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未婚子女投靠到父母落戶有什麼條件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按規定,需要在父母戶口所在地開具准遷證,帶准遷證到子女戶口所在地開具戶口遷移證,帶戶口遷移證到接收地辦理落戶就可以了,祝好運!
㈡ 成年未婚子女戶口是否可以遷出父母名下
成年未婚子女戶口可以遷出父母名下。
將自己的戶口與父親版的戶口分開,單獨立戶權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和父母分開單獨立戶,必須有屬於自己所有的獨立的住房。
只要具備了這一條件,就可以分戶。
所需材料主要為獨立住房的產權證。
手續相對簡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向現住所地派出所申領戶口遷移證,注銷戶口。然後按照第十三條的規定,及時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㈢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遷戶口怎麼辦理
1.屬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戶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專女可辦理落戶屬,但不包括結婚後離婚和喪偶的子女。
2.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殘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戶口的其他近親屬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邊遠省區從事地質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殘成年未婚子女無法隨身撫養,需投靠具有本市戶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辦理落戶。
申請材料:
1、申請人的申請;
2、遷入地集體戶單位證明;
3、申請人及被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證明;
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須出具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成年未婚子女若原系農業戶口的須出具無業證明,未婚、無業證明;父母雙亡,未成年子女需投靠近親屬的,須由當地公安機關出具其父母死亡證明及無人照顧證明;
5、村委接收證明;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申請人持上述證明材料到派出所申報材料,派出所調查屬實後報區公安分局審批。
㈣ 未婚的成年子女能隨父母遷戶口嗎
可以的。
根據《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
第七十九條 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戶口的,可以申請投靠戶口遷移:
(一)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二)男性超過60周歲或者女性超過55周歲,夫妻雙方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三)投靠配偶的。
屬上述投靠情形的,被投靠人應當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屬第三種情形,被投靠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被投靠人直系親屬應當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省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設定子女與父母相互間投靠的戶口准入條件與本條第一、二款規定不一致的,執行省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4)未婚子女可以隨父母遷戶口嗎擴展閱讀: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㈤ 成年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父母入戶么
成年未婚子女如果已經有固定住所和工作,是不可以再投靠父母入戶的,如果沒有固定的居所,需要與父母一起居住生活或者需要照顧父母生活的,可以投靠父母入戶。
㈥ 成年子女遷移戶口投靠父母需要什麼手續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㈦ 未婚成年子女如何投靠父母落戶成都
可以的,戶口遷移親屬投靠的程序各地有所區別,可以去咨詢戶口遷入地派出所回。
一般所需材料有答: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3、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4、遷入人戶籍證明。
5、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6、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件證明。
7、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㈧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戶籍,申請人是子女還是父母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戶籍,申請人是子女。需要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回、孩子的出生答證明等材料。以河南省為例。
《河南省公安機關戶政服務管理工作規范》
三、子女投靠父母入戶
(一)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雙方關系證明。
(二)辦理步驟
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後,責任區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意見,由主管所領導簽署意見,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戶政部門審批。
㈨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戶口怎麼辦理
當事人應事先咨詢父抄母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工作人員,是否符合當地的戶籍准入政策要求,具體的遷移手續及資料,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凡需要遷移戶口的,應由當事人提出申請(如果是18周歲以下的,應該在監護人遷移戶口的同時隨遷);
2,交驗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要求的其他資料等;
3,並經過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戶口遷移的證明;
4,戶口接收地村(居)委會出具同意接收戶口的證明;
5,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落戶手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