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獨生子女補貼費從什麼時間開始取消的,是否一刀截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暫時還沒有取消。
② 我要取消獨生子女費去衛健什麼部門
獨生子女費,有工作單位的都是工作單位發,直接和單位負責勞資的人員說就可以不發。沒有工作單位的,只有在退休的時候,街道社區會一次性發給獨生子女費。
③ 國家什麼時候取消獨生子女政策
獨身子女政策啟示是我國必須推行基本國策 因為我國人口過於龐大 一方回面在為我國經濟答建設提供充裕廉價勞動力同時 也嚴重滯後我國提高人口素質 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步伐 所以 獨生子女政策在長遠角度看是利國利民大好事 另外 老年人無力贍養問題應當是國家福利問題 而如果老人贍養問題被迫成為子女與老人務必考慮問題 那麼這只能是國家在社會福利上存在嚴重問題 與獨生子女政策無關
當前我國已經面臨巨大人口資源發展......壓力 如果現在不繼續推行獨生子女政策 那麼在可預見不遠未來 我國將被龐大人口徹底推向毀滅深淵......
至於在農村這一落後愚昧......地區 多次拒絕執行這一政策 實際上也阻礙農業現代化建設 不可否認 現在三農問題如此嚴重 一方面與國家過去在農業上不夠重視有關 另一方面 更與農民無節制生育又決定關系......
如果中國希望實現富強 希望實現社會現代化建設 希望構建真正小康社會 希望實現可持續發展 那麼 就必須將獨生子女政策推行到底......
④ 國家全面開放二胎後,獨生子女補貼會取消嗎
原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內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容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⑤ 取消獨生子女政策
中國在1980年至1984年確實實行過一段時期的獨生子女政策,但在1984年已經調整為現在的政策框架。現行的政策根本就不是獨生子女政策,而是包含了一孩、一孩半、二孩、三孩多樣政策的一個政策體系,當然也就不存在所謂「取消獨生子女政策」一說。
人口政策是社會政策的一種,從它形成的時候開始,一直就處在與時俱進的不斷調整和完善中。如取消對生育一胎的准生審批,允許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夫婦生育二胎,部分省取消一二胎之間生育間隔時間的限制,允許再婚夫婦生育二胎或三胎等等,都是過去十幾年中調整和完善的結果。
十八大報告中再次強調逐步完善政策,是指統籌考慮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等相關因素,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口發展狀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統籌規劃、循序漸進,逐步完善政策,同時推動完善婚姻家庭、優生優育、性別平等、人口遷移分布、人力資源開發、社會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實現人口中長期發展戰略目標,努力構建人口均衡型社會。其含義非常豐富,不可簡單理解為「取消獨生子女政策」的信號。
一、獨生子女完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要在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著眼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統籌考慮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等要素之間的關系,堅持和完善生育政策。
2、進一步完善人口計生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建立獎勵扶助標准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少生快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以及國家法定獎勵政策的標准,推出更多的人口計生民生項目,促進與相關經濟社會政策的有機銜接,保障和改善計劃生育家庭民生,使他們更多地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3、建立人口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為城鄉居民提供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以及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等服務,不斷提高人口計生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二、提高出生子女人口素質:
中央一直高度重視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加大對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的投入,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體系建設,普及優生科學知識,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國家人口計生委將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發揮組織網路健全、直接面向家庭的優勢,積極探索孕前預防、人群預防的新模式。
2010年國家人口計生委與財政部在18個省的100個縣,啟動了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試點工作,為符合政策、計劃懷孕的農村夫婦(包括流動人口),免費提供19項檢查服務。2012年,項目縣增至1714個,佔全國的60%。已累計有近1000萬名計劃懷孕夫婦接受了檢查服務,篩查出的風險人群全部獲得了針對性的咨詢指導、治療和轉診等服務。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80%,群眾優生知識水平明顯提高,優生意識顯著增強,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發生風險。各地也結合實際,打造了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優生服務品牌,如廣東、廣西、海南針對地中海貧血高發的狀況,實施了「地中海貧血孕前預防項目」等。
⑥ 我今年54歲我老婆55歲為什麼今年把我們的獨生子女補貼取消
獨生子女補貼取消,是不是你領取獨生子女費的14年時間已經到了?
而且現在已經放開二胎政策,各個地方政策都逐步取消獨生子女費。
⑦ 2016年獨生子女將被取消哪些優惠政策
凡是以前已經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照常享受以前應有的優惠政策,按中央規定精神,不得取消。新的《計劃生育法》也是規定按原政策繼續享受,沒有取消。
【如理解,請採納一下,不明白可追問,謝謝】
⑧ 二胎放開後 之前的獨生子女費取消了嗎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計劃生育部門,以山西省為例,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享受獨生子女費獎勵。
根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二十六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60周歲止,非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獨生子女16周歲止,按月各給予夫妻雙方不低於5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子女入園、接受教育、就醫時,雙方所在單位可以給予一定補貼;
(三)退休時所在單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七條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的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農業人口的,還享受下列優待:
(一)優先列為脫貧或者致富對象,在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農業、林業、水利、科技、供銷等部門在技術服務、提供信息、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等方面予以優待;
(三)在勞務輸出或者招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
(四)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對獨生子女家庭個人籌資部分給予資助;
(五)優先批給宅基地;
(六)集體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額,以戶計發的應當高出戶均標准20%以上的額度;
(七)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寄宿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寄宿和生活補助;
(八)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待。
第二十八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子女滿10周歲的,由人民政府給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
第二十九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二級以上殘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5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補助;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從女方滿49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特別扶助金。獨生子女康復或者扶助對象又生育、收養子女的,終止發放特別扶助金。
符合前款規定的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因傷(病)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優先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並優先進入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
第三十條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之前,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之後沒有生育或者收養子女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60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50元的獎勵扶助金,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只有一個子女的;
(二)只有兩個女孩的;
(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一次性獎勵金、特別扶助金以及獎勵扶助金的具體發放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條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各項優待和獎勵後生育或者收養第二個子女的,收回證件,並從生育或者收養第二個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優待和獎勵。
⑨ 獨生子女費今年取消了嗎
目前還沒有這樣的消息啊,至少現在是還沒有取消的啊,但是過段時間之後就不好說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