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女博士30歲,獨生子女,家庭條件較好。相貌端正,中等身材,性格好比較賢惠,結婚兩年未育,和前任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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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想咨詢一下.終身未婚未育是不是有3500元錢獎金,在什麼地方辦
可以領取,請關注下面的領取方式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屬本市戶籍公民,可以在本市申領《光榮證》:
(1)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的;
(2)原無子女,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後,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的;
(3)符合生育政策規定,經過批准生育了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孩子在未結婚生育子女前死亡的。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一方,屬本市戶籍公民,可以單方在本市申領《光榮證》:
(1)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個孩子的一方;
(2)再婚夫妻中一方系離婚者且只生育一個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
(3)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沒有再婚的一方。
孩子在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符合上述條件的,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進行補領。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在領證之年起至孩子14周歲止,按每人每年不低於30元標准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申領辦法: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1)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所在單位支付;
(2)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3)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
★計劃生育公益金
●公益金救助范圍:本市范圍內的戶籍人口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批准可享受公益金補助。
(1)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列入民政部門確認的特困低保戶,其保障標准在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由市民政部門組織實施);
(2)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持證),且嚴重病殘的或就讀於特殊學校的特困家庭;
嚴重病殘是指:嚴重心臟病、慢性腎衰竭(尿毒症)、白血病、惡性腫瘤、癱瘓、嚴重燒傷、重大器官移植手術、肢體功能喪失等。上述病殘對象需經市級醫療衛生機構出具診斷證明。
(3)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且父母均亡的獨生子女;
(4)經吳江市計劃生育技術鑒定小組鑒定為計生手術後遺症病人或手術並發症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特困人員;
(5)曾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孩子死亡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特困居民;
(6)其他與計劃生育有關的特困家庭。
上述救助對象須經人口與計劃生育公益金管理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認定。
凡已進入農村計生獎勵保障的,不再列入此救助范圍。
●申領辦法
(1)由符合救助條件的獨生子女家庭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病殘診斷證明或死亡證明等有關資料,並填報《吳江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公益金申請表》;
(2)由村(居)委會、鎮計劃生育部門負責審核、公示,無異議的上報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公益金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3)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公益金管理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後,按規定撥付救助金,每年年底審批兌現。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獎勵對象:
(1)本市農村計劃生育家庭中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年滿60周歲的農民;
(2)年滿50周歲,只生育一個孩子且孩子已經死亡未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農民;
(3)年滿60周歲,未育且未收養子女的農民夫婦參照執行。
「農民」是指在本市農村取得第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人員。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持有土地承包經營證書或被確權的對象。本市漁民符合條件的參照執行。
符合基本條件但屬於國家公務員、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列入本獎勵對象。
●申領辦法
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村居民,由本人在達到規定條件前一年的7月31日之前向戶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提出領取獎勵金的申請,經村、鎮、市三級審核並張榜公示後確認為符合發放條件的對象,按每人每月50元的標准發放獎勵扶助金,直到獎勵對象出現亡故、戶口遷出本市或者生育、收養子女等情形為止。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
●扶助對象
我市戶籍人口中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扶助對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女方年滿49周歲。已經超過49周歲的,從政策開始執行時的實際年齡為起點計算;
(2)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4)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5)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等級達到三級(含三級)以上。
●扶助標准
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的標准發放扶助金,直至亡故為止;獨生子女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的標准發放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金不計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數,也不沖抵其他方面的優惠和補助。
●資格確認程序
(1)本人申請;
(2)村(居)委會審議並張榜公示;
(3)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並張榜公示;
(4)縣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審批並公示;
(5)報省、市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備案。
獨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鄉級以上醫療機構或公安機關或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經公安派出所核實的死亡證明;
獨生子女殘疾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等級為三級以上。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對象是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其中的一部分,扶助金發放就高不就低;2007年起,符合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農村扶助對象,其日後也不再重復享受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獨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即時補償(從2007年1月1日起對所發生的案例進行即時補償)
●適用對象
獨生子女父母為本市戶籍的,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獨生子女的父母均已死亡的,不屬於本補償范圍)。
本補償不影響計劃生育公益金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等其他獎勵扶助政策的正常實施、兌現。
●補償標准
(1)年滿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的未婚獨生子女死亡的,對其父母一次性補償1萬元;
(2)獨生子女死亡時未滿18周歲且其母親年滿40周歲(含40周歲)以上的,對其父母一次性補償1萬元。
父母離異的,補償金給予協議離婚撫養獨生子女的一方或法院判決書獨生子女判隨的一方。
●申領辦法
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戶口本、身份證、死亡證明原件到戶籍所在地鎮級計生辦申請並如實填寫《吳江市獨生子女死亡家庭補償審批表》,經所居住的村(社區)公示7日群眾無異議後,由村、鎮在審批表上蓋章確認並上報市人口計生委,由市人口計生委審核、批准後即時發放補償金。
㈢ 湖南郴州蘇仙區未育的可以享受獨生子女費補貼嗎
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根據有關規定:獨生子女費每人每年發放100元,父母雙方單位各付一半,即為50元。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㈣ 我父親前幾年有外遇,並育有一私生子,但他與我母親一直未辦理離婚,請問我還算獨生子女嗎
【1】你的父親有非婚生子。
【2】根據《婚姻法》第2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內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容,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3】非婚生子的父母有義務把孩子撫養長大成人。
【4】你的父親已經違反了《婚姻法》第32條的第一項規定,與他人同居,並且有了孩子。
【5】如果你的母親不願意離婚,那是你母親自己的選擇,這件事,屬於自訴案件。
【6】對於你的父親來說,他有兩個孩子,對於你的母親來說,你是獨生子女。在法律上,你就是獨生子女。
【7】對於你結婚後想要第二胎,請看你們省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
【8】如果你說出你是哪個省的,我會告訴你的情況是否可以生第二胎。
【9】最重要的是,在懷孕之前要去當地計生部門申請《生育證》,就是生育第一胎或者生育第二胎,都得事先辦理生育證。切記!
㈤ 鞍山市未婚未育退休有獨生子女費嗎
沒有的,這是你本人不能生育而不是當時響應國家號召獨生的政策,所以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
㈥ 一方離婚未育,一方離婚後孩子歸對方,雙方在婚後,生育一子,可辦獨生子女證嗎
你好,首先弄清2個概念,
你們的孩子不是獨生子女,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但是,再婚後,只生育過一次的一方可以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的福利你們家沒有,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你們佔一半
㈦ 獨生子女有補助,未婚未育更應該有補助。孤獨老人難道不能享受補助嗎
孤寡老人當然有補助,問題大概是老人他自己不知道,不會去找政府申請吧!等政府主動找上門來送補助那可就慢了,鄰里鄉親應該幫幫忙。
㈧ 未婚先育之後補辦結婚證,領獨生子女證事業單位政審能通過嗎
你好,如果是達到結婚年紀沒結婚,問題不大。
如果是沒答到年紀就生孩子,屬於非婚生育,這個會不會影響政審,就看你們當地力度了
㈨ 我跟我老公是再婚家庭,老公與前妻有一子歸女方撫養,我也是再婚但未生育,我們婚後育有一女。這個孩子算
你的女兒不算獨生子女,但是你能享受獨生子女的政策,因為你只生過她一個,而如專果屬你要按照雙方是獨生子女可以生育二胎的政策是不行的,爸爸也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政策。《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所指的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結婚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合法、共同生育的,經依法申請被政府確認,在階段時間內數量不超過一個的子女。
㈩ 夫妻終身未育幾歲可享受補助金
終身未來生育或者領取源《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可以享受第4、5項規定的待遇。農村生育兩個女孩的夫妻落實絕育措施後,可以享受第5項規定的待遇。
《 4》、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改制企業的職工原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未滿14周歲,獨生子女的保健費按標准計提到子女14周歲。職工實行社會就業的,可一次性發放到個人。原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改制企業人員,在2003年4月1日後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根據本人基本工資5%的標准增發補貼,按15年計算一次性提取,由改制後企業逐年發放。破產、關門走人企業所提補貼經協調可一次性發放到個人。上列費用經審核後一次性提取納入改製成本。
《5》、獨生子女父母是農村居民的,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採取政府、集體、個人共同出資的形式,為其辦理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