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該不該告訴孩子家裡有多少錢
我覺得不應該。因為告訴孩子,只會讓孩子有金錢觀念。我覺得孩子還是單純一些好。
B. 成年子女長住父母家,該不該交生活費
一家人別談這些傷感情的話,如果父母這樣和你說,就說明已經厭惡你了,你就可回以遠離他們了。答如果是你自發的想到,那也根據各種情況來看,這種事在法律上不好弄,只會給與調節,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都是感情層面的事,誰都不缺這幾個錢。
C. 成年未婚子女該不該和父母住一起呢
成年未婚子女當然應該和父母住在一起,他們沒有買房,要不然只會無家可歸。父母和兒女便本來就是一家人,不管成婚或者未婚,能夠和父母住在一起,每天陪著父母,對他們來說是最大的幸福。現在的年輕人出外工作,一年才回家一次,能夠長久陪在父母身邊已經成為一種奢侈。所以只要有機會就應該和父母住在一起,彼此之間多談心交流,這樣和父母的關系會更加親密,整個家庭也會更加和睦。
第三,父母永遠不會嫌棄子女住在家裡,但是子女要為家裡做貢獻。
雖然說未婚子女應該住在家裡,但是也不能游手好閑,更不能在家裡啃老,而是要用自己的雙手創造勞動,改善家庭的經濟狀況。子女長大了就要獨立,要懂得去報答父母,不能總是在家消耗父母的積蓄。當你變得事業有成而又顧家的時候,就是父母最大的夢想。
D. 在美國,兒女到父母家吃飯真要給飯錢嗎
所謂"在美國兒女到來父母家吃源飯要給飯錢"這種說法是極其荒謬的,的確,美國是一個崇尚個人主義的國家,兒女成年後必須自立,而兒女所承擔的贍養義務也比較有限,但這並不是說在美國,所有人之間的關系都是赤裸裸的金錢關系。在美國,父母和兒女之間的關系依然可以很融洽,每當感恩節、聖誕節等重大節日,一家人歡聚一堂,絲毫沒有間隙,雖然沒有嚴格的家族意識,但一家人之間的關系並不比有上千年歷史的英國差。"在美國兒女到父母家吃飯要給飯錢"只是我國在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宣傳的一種錯誤觀點,就象「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一樣,是應該加以否定的。
的確,資本主義的美國是存在很多問題,但並非一無是處。
E. 父母該不該問子女要錢
如果父母收入很低,不足以維持生活
當兒女的工作掙錢之後多困難也該從牙縫里省出來好歹貼補一下父母的生活
但是如果父母的收入已經足夠生活了,不愁吃不愁穿,有房住能旅遊的,做兒女的可以逢年過節的給父母一些錢意思一下,現在啃老的這么多,能做到盡量不過分啃老就挺好了
F. 剛結婚後父母還需要給孩子錢花嗎
各家情況不同無法回答是需要還是不需要的。另外這也談不上需要不需要,回孩子都成家了,自己還答管不住自己的消費嗎!我孩子滿18周歲踏上工作崗位我就不再給生活費了,一切都要依靠自己的努力打拚,讓從小培養的自立自主能力得到進一步的鞏固,我現在不僅不操心孩子成家後的瑣事,更都享受孩子的回饋了。
G. 法律規定子女每月需要給父母多少錢的贍養費
對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也對下方回復「同情父母」甚至說過激語言的律師或者評論者表示不敢苟同,自古是有句話叫「虎毒不食子」,父母不疼愛子女的情況是很少,但一千個父母或者一萬個父母總有一個這種情況吧,所以肚子有多疼只有自己知道,自古還有句話叫「站著說話不腰疼」,那是你們沒遇上,遇上也許你就不會這樣說了;如果你相信有這千分之一或者萬分之一的概率的前提下,如果你遇上如下,假如你收入而且你很努力後只有能力收入1000元,你父母要求你支付2000元更多無理不可能實現的要求,甚至還有比這更糟的情況是父母不提具體要求,不管你怎麼做都說你不孝,然後天天各種方法折騰到你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試問你會怎樣處理?根據評論言語,如果遇上了估計你們還不如小編作者,至少小編還會來咨詢下國家贍養標准,然後能夠說服父母遵守法律不鬧騰後,按照自己能力贍養老人,至少不會低於國家贍養標准;父慈子孝,原本是血緣親情,不可用金錢來衡量的,不管是撫養子女還是贍養老人,確保自己吃啥穿啥住啥能保證子女或者父母同樣吃啥穿啥住啥即可,但社會上就有這種只認錢不問情,甚至以折騰人為樂趣的子女或者父母,所以我贊同國家完善關於這方面的具體標准,至少在遇到這種情況後,可以參考這個標准先維護了家庭和睦,才有辦法實施尊老愛幼,甚至還能避免一些過激違法行為發生;
H. 子女每個月一定要給父母錢嗎
你好 沒必要擔心 法律規定在有能力的情況下 不到法定的年齡 子女不用承擔養版老費用 經濟不允許的情況權 可以承擔一些 所以不用擔心 因為你這是家庭原因 所以需要協調 不情願走法律這條路徑
I. 孩子工作了,工資要不要交給父母
孩子主動交的話可以拿著,不過最好給孩子留出足夠多的零花錢,然後如果家庭條件好的話可以把孩子的錢替他存起來。
J. 大家來說說獨生子女結婚後該不該和父母住在
其實這個太難抉擇,同為獨生子女的我,一方面我和父母平時交流不多,而且脾氣上總會不能和睦相處,有時生氣我想以後一定要搬出去,但是感性一面的時候,我想父母只有我一個子女,所有的愛和希望都給予了我,如果我都不能陪伴在他們身邊,他們該有多孤獨。如果真的不住一起,也要很近的在他們附近住,或者一周回家看望兩次,家永遠是我們的港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