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建南平獨生子女費發放問題
1.夫妻雙方,有一方是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費是可以領取多少?版
2.為何郵政企業在獨生子權女費方面只可以領取250元,而不是500元?
3.在郵政部門領取獨生子女費還有分勞務工和招聘工或者是正式工的區分嗎?
4.南平政府關於獎勵獨生子女費或者國家補貼到底是多少錢?500還是250?
5.關於街道辦事處說辦理好獨生子女證後可以領取500元的獎勵,但是沒有說明夫妻雙方都要是有單位的才能領取到500元!這個是在推諉責任還是另有原因!
6.以上的事項誰知道的麻煩詳細說明,感激不盡,本人不是為了250元錢來這里請教,只是不想被人蒙了!謝謝大家的幫助!
㈡ 泉州地區沒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怎麼領取福建省衛計委出台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補貼
這個補貼你不用急,只要你符合條件的,政府已作了批準的,就會給你,到時會有人通知你們的。 象我們這兒,直接從銀行里將錢打到領取者的卡上,你什麼時候想用去拿就是,非常方便。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㈢ 福建省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有補助嗎
父母也是獨生的話,有。
㈣ 福建漳州獨生子女沒領到一分錢
現在的獨生子女沒有錢了,也沒有獨生子女了,只有以前才有國家的扶持,以前搞計劃生育,只允許生一個孩子,國家就會給你一個獨生證,如果你有這個證,到了老人60歲以後就能領到國家補貼的錢了。
㈤ 2019福建獨生子女補貼是夫妻雙方都可以領嗎
如果是全面放開二胎生育政策之前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父母就可以領取14歲以下獨生子女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㈥ 福建省獨生子女買社保有什麼優惠政策
大概幾十塊吧!記得一定要去當地去申請,沒有申請地方政府部門專是不一定有自動給你屬優惠政策的。
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關於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我省明確重點變化集中在養老金的轉移、基金統籌政府補貼部分和養老金待遇調整等方面,包括城鄉居民的養老關系在轉移時個人賬戶的儲存額將一次性全額轉出等。此項新政將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執行。
還明確對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計生對象中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手術並發症人員以及非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政府將為其代繳不低於50%的最低標准養老保險費;對城鄉重度殘疾人,政府為其全額代繳最低標准養老保險費,所需資金由市、縣(區)政府承擔。允許繳費困難群體個人增加繳費,繳費後政府仍按相應檔次予以繳費補貼。
此外,對農村45~59周歲生育兩個女孩或一個子女的夫妻,以及城鎮45~59周歲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選擇不同繳費檔次予以相應政府補貼的基礎上,省財政再增加20元繳費補貼。
㈦ 福建獨生子女兩全人身保險,滿期了,想領錢,請問到哪裡去領
帶上原購買「獨生子女兩全人身保險」的合同、受益人身份證、原繳費銀行存摺,到保單所屬保險公司辦理領取保險金手續。
㈧ 福州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官方文件
1、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新政策是怎樣的?
答:2009年1月1日後女性年滿55周歲、男性年滿60周歲,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
2、新的獎勵政策與舊的獎勵政策有何區別?
答:一是改退休時獎勵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時獎勵;二是改給予一次性獎勵為每月兌現150元,直止本人亡故止;三是改有所在單位單位支付為各級財政支付;四是新政策不覆蓋無子女人員;五是兌現舊政策獎勵時無需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新政策則需提供。
3、享受每月15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對象是哪些人?
答:該夫婦所生育的子女屬無同胞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的均屬於獎勵對象。
4、如何認定撫養關系?
答:以再婚時帶進現家庭的子女是否達到18周歲來界定:超過18周歲(含18周歲)視為沒有形成撫養關系;沒有達到18周歲視為形成撫養關系。
5、個別到退休年齡但未達到女性年滿55周歲、男性年滿60周歲獎勵年限的,認為舊政策退休時就能拿獎勵金,現政策還要等5年,提出異議。
答:新舊政策獎勵方式有所不同,舊政策是一次性獎勵,退休時兌現獎勵較合理,但新政策是每月領取獎勵金,由於退休時間存在差異,如企業女職工50歲退休,退休時就按月領獎勵金的話,算下來就比55歲退休的女職工多拿9000元,同樣是獨生子女父母,同樣是公共財政兌現獎勵,享受的獎勵政策也應當是一致的。因此新獎勵政策按年齡時間劃定,為的就是體現政策的公平合理性。
6、某夫婦生育了一個子女,小孩9歲因車禍死亡,該夫婦一直未再生育,能否領取獎勵?
答:獨生子女死亡後沒有再生育或收養的,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死亡扶助政策,此政策省正在制定中。在扶助政策未確定前,可按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扶助政策確定後按其執行。
7、某夫婦咨詢他們一直沒要孩子,也算是為國家作出了貢獻,能否享受計劃生育獎勵政策?
答:獎勵是一種利益導向機制,計劃生育政策是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子女,國家沒有倡導不生育,實際上不生育對國家和家庭並不一定是有利的。因此新政策只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無子女的人員不享受計劃生育獎勵政策。
8、「城中村」轉制居民轉制前領取了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金,轉制後享受何種獎勵?
答:屬獨生子女父母的,轉制前領取了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金,轉制後可依申請享受每月150元的獎勵金,但原享受的待遇要同時終止;屬純二女家庭的,原獎勵政策不變。
9、某人咨詢非婚生育一個子女,終身沒有結婚,能否享受獎勵?
答:不能享受獎勵。因非婚生育是違法行為。
10、為什麼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獎勵政策覆蓋了無子女人員,而新政策沒有覆蓋,是否政策前後不一致?
答:政策的變化是以省條例為依據,原省的獎勵政策包含了對無子女的補助,但新修訂的《省條例》修改了原獎勵辦法,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只獎勵獨生子女父母,廣州市遵循上位法的規定,明確適用原政策的人群仍按原政策執行,新的人群按新政策執行,也就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11、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後戶籍發生同城遷移,在遷移期間如何發放獎勵金?
答:戶籍遷出後當月辦理遷入手續的,遷出當月仍由遷出地發放,次月起由遷入地發放。如遷出後未及時辦理遷入手續的,遷出當月由遷出地發放,遷入當月由遷入地發放,期間戶籍空檔期無法發放獎勵金的責任由其本人負擔。
㈨ 福建省莆田市2000年領取獨生子女證有什麼補貼
各村、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精神,堅持以人為本,繼續鼓勵廣大育齡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並使他們從政治、經濟和其他方面進一步感到實行計劃生育的光榮和實惠,根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經研究,決定對計劃生育光榮戶(即農村二女結扎戶、獨生子女戶)實施以下優惠政策:
一、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投保金額不低於 500 元,亦可領取現金.
二、生育二個女孩並已絕育的,在中考被一級達標校錄取的給予獎學金 1000 元、二級達標校錄取的給予獎學金 500 元,高考被本一批和本二批高校錄取的給予獎學金 2000 元、本三批及大專錄取的給予獎學金 1000 元(憑錄取單和入學發票).同時對 2006 年5月1日起二女結扎戶一次性發給獎勵費 2000 元.
三、符合再生育政策自願不再生育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給不低於 1000 元的獎勵費.符合貢獻獎勵條件,由區財政每人每月 50 元標准進行貢獻獎勵,直至 60 周歲後轉為享受國家獎勵扶助.
四、全面推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農村人口夫婦年滿六十周歲,每人每月發給生活補助費 50 元.
五、對就讀於本鎮學校的農村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生育兩個女孩並已絕育的家庭,在九年義務教育期間給予減免課本費(憑發票到財政所領取).
六、在審批農村住宅用地時,對計生生育光榮戶國土資源所應優先給予安排,特別對獨生子女和二女結扎戶增加一人份額.
七、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計生困難戶,民政部門應優先給予辦理最低生活保障,每年發放救災、救濟款時,在同等條件下,要向計生困難戶傾斜.
八、衛生院開辟"計生光榮戶窗口",獨生子女及二女結扎憑計生光榮戶的證件在掛號就診、住院等方面優先照顧.
九、對發展生產資金有困難且符合貸款條件的,信用社應優先幫助解決貸款.
十、對從事經商辦企業的計劃生育光榮戶工商部門應優先辦理個體經營執照,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市場攤位,對生活有困難的二女戶、獨生子女酌情減免市場管理費和攤位費.
十一、對於侵犯計生光榮戶權益的案件,鎮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門和村兩委要及時受理和調解,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十二、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計生困難戶鎮經濟開發中心和農業服務中心應提供免費就業培訓,優先提供就業信息,有條件的應優先介紹到個體企業、三資企業就業,免收勞務中介費,並從工種上予以照顧.
建立健全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完善兌現優惠獎勵政策,要建立"黨政牽頭,部門齊抓,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認真履行職責,從有利於計生工作出發,對計生光榮戶的獎勵扶助政策,把計生利益導向落到實處.
2006 年8月2日抄送:區計生局、黨政辦、計生辦、計生協會、財政所、班子成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