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本人以照顧父母前提申請定居香港,材料已交公安局,可申請需要等待兩年,等了一年後突然我與前夫離婚了,
離婚不會影響你以照顧父母申請到香港。照顧父母類申請通常一年左右就批的了
B. 孩子成年後父母離婚後孩子有義務照顧生病母親嗎
不管離不離婚,子女贍養父母是有法可依也是人之常情,有這個義務,當然財產分割的話,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到法官那去,他會告訴你具體情況.
C. 在香港出生的孩子父母離婚以後。。撫養權歸母親。單親母親是否有特殊照顧的有關政策
母親是香港人就有,是內地人就沒有
D. 父母離異,跟著母親生活,父親從未來看望過,現在父親生病了,需要去照顧么
我想時間會給你答案的,或許你已經給自己答案了,要不然你也不專會來網路提問了
我個人認為屬你的本質想法還是想去的。即使他再怎麼對你不好,你還是會擔心他。那種血緣的關系,是不會改變的。更何況你的道德觀,也促使你會去贍養你的父親,如果你選擇不去,你會受到」良心「的折磨。因為你內心也不想成為不孝的名詞。
其實我認為你去的話,只會讓你更加快樂,不必這樣糾結。第一:證明你是大度的人,不計前嫌,你會受到別人的尊重,這也是社會目前所提倡的正能量。第二:你是你父親的子女,你內心都很擔心你父親,你也不想讓這擔心成為現實吧,親情的缺失是挽回不了的? 第三:至於你的那些親戚,如果你不想粘上關系,我認為你還是有能力控制的。因為你自己也給了自己答案。
所以說:去吧,沒必要糾結。心態放開點,你會發現,你的這些想法是多餘的。或許能讓你從中受益!
E. 異地老婆說要照顧父母跟我離婚怎麼辦
異地夫妻不至於因為需要照顧父母而去離婚吧,照顧父母跟婚姻應該不沖突,為人子女照顧父版母天經地義!是不權是你們之間有什麼矛盾?你老婆借照顧父母的名義想跟你離婚,夫妻之間還是好好溝通一下吧,不要輕易離婚,因為離婚傷害到了無辜的孩子。
F. 父母離異一方在香港子女可以申請去照顧60周歲以上的老人嗎
如果老爸在香港沒有子女、沒有未滿60周歲的再婚老婆、大陸子女是判給老爸的,那麼當老爸滿60周歲時,大陸可以一名滿18周歲的子女申請去照顧老爸。
G. 父母離異情況,母親1個人在香港定居且60歲,需要照顧,對於這種離異家
如果你的母親只有你一個孩子應該是可以的。
① 首先你必須滿足,一你是十八周歲以上、未滿六十周歲,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歲以上且在香港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
② 或你未滿十八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父母的。
③ 或你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前往香港定居的。
④ 帶你和擬團聚的香港父母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如你未滿十六周歲的,還應當由你的監護人陪同,監護人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和監護人出具的同意你前往香港定居的意見,你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你前往香港定居的意見,到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現場填表。
⑤ 你的父母香港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如你父母是外國籍,須交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復印件。
⑥ 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父母的結婚證明,父母在香港無子女證明。
⑦ 你經審核符合申請條件且達到審批分數線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對你的申請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眾監督。公示內容包括你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申請事由、得分等情況,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⑧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作出批准你前往香港定居決定後,將為你簽發《批準定居通知書》。你憑《批準定居通知書》辦理注銷戶口、繳銷居民身份證手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憑你提交的戶口注銷及居民身份證繳銷證明,發給你《前往港澳通行證》,有效期為3個月,一次使用有效,《前往港澳通行證》收取證件工本費50元。
⑨ 內地居民前往香港實行定額審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內地居民前往香港定居打分標准,每年根據名額和申請人數,確定並公布下年度內地居民前往香港定居審批分數線。
⑩ 你和擬團聚的父母應按要求接受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面見、詢問和現場採集面像。
補充:
① 因為證明是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需要的,具體證明的格式你應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詢問,這才是最准確的。
H. 父母離異了,他們老了還需要你照顧么
可伶天下父母親,照顧他們是你的責任,養育之恩大於天!謹記:做人不能忘本!
I. 父母離異,母親為香港永久居民,且滿60周歲,是否可以申請子女去香港照顧我是1980年出生的,父
如果你的母親只有你一個孩子應該是可以的。
① 首先你必須滿足,一你是十八周歲以上、未滿六十周歲,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歲以上且在香港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
② 或你未滿十八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父母的。
③ 或你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前往香港定居的。
④ 帶你和擬團聚的香港父母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如你未滿十六周歲的,還應當由你的監護人陪同,監護人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和監護人出具的同意你前往香港定居的意見,你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你前往香港定居的意見,到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現場填表。
⑤ 你的父母香港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如你父母是外國籍,須交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復印件。
⑥ 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父母的結婚證明,父母在香港無子女證明。
⑦ 你經審核符合申請條件且達到審批分數線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對你的申請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內容包括你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申請事由、得分等情況,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⑧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作出批准你前往香港定居決定後,將為你簽發《批準定居通知書》。你憑《批準定居通知書》辦理注銷戶口、繳銷居民身份證手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憑你提交的戶口注銷及居民身份證繳銷證明,發給你《前往港澳通行證》,有效期為3個月,一次使用有效,《前往港澳通行證》收取證件工本費50元。
⑨ 內地居民前往香港實行定額審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內地居民前往香港定居打分標准,每年根據名額和申請人數,確定並公布下年度內地居民前往香港定居審批分數線。
⑩ 你和擬團聚的父母應按要求接受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面見、詢問和現場採集面像。
補充:
① 因為證明是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需要的,具體證明的格式你應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詢問,這才是最准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