為唯一法定繼承人的,可以通過遺產公證的非訴訟渠道辦理繼承。
(9)41獨生子女繼承房產擴展閱讀:
財產轉讓給近親,不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公告:對於無償贈送的房地產,受贈人因無償贈送的住房所得為「偶然所得」,按20%的稅率納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產依法繼承的,或者父母將財產贈與子女的,子女與父母雙方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事實上相關通知財政部2009年,只是今年的聲明進一步確定了「房產所有權轉移應徵收個人所得稅」項目,從最初的「其他所得稅」「新聞或有所得稅」,並將其添加到收件人房屋贈與親人之間應當支付所得稅依照「偶然所得,按照20%的稅率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