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對成年子女有何義務
婚姻法規定父母的撫養義務,只是規定在子女未滿18周歲前的撫養義務,故年滿18周歲的子女內,父母容已不再承擔撫養義務。
此外,我國法律的規定的義務教育只有9年,超過9年,已經不是義務教育了。此時,父母承擔的只是道德上的責任,無法律上的義務。按婚姻法解釋(一)第20條的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所以成年子女上大學的費用不再是父母的法定義務,而是道德上的義務。雖然法律沒有硬性規定,但絕大多數的父母對子女的教育問題還是很支持的,都會盡自己所能進行供養。當然,若父母不給你也沒辦法,只能從道義上去譴責了。
B. 父母如何與成年子女相處
文章寫的很好👍,老人就應該懂得放手
C. 中國法律允許父母與成年子女斷絕關系嗎
父母與子女關系的建立有兩種,一是具有血緣關系,一種是通過撫養關系建立。
法律沒有規定具有血緣關系的父母與成年子女可以斷絕關系,收養關系可以斷絕父母與子女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第二十九條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因此,如果是純血緣關系,且生父母沒有送養子女,是不能解除父母子女關系的。如果生父母送養,成年子女長大後,解除與養父母子女關系後,是否恢復原生父母的關系,可以協商確定。如果只是撫養的父母子女關系,撫養父母和成年子女可以解除關系。
D. 父母逼迫成年子女相親結婚是否違法該如何處理(已經無法溝通)我該怎麼辦啊求求大家了!
父母強迫子女結婚是違法的,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違法行為。相關法律規定和處理維權如下:
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
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如果超出了上述期限,對於包辦、買賣引起的離婚糾紛,如果當事人共同生活的時間不長,或雖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但確實未建立夫妻感情的,應當准予離婚。而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
E. 父母可以為成年子女起訴嗎
我們知道,父母對孩子有撫養義務。但實踐中會有一些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未能盡到撫養義務,如老公長期在外,也不支付應有的撫育孩子的費用,這種情況下由女方一人獨自支撐難免吃力。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即使在婚內,老公不撫養孩子也是違法行為,如果婚內老公未盡撫養義務,妻子可以以子女的名義向父親請求支付撫養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來講,父母是子女的第一法定監護人,負有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起訴父母要求支付撫養費。在我國,對於子女撫養費這一方面,國家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子女的撫養費理應有父母雙方一同支付,如果雙方父母離婚,那麼孩子的撫養費大部分是由不撫養孩子的那一方來支付,父母不得拖欠或者不給孩子撫養費。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F. 父母對成年子女還有撫養義務嗎
父母只對喪失勞動能力、尚在讀的、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成年內子女負有撫養容義務,對於勞動能力正常的子女是沒有撫養義務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G. 成年子女犯罪父母需要承擔賠償嗎
父母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18歲的成年人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7)父母騷擾成年子女擴展閱讀
父母對孩子僅有撫養義務,到18歲後就終止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H. 已經成年的人信用卡逾期還總打電話給父母算不算騷擾
他為什麼打電話給你父母呢?難道你銀行留的手機號碼是你父母的,否則的話,他不會打電話給你父母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