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策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可以立戶一說有什麼見解
可以讓年輕人更早的獨立起來 擔負起責任
對青年人來說是很好的
⑵ 可以單獨給子女辦獨立的戶口嗎
獨生子女可抄以獨立戶口,但襲是有條件限制,符合條件的到戶籍管理部門辦理即可。
1、 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戶。
2、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拓展資料:
子女從家庭戶口中分離出來獨立戶口,需要一定的條件,如結婚、已成年且獨立生活等。需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個人申請書等材料。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⑶ 現在派出所為什麼不給分戶
3、自願退出宅基地的農民
國家鼓勵農民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而農村在退出宅基地後,拿到了一筆補償,但是有些農民的戶口依然在農村,而為了避免這些退出宅基地但戶口又在農村的農民通過分戶再申請宅基地,禁止退出宅基地的農民進行分戶。
4、假離婚的農民
隨著土地確權的結束,農村的宅基地價值是越來越大,而很多農民正是看中了宅基地的升值空間,想方設法的申請宅基地,而分戶是申請宅基地最為有效的辦法,一些農民因為條件限制無法分戶。
於是便想到了利用離婚後配偶其中一方可以自立一個戶口,就可以再申請一處宅基地,而很多農民都是假離婚,平時依舊過著夫妻生活,這種通過假離婚來分戶的農民,一旦被查到,那麼分戶資格也將被取消。
分戶的嚴管對村集體成員的利益也是有很大的保障的,隨著土地確權的結束,農村分戶管理也將會越來越嚴格,而這四種情況更是想分戶都不行了,想分戶的農民要盡早了解,早做准備。
⑷ 獨生子女婚後已立戶的在農村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這種情況和父母是一戶,根據一戶一地政策,不能發放第二處宅基地
⑸ 獨生子女能否單獨立戶,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首先獨生子女必須達到成年。有可落的戶才可以單獨立戶
⑹ 還沒結婚、沒工作的獨生子女可以立戶嗎
按規定年滿18周歲名下有房產符合房子轄區的遷戶口條件規定的可以遷入獨立戶口,所以可以。但必須符合以上條件規定。
⑺ 獨生子女可以獨立戶口嗎
獨生子女可以獨立戶口。
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 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戶。
2、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3、 分戶程序:
(1) 公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2)私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法院判決書或公正書,以及私房房契等證件證明材料(農村地區分戶需要出具村委會同意分戶的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拓展資料: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
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開戶主戶籍,另立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分戶條件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其他情況。
分戶程序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⑻ 集體戶口轉個人戶口問題
集體抄戶口轉個人戶口需要的材料:
1、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有貸款的為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所有的,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集體戶口卡原件,此件沒收不退。
4、本人身份證原件。
5、新立戶還需物業開一張證明。
6、非明示所有權人,需提供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結婚證、出生證之類的證明。
集體戶口轉個人戶口程序:
1、符合戶口遷移的條件,持集體戶口本或戶口頁、身份證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2、持戶籍證明(和符合戶口遷移的條件的證件,如:房本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准遷證」;
3、持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4、持遷移證到遷入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戶。
(8)2020年獨生子女立戶擴展閱讀:
集體戶口轉個人戶口需知:
1、在當地購買房產的,可以將戶口遷至個人房產處(屬於本地戶口遷移,不需要其他條件),或者在其他地方購買房產,且符合房產所在地戶口遷入條件的,可以將戶口遷入房產處;
2、結婚登記後,配偶是家庭戶口的,可以將戶口以「夫妻投靠」為由遷入配偶處;
3、戶口遷回原籍的,需先徵得原籍派出所的同意並出具《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後才能辦理遷移。
⑼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條件有: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結婚。
分戶需要資料:需要攜帶本人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親屬證明,戶主、房主同意落戶證明,合法的房產手續(合法的房產手續包括農村宅基地證。
一、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
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雙方並不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過個的,這種情況,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分戶。
在農村有部分年輕人由於工作原因,長期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由於彼此不互相依存,也就有了分戶的先決條件,這樣的情況若是申請分戶是符合標準的,子女可以獨立門戶的。
二、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
要求分戶的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也就是說要求分戶的子女達必須到能自立門戶的標准,擁有穩定的工作,有養活自己的經濟能力。
自己都不能掙錢養活自己,還得啃老的啃老族能說是獨立嗎?恐怕連自己都照顧不好怎麼自立門戶,實質還是依賴父母的巨嬰。
三、結婚
結婚可以成為分戶的條件和理由。
農村家庭一般兒女較多,獨生子女的少,若是兒女結婚後都還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很不方便的,現在農村分戶政策規定子女在婚嫁之時,則有必要與父母分開居住,這種情況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戶要求。
兒女結婚分戶,小家庭成為獨立的一戶,而不是和父母擠一起也可以減少婆媳矛盾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