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家裡原來有2個小孩,死了一個,剩下的那個孩子算不算獨生子女
不算吧,獨生指只生了一個,可以叫獨苗,只剩下一個或者只生了一個,都可以的
Ⅱ 目前只有一個小孩算不算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是特定環境的產物,現在國家不提倡獨生子女了,人口老齡化,出生率降低,國家鼓勵二胎,就算是獨生子女也沒什麼用處的
Ⅲ 就一個孩子,但沒有獨生子女證算獨生子女嗎
是否是獨生子女,並非按是否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而定。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只能證明你在領證期間是符合領證要求,夫妻雙方只生育了一個子女。而領證後,該夫妻又生下了第二個子女,你說生下的第一個還能叫「獨生子女」嗎?
這也就是說明了「單獨兩孩」時,在認定是否是獨生子女時,靠的並非僅僅只需要出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原因了。
因此,如果你們夫妻的確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即使當初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你還是獨生子女的父母。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對相關的政策有所了解。
Ⅳ 2016年之前,一個生育一個孩子的,還算不算獨生子女
對於你所說的這個其實你說生一個生育過一個孩子的算不算獨生子女?是你如果你的父母只有你一個孩子,那就是獨生子女,如果你和你的丈夫也只有一個孩子,你的孩子,那也叫獨生子女。應該。
Ⅳ 現在只有一個孩子了,這個孩子算不算獨生子女
這個算是的,這個孩子就是獨生子女的范疇了
Ⅵ 暫時只有一個孩子算獨生子女嗎
不是什麼暫時的問題.你領了獨生子女證,就不準再勝第二胎了.
Ⅶ 只有一個孩子,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算不算獨身子
只有一個孩子,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算不算獨生子女的問題關鍵看現在女方多大,如果是處在生育期內。不算,反之,可以算!
Ⅷ 請問離婚了兩個一人一個孩子算不算獨生子女
不算,如果重新各自組成家庭,不再生育就算。
Ⅸ 兩個孩子死了一個還算獨生子女嗎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