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兒子在外地工作壓力大父母辦低保怎麼辦呢
兒子在外地工作壓力大,不是申辦低保的主要條件。父母如果辦理低保,應該在收入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線。供參考。
2. 孩子成家以後在外地,他的父母年齡大了該怎麼辦
這個情況,要麼孩子回到老人身邊,但應該不會很容易了,畢竟孩子在外地已內經站住腳了,有穩定的工作容或是生活,要麼就是老人到孩子身邊,但最好是離的近一些,不要在一起生活,一定會有代溝的,或是老人找一個好的敬老院也就是養老機構,這樣兒女放心,老人也開心
3. 父母遺產處置中有子女在異地怎麼辦
父親去世後,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我小孩戶口在外省想把戶口轉到父母這邊需要怎麼辦
當事人想遷移孩子戶籍,需要本人或戶主,憑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到落戶所在地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落戶手續,派出所審核通過之後,會給當事人開具准予孩子落戶遷入的准遷證。
當事人或者戶主憑准遷證和以上證件材料,回到孩子目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戶籍遷移手續。
取得孩子戶籍資料之後,當事人或戶主再回到落戶所在地戶籍管理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5. 父母去世,子女是外地城市戶口,老家的土地該怎麼辦
現在大部分區域都在確權,可轉讓繼承了,和城市的商品房一樣了,都有證了
6. 父母外地打工孩子怎麼辦
最好是自己帶著,因為孩子在父母的身邊才能快樂的成長。
7. 父母都在外地工作,孩子不願和父母交流怎麼辦
我姐姐因為工作的原因,基本一年就跟孩子見兩次面,但是她跟孩子的感情卻非常的好。她基本每天都會給孩子打電話,一周至少會打兩次視頻電話,就是為了能夠讓孩子看到自己,雖然不能抱著孩子,但卻能夠看見孩子。
我姐夫家家庭情況不是很好,兩個女兒很小的時候我姐姐就跟姐夫一起出去打工了,打工的地方距離家開車要十四個小時,那時候家裡窮能做的就是每年過年回家還有暑假的時候陪她們倆。
就如同我姐姐一樣,現在基本是只要一放假就回家,哪怕只是待一個白天她也要回家,而孩子也總是特別的期待她回去,我相信如果你也不給孩子壓力,並且有空就回去看孩子的話,孩子應該不會再討厭與你交流的。
8. 獨生子女+異地戀,父母怎麼辦
對於目前這種社會現狀來看!異地戀的關系並不大!畢竟現在交通發達,到什麼版地方都不需要多少權時間!只要有心!父母可以留在家鄉,早期偶爾回來看看父母(掙錢要緊),晚期條件允許的話可以把雙方的父母般到一起做,一起照顧,如果雙方服務有異議的話,便可以把雙方的父母的生活都料理好!這並不是什麼難事,畢竟就是在同一個省戀愛都會是一樣的!一切既有由心生!只要有心!
9. 孩子在外地上學,總是想家。作為父母該怎麼辦
我以前也是在外地上學的,我還好,宿舍只有8個人。如果你離家不算太遠的話1禮拜
2禮拜回家一次行的啊。若是太遠的話,退學去工作吧,或者回家把,
回家好好和父母說說吧
,是退學還是繼續,好好想想。
10. 獨生子女在外地將來父母老了怎麼辦
今天,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個鏈接《你陪我長大,我陪你變老-----北大才女直抵人心的演講》,我將此標題在電腦搜索,馬上就又看到視頻,並附此文後面。這個才女的演講,看似普通,卻直抵人心,令人感動。
是啊,父母為兒女操碎了心,把兒女撫養長大,自己卻漸漸老去,為了不讓兒女分心工作,自己總是報平安,事先作了不麻煩兒女、到老年公寓養老的打算。可是,請人伺候、到老年公寓並不是最佳選擇,在那最關鍵的時候,哪有自己的兒女周到?我前一段時間兩次住院,都是兒女輪班晝夜陪伴,換衣擦身、端屎端尿、燉湯炒菜、喂水喂飯、無微不至,使我很快恢圓亮輪復體力,站立起來。我也見過病友日付130元請人陪伴、直到轉重症監護室橘信也不見陪伴的人影的真實例子,也聽過月花3000多元到有醫療條件的老年公寓、身上長了褥瘡也沒人過問的事,於是我改變了主意,還是跟著一個子女為好,因為我現在不敢說大話自己能鍵源管自己,需要人照顧了,就憑每周要到醫院化驗血常規、每月要住四天醫院打針買葯(可回家住)、三天要換人造膀胱尿袋,我就需要人陪伴,再不敢逞能說大話了。我意識到,四個月前還自以為挺健康的我,真的變老了。我近在身邊的女兒要我老兩口與他們同住,我沒有拒絕,欣然同意。
我欣賞《你陪我長大,我陪你變老》,我為之點贊!這就是孝道,這就是良心。盡管陪伴老人會有許多麻煩,但是,也是一種責任、一種樂趣、一種慰藉。尤其是獨生子女,兩人要陪伴四人,該怎麼辦?可是,80後北大才女的演講,作了最好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