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已婚子女戶口和父母在一起好,還是分戶好
1.和父母把戶口分開是可以的。前提子女已是成年人,子女有屬於自己的獨立的住房。
2.《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 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第十二條 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
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② 父母和子女分開戶口本有什麼好處
辦理各種事情比較快捷而已
現在的戶口可以說沒有那麼大的作用
無非就是孩子升學以及結婚登記等等事情
以及辦理房產證等等
③ 子女與父母戶口分戶後再如何確認母女關系
一、子女與父母戶口分戶後要確認母女關系,可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查,因為分戶時派出所留有存根。
二、依照《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范》
(一)對下列戶口申報事項,只要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齊全,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當場辦理:
1、出生登記;
2、死亡登記;
3、戶口登記項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變更、更正;
4、分戶和並戶;
(四)《辦理戶口責任書》應當包括「存根」和「回執」兩部分,記載「申報人情況、申請事由、申報材料情況、辦理時限、受理時間、申報人和受理人簽字」等內容;回執部分交給申報人,申報人可據此在規定時限內辦理手續或者查詢有關情況。
原文出處:
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范網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02/content_19461.htm
④ 子女與父母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在當事人符合戶口所在地的分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辦理單獨立戶:
1、分戶條件:當回事人年滿18周歲答、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等;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可以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⑤ 子女與父母分戶後的意義是什麼
各建立新的戶口本,有什麼國家有什麼補貼政策按戶給的話也會給你一份
⑥ 子女和父母分開戶口能建房嗎
宅基地確權後,原則上是一戶一宅,確實需要分戶,重新取得宅基地,有以下限制:
1、村裡還有宅基地指標;
2、原來的宅基地是否確實不夠;
3、是否屬於拆遷。
4、家中是否有多餘的宅基地。
⑦ 農村子女與父母分開戶口需要什麼程序
1.和父母把戶口分開是可以的。前提子女已是成年人,子女有屬於自己的獨立的住房。
2.《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
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第十二條
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
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⑧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條件有: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結婚。
分戶需要資料:需要攜帶本人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親屬證明,戶主、房主同意落戶證明,合法的房產手續(合法的房產手續包括農村宅基地證。
一、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
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雙方並不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過個的,這種情況,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分戶。
在農村有部分年輕人由於工作原因,長期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由於彼此不互相依存,也就有了分戶的先決條件,這樣的情況若是申請分戶是符合標準的,子女可以獨立門戶的。
二、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
要求分戶的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也就是說要求分戶的子女達必須到能自立門戶的標准,擁有穩定的工作,有養活自己的經濟能力。
自己都不能掙錢養活自己,還得啃老的啃老族能說是獨立嗎?恐怕連自己都照顧不好怎麼自立門戶,實質還是依賴父母的巨嬰。
三、結婚
結婚可以成為分戶的條件和理由。
農村家庭一般兒女較多,獨生子女的少,若是兒女結婚後都還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很不方便的,現在農村分戶政策規定子女在婚嫁之時,則有必要與父母分開居住,這種情況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戶要求。
兒女結婚分戶,小家庭成為獨立的一戶,而不是和父母擠一起也可以減少婆媳矛盾的發生。
⑨ 成年子女結婚後與父母分戶獨立戶口薄,但仍居住一起,怎樣區分家庭財產
僅就題面給出的條件作答如下:
1、如果該房子所有權為男方(包括男方)家庭共有時,肯定不屬於某男與某女的家庭共同財產。
2、如果該房子所有權為男方個人所有時,房子是男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某男與某女的家庭共同財產。
3、如果該房子所有權為女方家庭所有時,同樣不屬於某男與某女的家庭共同財產。
但你提出的問題顯然有些辭不達意,應該是問房屋屬於下列三種情況時,出租房的租金是否屬於家庭共同財產,那麼,答案如下:
1、當房屋產權屬於包括男方在內的男方家庭共有時,產權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應該屬於按份共有,即按照共有人的多少平均分配,房租中屬於男方的部分,結婚後的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2、如果該房子所有權為男方個人所有時,婚後的房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同上)。
3、如果該房子所有權為女方家庭所有時,房租屬於女方家庭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假如出現女方也有部分產權時,房租中屬於女方的部分,在結婚後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