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破壞子女婚姻還會原諒嗎
1、要原諒的,不原諒他們,我們心理不舒服,痛苦的是自己。
2、如果父母親是有意的,那就遠離他們好了,未必要和他們離得很近的
B. 父母有權利干涉子女的婚姻嗎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婚是一個人一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這樣的大事上,當事人理應由自己進行選擇。但是,現實中,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還存在著很多父母包辦戶兒女婚姻的情況。對兒女的自由戀愛和自主選擇的結婚對象進行干涉,認為兒女父母養,自然可以管到他們的結婚選擇。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婚姻法》里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所以,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就可以結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倘若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強加干涉,可以跟他們說明婚姻自由的原則,告知他們其行為是違法的,倘若他們還是強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則有可能觸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對於父母強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撤銷後,可以視為從未結婚。所以,在婚姻問題上,每個人都有很大的自主權,法律保護其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的干涉。
C.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怎麼辦
問題:我是一位進城打工的農家姑娘,在工作過程中認識了同車間正式工田浩。我倆在相戀五年後決定結婚。但他父母親極力反對,並以死相挾,說我倆:門不當、戶不對,一個城裡人、一個沒戶口的農村人。田浩從小就對他母親的話言聽計從,沒有太多的主見。但我倆感情確實深厚,幾乎到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地步。請問題:父母強行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時,子女該怎麼辦?
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所確立的一項基本原則。是指當事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基於本人的意志,自主自願地決定自己的婚姻問題,不受任何人的強制和干涉。你信中所說,田浩的父母親以你是農村姑娘為由,反對你倆戀愛結婚,這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做法。只要你倆雙方有感情,完全自願戀愛結婚,任何人包括田浩的父母都不能幹涉你倆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至於田浩父母的說法完全是一種落後的封建思想,是與現代人不合拍的想法,其實農村姑娘身上有很多優點,他們中有許多人興業成才。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城鄉之間的差距將越來越小,說不定有一天城裡的人們還要紛紛爭著到農村去安家呢。
你可以和田浩一道,以法律為依據,曉之以理,做好其父母的思想工作。必要時還可請當地婦聯、共青團、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對其父母進行批評教育,指出他們行為的違法性。如實在暫時做不通他們的工作,你們完全可以自主結婚。如其父母採取暴力的手段來干涉,就會觸犯刑律構成犯罪,將受到法律制裁。
D. 父母故意破壞婚姻負刑事責任嗎
屬於民事責任,來。
婚姻法自有規定,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你可以依法起訴維權。
E. 婚姻被父母摧毀是什麼體驗
雖然現在的家長已經越來越開放了,他們也慢慢懂得了婚姻自由的含義。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家長,他們總是刻意的阻撓子女的婚姻,想要讓子女的婚姻,按照他們自己的意願來。也有很多的家長無形之中摧毀了子女的幸福。
因此,我十分同情那些婚姻,被父母摧毀了的人,如果他們違背著父母的意願,就會背上不孝的罵名,可是如果順從了父母的意思,他們或許錯過了那個今生最愛的人。
F. 父母強力干涉兒女的婚姻,會帶來什麼後果
作為父母,很多人出於對自己兒女的關心,總是會涉入他們的感情生活,並對他們的情感生活做出各種建議,更有甚者,好多父母會強迫自己的子女按照他們的意願去談戀愛,最終連人生大事——結婚,他們都要干涉!他們總是以為子女好為借口,去干涉子女的婚姻,但是這樣真的會好嗎?
父母強力干涉子女的婚姻生活,還會給子女帶來一些不好的後果!要知道,現在講究的是婚戀自由,如果父母強迫子女按照自己的意願結婚戀愛,子女往往會採取一系列的措施進行反擊抗議,類似的,就有好多悲劇發生,父母不但控制不了自己的子女,最後還對子女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傷害,可以說是得不償失!父母干擾自己的婚姻生活,一定要注意一個度!
G. 父母有權干涉子女婚姻嗎
一、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婚姻中決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H. 父母故意破壞婚姻負刑事責任嗎
不負吧,即使父母破壞,但是主要還是你們自己的原因。
I. 父母再婚後兒女破壞老人生活應什麼法律則任
我國《婚姻法》明確提出,子女干涉父母再婚是違法行為: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規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對於那些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和拒絕贍養老人的子女,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法律予以明確規定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可以處以刑罰
J. 作為子女可以起訴破壞父母婚姻的人嗎
破壞家庭婚姻的起訴應該是受到傷害的一方當事人,作為子女是不能做為起訴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