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孩子戶口在河北,投靠山東德州的父母,戶口怎麼辦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4、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5、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可以選擇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辦理材料 居民戶口遷移: 1、遷入地的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2、《戶口遷出證明》; 2、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辦理流程 ...居民戶口遷移: 1、申請人攜帶上述材料到遷入地提出申請,並提交材料; 2、派出所審核材料確認無誤後頒發《准予遷入證明》; 3、申請人攜帶《准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遷移證》; 4、持遷移證、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德州市公安局戶政處電話:0534-2624750轉戶政處。 或者0534--2639951
B. 老家山東農村的,我外地戶口能不能投靠父母落戶
如果你父母是農村的,你可以遷回去,但不會是農村戶口,而是以城鎮戶口遷回去的。
C. 我是大連戶口,父母是山東戶口。但是在大連有自己的房子,是80平以上。以大連最新的落戶政策,能落戶嗎
投靠人員落戶
(一)申請手續
1.無職業投靠人員應當提交下列手續:
(1)投靠配偶人員:申請人書面落戶申請書;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大連市房地產權證》以及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房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證明等,下同);無業證明(就業失業登記證,退休證,離休證等,下同);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2)投靠父母人員應當提交下列手續:申請人書面落戶申請書;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相關人員家庭關系證明;成年子女的無業證明;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3)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未成年人員應當提交下列手續:申請人書面落戶申請書,投靠人父母均系現役軍人的須提交父母軍官證,師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現役證明等;投靠人父母雙亡的須提交父母的死亡證明,投靠人與法定監護人家庭關系證明;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4)投靠子女的老人應當提交下列手續:申請人書面落戶申請書;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無業證明;父母與子女及其配偶關系證明;子女及其配偶戶口在我市登記達到規定年限證明;所有子女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單位證明;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2.有職業投靠配偶人員應提交下列手續:
(1)用人單位的錄用手續或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
(2)參加社會保險繳費明細;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4)被投靠人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符合引進人才落戶條件的人員無合法穩定住所的,應當提交其它落戶地址手續);
(5)其他應提交的手續。
(二)辦理流程
1.無職業投靠人員:
(1)到合法穩定住所地公安(邊防)派出所填寫《三投靠人員落戶申請表》,並遞交相關手續;
(2)公安(邊防)派出所對其申請落戶手續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落戶條件的由所長簽署同意意見後報區,市,縣公安(分)局;
(3)區,市,縣(分)局對公安(邊防)派出所上報的申請落戶材料進行復核,經復核符合落戶條件的簽發《准予遷入證明》,並將《准予遷入證明》反饋公安(邊防)派出所,由公安(邊防)派出所通知申請人領取《准予遷入證明》;
(4)申請人憑《准予遷入證明》回戶籍地公安(邊防)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持《准予遷入證明》,《戶口遷移證》到合法穩定住所地公安(邊防)派出所辦理落戶。
2.有職業投靠配偶人員
除須在《大連市引進人才落戶申請表》備注欄註明「投靠配偶」字樣外,與引進人才辦理流程相同。
D. 我戶口在吉林敦化市我想遷到山東農村
市外遷入登記(親屬投靠落戶)
一、審批依據:
(一)《公安部關於內印發<公安部三容十項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公傳發[2003]2087號);
(二)《吉林省公安廳關於下發<吉林省公安機關辦理戶籍業務規范>的通知》(吉公辦字[2013]69號)。
二、申請條件:
(一)夫妻互投;
(二)子女投靠父母,要求滿足子女為法定結婚年齡以下沒有穩定工作、沒有獨立生存能力;
(三)父母投靠子女。
三、申報材料:
(一)夫妻互投:結婚證、雙方身份證、被投靠人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二)子女投靠父母: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父(母)子關系證明、父母戶口簿;
(三)父母投靠子女:雙方身份證、戶口簿、 父(母)子關系證明。
四、審批程序:
申領人持申報材料向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請,由派出所受理縣級公安機關辦理。
五、審批時限:
5個工作日。
六、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七、收費標准:
不收費。
E. 本人系山東戶口,購入婁底市君臨天廈的商住兩用房,可以將戶口遷入婁底市嗎
可以的,婁底市公安局網站網上辦事欄目有相關資料:
市外遷入管理
一、辦理依據: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記操作辦法》(湘公通[2008]46號)
二、辦理對象:
1、夫妻投靠落戶: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登記機關,其中一方申請遷入到另一方戶口(非高等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所在地(城市或城鎮)落戶。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高等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到城市或城鎮共同生活的。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戶:未滿18周歲的子女和子女中已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的在校學生要求隨父或母(非高等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共同生活的。
4、收養落戶:公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收養的已登記了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
5、幹部、職工調動、錄用落戶:縣、市以上(含)人事、勞動部門或實行垂直管理部門批准調動、錄用的幹部、職工及隨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
6、家屬隨軍落戶:要求隨軍人在部隊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的現役軍人家屬。
7、投資興業落戶:興辦企業達到一定的投資金額或年納稅金額(具體數額由當地政府規定),需將企業法人代表及隨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年成子女、父母或企業員工的戶口遷入企業所在地落戶的。
8、購房落戶:通過購買、受贈、繼承、自建、單位分配等途徑,獲得住房所有權(是否有面積限制由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需將本人及隨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戶口遷入房屋所在地落戶的。
9、人才引進落戶: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需將其戶口遷入企、事業單位所在地的。
10、大中專學生錄取落戶: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的新生,需將其戶口遷入學校所在地落戶的。
11、畢業(肄業、轉學)生落戶:已將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現因畢業、肄業、轉學等原因,需將戶口遷入本戶口管轄區的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學生。
12、復原、轉業和退伍安置落戶:因退出現役,需要到安置地或配偶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的復原、轉業和退伍軍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13、刑釋解教人員落戶:因違法犯罪被判處徒刑或被決定勞動教養,原被注銷了戶口,現已刑滿釋放(含假釋、保外就醫)或解除勞教的人員要求登記戶口的。
14、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因出國留學被注銷戶口,現已回國要求恢復戶口的。
15、入境定居等原因落戶:因留學以外的其他原因出國(境)被注銷戶口,現已回國的;港、澳、台同胞來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在我國境內定居並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員。
三、辦理材料:
公民申報遷入登記,按以下類別(對象)提交相應的憑證材料:
1、夫妻投靠落戶:夫妻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戶:父母或監護人的書面申請、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和父母或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已滿18周歲未滿20周歲的在校學生還須提供在讀學校學籍證明)。
4、收養落戶:民政部門出具的合法收養證明、被收養人居民戶口簿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幹部、職工調動、錄用落戶:人事、勞動、垂直管理部門的調動、錄用批准通知或證明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需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6、家屬隨軍落戶:部隊師級以上單位政治部門批准軍人家屬隨軍的證明材料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7、投資興辦企業落戶:企業法人執照或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和遷入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或員工隨遷的,還需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或員工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手續。
8、購房落戶:房屋產權證(按揭房憑購房合同和銀行按揭協議)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需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9、人才引進落戶:用人單位聘用合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10、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新生落戶:教育部門的招生信息表(或勞動部門的錄取花名冊)及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
11、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畢業、肄業、轉學學生戶口遷入:畢業生、肄業學生回原籍落戶的,憑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畢業生到就業地落戶的,憑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和就業報到證(包括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等憑證材料。轉學學生到新轉入學校落戶的,憑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教育部門的轉(升)學證明。
12、復員、轉業和退伍軍人安置落戶:縣級以上(含)復、轉業或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材料(需註明公民身份號碼或提供公民身份號碼編碼表)。無公民身份號碼的,還需提供部隊師級以上(含)單位政治部門出具的未編碼的證明。對有家屬隨遷的,還需查驗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13、刑釋解教人員落戶:回原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登記戶口的,憑釋放(含假釋、保外就醫)證明或解除勞教通知書等證明材料;需到非原戶口所在地落戶的,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的戶口注銷證明(需註明原戶口登記的主要事項)、結婚證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或單位接收證明。
14、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回原戶口所在地恢復戶口的,憑歸國留學人員的護照;需在原戶口所在縣、市內其它戶口登記機關登記戶口的,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需註明原戶口登記的主要事項);需跨縣、市登記戶口的,還需提供國家統一分配證明或接收地縣、市以上人事部門的證明。
15、其他回國恢復戶口及入境定居人員落戶:回國恢復戶口的,憑當事人的護照;入境定居的,憑當事人護照和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批準定居通知書》。
四、受理審批程序:
1-6類由區縣市局受理審批,7-9類「城區」由市局辦理,「四縣市」由「四縣市」市局辦理,10-12類由區縣市局辦理,13-15類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五、辦理時限:
受理、審批屬同一機關的,應當場辦結;受理、審批非同一機關、須逐級上報的,受理(審核)機關應在收到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報,審批機關當場辦結,戶口登記機關2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
F. 我和孩子的戶口現在黑龍江省,我想要投靠父母,把我和孩子的戶口遷到父母所在的山東,該怎麼遷戶口呢
縣再你和孩子所在的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和無違法記錄證明。再到你父母的居住地派出所開具准遷證,之後再拿準遷證到你和孩子所在的派出所開遷移證,再到你父母所在的派出所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