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濱州鐵路附近水域的浮屍是死亡後多長時間才被發現的
8月6日早晨7點,趙某的前男友許某發現她的朋友圈的內容,感覺到趙某要輕生,就馬上趕了過去,他發現趙某喝酒了,當時就勸阻她,此時已經在欄桿外面了,然後就跳河了。
許某趕緊撥打急救電話,河水深達4米,她被滔滔的河水沖走了,傍晚18時30分左右,警方撈起了屍體,經過趙某親屬確認是趙某。
濱州鐵路附近的水域的浮屍是死亡後18個小時才被發現的。
通過這個事件我們有如下的深思:
一、獨生子女的教育問題
趙某是獨生子女,獨生子女從小就被父母寵愛,沒有經歷過苦難教育、挫折教育,抗擊打能力差,以至於將來工作、婚姻生活中,出現一些小的挫折就發生了以上情況,所以應該加強對獨生子女的教育,讓他們從小經歷磨難,成為堅強的“戰士”。
在整個事件中,我們應該深思,應該加強對獨生子女的道德、思想、品質、抗壓能力教育,讓他們磨練意志、砥礪品質,成為家庭、社會的棟梁之才。
⑵ 我濱州市陽信縣溫店鎮的村民,兒子強生,五歲了,報上去三年多了還未上上戶口,我對象是獨生子,我的情況
國家新規定現在可以生二胎了
⑶ 山東省濱州市計劃生育優待證有什麼用處呢
菏澤信息港牡丹茶座 我市全面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 計劃生育家庭可享受十項49條優待 為進一步解決計劃生育家庭在生產生活和養老等方面的困難,加大對違法生育的懲處力度,日前,市委、市政府下發了《關於全面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的意見》(試行),計劃生育家庭可享受政治優待、教育優待等十項共49條優待,違法生育將受到政治制約和經濟制約政策的懲罰。 政治優待。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應征青年在徵兵時優先入伍;招考錄(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安置軍轉幹部、退伍軍人時可優先錄(聘)用;優先把申請入黨的實行計劃生育的群眾作為黨員培養對象等6條優待。 生育優待。獨生子女父母為在職工作人員的,在獨生子女年滿14周歲時,一次性獎勵1000元;符合二孩生育條件而終生只要一個孩子的,經夫婦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簽訂合同並公證後,一次性給予不低於3000元的現金獎勵等4條優待。 節育優待。計劃生育對象落實絕育、放環、流引產手術和參加孕情監測所需費用由相關部門負擔;農民合法生育兩個女孩夫婦、2009年7月1日以後一方在規定時內落實絕育措施並經縣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鑒定屬實的,發放一次性補助3000元。 教育優待。獨生子女和農村合法生育兩女絕育家庭的子女報考本市普通高中的,總成績加10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在組織招考新生時優先錄用;民政部門在對計劃生育家庭特困本科新生救助時,要在一般特困家庭救助標準的基礎上再提高50%等。 生產優待。廣播電視、農業、農機、林業、工商等部門對計劃生育家庭在發布廣告、有線電視初裝費、生產指導、農機補貼、工商登記等方面減免一定的費用或優先享受服務等。 生活優待。水利部門徵收農業灌溉水費、房產部門在各項行政收費時計劃生育家庭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優惠;民政部門對計劃生育低保家庭要增發一定比例的低保金等7條優惠。 就業優待。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獨生子女免費進行就業培訓和就業指導,失業、無業的獨生子女父母在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時,優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等3條優惠。 醫療優待。獨生子女和合法生育兩女絕育家庭參加新農合時,個人應繳的部分全部由政府承擔,且報銷醫療費用時在規定報銷標準的基礎上再提高10%-30%;民政部門對患有重大疾病的貧困計劃生育家庭在一般貧困家庭救助的基礎上再提高50%-70%的救助金等6條優惠。 特別優待。獨生子女傷殘或者死亡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符合國家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規定條件的夫婦,自女方年滿49周歲起,子女傷殘的政府每月發放夫婦各80元特別扶助金,子女死亡的每月發放夫婦各100元特別扶助金。 養老優待。年滿55周歲,符合國家獎勵扶助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夫婦,每人每月發放60元的獎勵扶助金;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時加發本人標准工資5%的退休金等。 另外,違法生育子女的黨員、幹部、職工等按照相關規定,不得提拔重用,不能評聘高於現任的專業技術職務,不推薦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不得錄用、招用國家工作人員等;違法生育的,要依法足額徵收社會撫養費、對已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而又違法生育的,追回已領取的各項獎勵及利息等。 可以嗎,也許濱州市的也是這樣呢,祝你好運。
⑷ 濱州市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
菏澤信息港牡丹茶座
我市全面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
計劃生育家庭可享受十項條優待
為進一步解決計劃生育家庭在生產生活和養老等方面的困難,加大對違法生育的懲處力度,日前,市委、市政府下發了《關於全面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的意見》(試行),計劃生育家庭可享受政治優待、教育優待等十項共49條優待,違法生育將受到政治制約和經濟制約政策的懲罰。
政治優待。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應征青年在徵兵時優先入伍;招考錄(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安置軍轉幹部、退伍軍人時可優先錄(聘)用;優先把申請入黨的實行計劃生育的群眾作為黨員培養對象等6條優待。
生育優待。獨生子女父母為在職工作人員的,在獨生子女年滿14周歲時,一次性獎勵1000元;符合二孩生育條件而終生只要一個孩子的,經夫婦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簽訂合同並公證後,一次性給予不低於3000元的現金獎勵等4條優待。
節育優待。計劃生育對象落實絕育、放環、流引產手術和參加孕情監測所需費用由相關部門負擔;農民合法生育兩個女孩夫婦、2009年7月1日以後一方在規定時內落實絕育措施並經縣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鑒定屬實的,發放一次性補助3000元。
教育優待。獨生子女和農村合法生育兩女絕育家庭的子女報考本市普通高中的,總成績加10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在組織招考新生時優先錄用;民政部門在對計劃生育家庭特困本科新生救助時,要在一般特困家庭救助標準的基礎上再提高50%等。
生產優待。廣播電視、農業、農機、林業、工商等部門對計劃生育家庭在發布廣告、有線電視初裝費、生產指導、農機補貼、工商登記等方面減免一定的費用或優先享受服務等。
生活優待。水利部門徵收農業灌溉水費、房產部門在各項行政收費時計劃生育家庭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優惠;民政部門對計劃生育低保家庭要增發一定比例的低保金等7條優惠。
就業優待。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獨生子女免費進行就業培訓和就業指導,失業、無業的獨生子女父母在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時,優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等3條優惠。
醫療優待。獨生子女和合法生育兩女絕育家庭參加新農合時,個人應繳的部分全部由政府承擔,且報銷醫療費用時在規定報銷標準的基礎上再提高10%-30%;民政部門對患有重大疾病的貧困計劃生育家庭在一般貧困家庭救助的基礎上再提高50%-70%的救助金等6條優惠。
特別優待。獨生子女傷殘或者死亡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符合國家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規定條件的夫婦,自女方年滿49周歲起,子女傷殘的政府每月發放夫婦各80元特別扶助金,子女死亡的每月發放夫婦各100元特別扶助金。
養老優待。年滿55周歲,符合國家獎勵扶助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夫婦,每人每月發放60元的獎勵扶助金;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時加發本人標准工資5%的退休金等。
另外,違法生育子女的黨員、幹部、職工等按照相關規定,不得提拔重用,不能評聘高於現任的專業技術職務,不推薦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不得錄用、招用國家工作人員等;違法生育的,要依法足額徵收社會撫養費、對已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而又違法生育的,追回已領取的各項獎勵及利息等。
可以嗎,也許濱州市的也是這樣呢,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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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濱州市鄒平縣生育險交多久可以用
生育保險條件:
1.生育或施行流產手術時其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了生育保險,且為其繳納生版育保權險費連續繳滿6個月之後生育,並在產假期間用人單位繼續為該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的;
2.生育或施行流產手術符合國家和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的;
3.能提供所需證件及證明材料的。
申領生育保險流程:
由本人所在單位填報《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之後,憑下列證件到市、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1.產婦《身份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見原件留復印件;
2.鎮以上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見原件留復印件,出院時醫院出具的有效票據原件,發票(包括產前建大、小卡期間的檢查和化驗費及住院費);
3.《獨生子女優待證》,見原件留復印件。未辦《獨生子女證》的不能享受獨生子女相關待遇。
⑹ 山東濱州第二胎生育政策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和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居住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中國公民和戶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一切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組織。 第三條 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熱情服務,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計劃生育公務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 全社會都應當積極支持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計劃生育協會等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應當協助人民政府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將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作為考核政府政績和單位負責人實績的重要依據。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在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人口發展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和上一級人民政府人口發展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第十一條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配備專(兼)職計劃生育工作人員。 村(居)民會議可以依法制定計劃生育村規民約或者居民公約。村(居)民委員會與育齡公民可以依法簽訂計劃生育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二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實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計劃生育責任制,具體負責本單位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十三條 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應當公開,自覺接受公眾監督。 第十四條 城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行屬地管理。 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 第十五條 計劃生育、教育、科技、文化、衛生、民政、司法行政、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 第十六條 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統計應當及時、准確,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或者拒報人口與計劃生育統計數據。發展計劃、計劃生育、公安、勞動保障、民政、教育、人事、衛生、統計等有關部門對有關人口信息資源實行共享。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逐步提高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投入的總體水平,保障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必要的經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貧困地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給予重點扶持。 政府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為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提供捐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剋扣、挪用人口與計劃生育費用。 第十八條 政府鼓勵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域的科學研究和對外交流與合作。 第三章生育調節 第十九條 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少生優生,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公民,經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三周歲妊娠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第二十條 生育第一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選擇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時間,應當在生育前到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免費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憑手冊享受計劃生育優先優惠服務。《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樣本由省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統一制定。 第二十一條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一)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二)經設區的市以上計劃生育技術鑒定組確診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懷孕的; (四)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從事礦工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從事外海、遠洋捕撈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條 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且以農林牧漁業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與女方父母共同生活並履行贍養義務的(女家姐妹數人,只照顧一人); (二)兄弟兩人以上,只有一個有生育條件,且只生育一個子女,其他兄弟均已喪失生育條件並未收養子女的; (三)在與內陸不連結的海島定居的。 第二十三條 只生育一個女孩,母女均為農村居民且母親居住在農村連續五年以上,以農林牧漁業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第二十四條 夫妻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均隨前婚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第二十五條 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女方為初育的須年滿二十五周歲,女方為再育的須年滿三十周歲。 第二十六條 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在妊娠前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證。申請辦理生育證時應當提交生育申請書,並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二)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生育證明; (三)已收養子女的,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 (四)具有本條例規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證明。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對公民的生育申請及時受理、審核,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將審核意見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報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日內對符合生育條件的發給生育證;對不符合生育條件的以書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第二十七條 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門、台灣同胞的生育以及歸國華僑和出國留學人員的生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 病殘兒醫學鑒定申請,由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受理初審後報設區的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醫學鑒定。申請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向省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申請重新鑒定。省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結論為終局鑒定。 第二十九條 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的婦女。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嬰兒。 溺嬰、遺
⑺ 山東濱州獨生子女費是多少
惠民夫妻雙方每人每月5元共計120元。上班的按月達到工資里,農村的一年一發,在計生專干哪裡領取。
⑻ 山東濱州退休的教師為什麼沒有獨生子女獎勵基金
山東濱州退休的老師基本都有很高的退休金,所以就沒有獨生子女獎勵基金,畢竟經濟待遇已經很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