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男女雙方都有一個孩子,再婚後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孩子,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肓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❷ 再婚夫妻,再婚前各育一個子女,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是否可再育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或規章對再婚人員的生育政策都做出了具體規定。絕大多版數省權(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初婚或未生育過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一些省僅治區)規定,因喪偶而再婚的夫妻,再婚前喪偶一方子女不超過兩個,一方無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一些省僅治區、直轄市)還規定, 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孩子,再婚後的家庭無子女或只有一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
❸ 再婚後又離婚的,雙方子女是否算獨生子女
這個要根據狀況來看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❹ 父母離異後並且雙方都已再婚,我還是獨生子女嗎
由於不知道你具體年齡,所以不好判斷,我給你找點資料,你自己看下吧
算獨生子女的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算獨生子女的情況:
(1)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
那你肯定不算獨生子女了
❺ 再婚夫妻一方沒有生育過,一方有孩子,再生算獨生子女嗎
我們復婚姻法規定的,再婚的家庭,制如果有一方是沒有生育過的,那麼,可以再生一個孩子,就是說離異母親如果再婚,對方男的以前沒有生育過孩子是可以再生一個的,如果說對方已經生過孩子了,即使孩子判給了別人,也不可以了。
(一)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經批准再
生育一個子女的,在產後三個月內結扎;
(二)再婚前雙方各已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時經人民法院判決或離
婚協議確定子女隨前配偶,再婚後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經批准再生育一個
子女的,在產後三個月內結扎;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或規章對再婚人員的生育政策都做出了具體規定。絕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初婚或未生育過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一些省僅治區)規定,因喪偶而再婚的夫妻,再婚前喪偶一方子女不超過兩個,一方無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一些省僅治區、直轄市)還規定,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孩子,再婚後的家庭無子女或只有一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等等.
❻ 我想請問離婚後再婚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並且身邊只有一個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現在我們國來家對離婚再自婚生育這塊的法律條規,很不完善,很多地方計生部門對一些特殊的問題自己也是一知半解,導致現在好多地方的規定都不同,按照你反應的情況,為了維護社會穩定,家庭和諧,和維系夫妻感情,是完全可以生育的。
❼ 夫妻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再婚後女方子女隨前夫,請問再婚後男方孩子還屬於獨生子女嗎
如果再婚後沒有生養小孩,對於你們夫妻而言,該男方孩子是獨生子女。再婚後女方子女隨前夫,從一定意義上來說,該女方子女與你無關。
❽ 二婚怎麼辦生育證 再婚生育二胎政策須知
滿足再婚條件的可以生育二胎:
1、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的
2、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3、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喪偶並已生育兩個子女的;
根據計劃生育新政策的規定,只有符合以下幾種情況的,才可以申請育二胎,具體中國計劃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個子女,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並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三)婚後五年以上不育,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不孕症,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懷孕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的;
(五)從邊疆調入本市工作的少數民族職工,調入前經當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農村居民,只有一對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個子女,其他兄弟不收養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農村居民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並書面表示自願贍養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數人只照顧一人);
(八)遠郊區?縣農村居民,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或者一方殘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九)在深山區長期居住並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生活有實際困難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需經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依照中國計劃生育新政策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間隔不少於四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於二十八周歲?
第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雙方均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已生育一個女孩的,但一方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或一方從事工商業一年以上以及雙方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兩代以上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四)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個或兩個女兒,男到女家落戶,並贍養女方父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只適用於姐妹中一人);
(五)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六)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是少數民族並具有本省兩代以上戶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七)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喪偶並已生育兩個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❾ 再婚夫妻生育是否雙方的獨生子女證都要收回
是要收回的
❿ 國家工作人員再婚生育的規定
根據2011計劃生育新政策的規定,只有符合以下幾種情況的,才可以申請才育二胎,具體中國計劃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個子女,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並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三)婚後五年以上不育,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不孕症,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懷孕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的;
(五)從邊疆調入本市工作的少數民族職工,調入前經當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農村居民,只有一對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個子女,其他兄弟不收養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農村居民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並書面表示自願贍養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數人只照顧一人);
(八)遠郊區、縣農村居民,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或者一方殘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九)在深山區長期居住並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生活有實際困難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需經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依照中國計劃生育新政策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間隔不少於四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於二十八周歲。
第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雙方均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已生育一個女孩的,但一方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或一方從事工商業一年以上以及雙方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兩代以上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四)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個或兩個女兒,男到女家落戶,並贍養女方父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只適用於姐妹中一人);
(五)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六)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是少數民族並具有本省兩代以上戶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七)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喪偶並已生育兩個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你可以按照上述標准對照,符合的經正常的申請手續後可以生育第二胎,除此之外不能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