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堂姐在我家戶口本,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是獨生子女
首先戶口本上第一復頁有戶主名制字,戶主關系是本人,接下去戶口本裡面的人比如你媽媽顯示與戶主關系是妻子,你就是子或女,你看下你堂姐在你戶口本上的與戶主戶主關系一欄,一般是親屬的,如果顯示是女,那麼你悲哀了。。。具體不知道您是哪裡的,您出生的時候有沒有領取獨身子女證明,如果沒有,你可以到當地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開具一個獨身子女證明(我浙江這里一般會開具),還有可能需要查詢吉生部門檔案。需要查詢你戶里遷入遷出的情況,你可以先打你戶籍所在地的戶籍部門聯系,我是浙江公安部門,如果你在浙江我可以幫您咨詢下或者告訴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聯系電話。
⑵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證明
所需材料:
(一)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二)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三)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四)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註: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獨生子女戶籍地證明擴展閱讀:
特殊情況的處理:
(一)夫妻一方因出國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給予辦理。
(二)夫妻一方為外國人、華僑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為戶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領取條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戶籍地、現居住地、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辦理,但獨生子女保健費只發放我省居民一方。
(三)夫妻雙方無法提供《收養證》的,1992年4月1日《收養法》頒布前以事實認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出具收養證明後,予以辦理。
(四)夫妻雙方原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或者損毀,未再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可以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五)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夫妻,再婚後未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原證件繼續有效。
(六)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七)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在子女16周歲以內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現可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八)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收養一個子女,2016年1月1日後申請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追回已經領取的獎金、補助、獨生子女保健費和其他優惠、獎勵。
(九)獨生子女年齡在1981年4月30日《陝西省計劃生育暫行條例》頒布時,已超過14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事實認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十)2016年1月1日以後,不再鼓勵只生育一個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後初次生育的,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⑶ 獨生子女證明一定要到戶籍所在地辦理嗎
。如果來你已經上戶口自了,辦理獨生子女應該是到媽媽的戶籍所在地,好像是需要到媽媽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取表,到爸爸媽媽所在單位蓋章,然後回媽媽戶籍所在地辦理。如果爸爸媽媽都沒有工作單位到社區蓋章(或居民委員會、或村委會蓋章)。
⑷ 高考需開戶籍證明獨生子女證證明派出所不開怎麼辦
1、如果高考報來名時考生的戶籍信自息、獨生子女證明有誤或丟失,可以到相關報名申請開具證明材料,如果符合開具證明要求,相關部門會為考生開具相關證明。
2、戶籍信息證明可以到當地派出所開具,而獨生子女證明要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計劃生育部門開具。
⑸ 中考獨生子女加分,辦證明,戶籍是本地,但出生在外地,辦證明必須去外地嗎
一般情況下高考是獨生子女是不加分的,少數民族才會加分,在農村中考才會有獨生子女加分,加十分。如果要開獨生子女證明的話請帶上戶口本孩子的出生證,到計劃生育站辦理獨生子女證明。
⑹ 獨生子女證明怎麼寫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 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 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 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 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 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 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 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 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 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 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 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 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 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 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 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 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 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 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 、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 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 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 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 證》。
⑺ 申請獨生子女費需不需要到當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不需要,按規定申請獨生子女獎勵金必須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出生證明,結婚證到戶籍地社區居委會申報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所以不需要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⑻ 戶口和工作單位不在同地,獨生子女證明應該在哪裡開
到你的單位開具抄獨生子襲女證明,因為現在很多都是空掛戶,什麼是空掛戶?就是戶口在派出所掛著,並沒有接受戶籍所在地的任何管理。我就是一名空掛戶,戶口在一個地方,單位在一個地方,我所需要的各項證明都是單位開出的,如果到戶籍所在地開具證明,當地居委會根本不給你開。就像你的例子,你平時沒有參加你戶籍所在地的任何管理,憑什麼讓人家開證明呀???就是開,你的基本情況他們知道嗎???不知道怎麼開?????
⑼ 獨生子女的身份如何證明
想要證明獨生子女身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獨生子女父母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所在地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材料,分以下幾種情形:
(1)父母屬體制內單位的(各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中央駐地方企業),由單位出具書面證明材料。(體制內單位由縣級人口計生委確定)
(2)父母屬體制外單位的,由現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居(村)委會出具書面證明材料(需有經辦人簽字和村居委用印),經鄉級(街道、鄉、鎮)計生辦審核屬實後,由鄉級計生辦負責人在居(村)委會書面證明上簽字和鄉級計生辦用印。
(3)父母一方屬體制內的,另一方屬體制外的,按以上各自屬性出具證明材料。
3、此外,父母是再婚的,還需出具父母離婚判決(協議)書和再婚後生育情況證明。死亡的,由原單位或生前戶籍地出具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作為單獨夫婦申請再生一胎生育證的唯一依據,而需要提供父母單位(或所在地)的「獨生子女情況證明」。對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提交《光榮證》原件,批准後再生育,予以收回注銷;對未辦《光榮證》或遺失的,可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