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離婚時子女(未成年)必須選擇其中一方為監護人嗎
如果滿16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
就視為成年人
不用選擇監護人
❷ 父母離婚未成年孩子能選擇跟誰麽
離婚時子女撫養權的歸屬,雙方協商已經達成一致意見。這里是孩子10歲以上可以專再次選擇跟誰的問題。最高屬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第三款:10歲以上的孩子可以再次選擇跟誰。現在與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是監護人,另一方以上述第三款向法院要求的,法院會支持的。孩子未成年必須要有監護人,父母也仍然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❸ 父母離異對未成年子女造成的傷害都有哪些
首先,抄傷害肯定是有的,孩子肯定會從小生活在單親家庭是缺少一份愛的,比如說是如果跟著媽媽過的話,肯定是這個孩子是缺少父愛的,同時,如果說是個男孩子的話,他小時候因為缺失了父親的愛,所以在一些事情上他就難以去判斷,以至於最後長大之後就是一個比較極端的人,要不就是極端的優秀,要不就是極端的很落寞。
❹ 父母離婚未成年孩子怎麼辦
這個問題一定要認真對待,處理不好對孩子的影響很大的,看孩子多大了,大一點的話,可以跟孩子商量一下,看看他的意見。小的話可以先瞞著,孩子慢慢適應了以後再說,或者等他長大一點後自己也會慢慢明白的。
❺ 如父母離婚、子女以成年、但未結婚、婚姻法如何規定
父母子女關系包括因血緣形成的生父母子女、因收養形成的養父母子女和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新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系做了如下規定: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發行撫養教育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父母離婚後,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或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非婚生子女亨有與婚子女同等的權利,非婚子女的生父母同樣要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2)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職責,父母應該按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嚴格約束子女的行為。同時,父母必須保護子女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並且承擔未成年子女侵害行為所導致的不利後果。
(3)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包括:物質上的幫助以及精神上的關心支持,生活上的照顧,如給付生活費、醫療費,照料父母的生活,給予父母感情上的慰藉等。如果子女有能力而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同為繼承法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當一方去世時,另一方有權繼承其遺產。
(5)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父母有離婚和再婚的權利和自由,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及婚後的自由。也就是說,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也不因父母的婚姻狀況變化而減少或消除。
(6)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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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父母離婚在法律上子女滿多少歲可以選擇跟誰
滿10歲以上可以選擇。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6)父母離婚子女未成年有男朋友擴展閱讀:
父母離婚,子女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參考資料:網路:撫養權
❼ 父母離異未成年孩子可以選擇誰都不跟嗎
不行,一定得選擇一個監護人
❽ 子女已滿18周歲,父母離婚,那麼孩子的歸屬問題,法院會如何判
過了十八周歲,如還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孩子撫養權; 如不上學,則不存在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離婚孩子歸屬問題,離婚後孩子的撫養問題
一、離婚孩子歸屬問題、離婚後孩子的撫養問題、離婚孩子撫養權歸屬
1、根據《婚姻法》的36條和37條規定的原則,解決離婚孩子撫養問題應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2、一般情況下女方在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3、如果分娩一年後離婚,對於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4、哺乳期後的孩子,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法院根據孩子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5、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撫養費。
二、離婚孩子怎麼辦、離婚孩子怎麼判、離婚孩子判給誰
1、協議處理
(1)離婚家庭的孩子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
(2)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於孩子隨哪一方生活。
(3)在離婚之訴中,如果雙方就孩子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一般法院會尊重其協議。
(4)但是雙方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孩子對孩子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
(5)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孩子的,應該尊重雙方協議。
2、孩子不足兩周歲
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三、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後孩子怎麼辦、離婚後孩子歸誰撫養
1、孩子在兩周歲以上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2、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1)父方與母方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孩子與其共同生活。
(2)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或外孫孩子的,可作為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孩子在十周歲以上
(1)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孩子的意見。
(2)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
(3)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孩子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孩子的個人的意願。
(4)但是這並不是說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5)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可從其收入較高,有撫養能力和孩子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的理由來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