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退休是否有每月獨生子女費補貼
年滿60周歲的人員,每月就能領獨生子女費。
② 上海退休領多少獨生子女費什麼時候補發
如果你問的是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現在的標準是:5000元。如果是婚後無子女的,為10000元。一般在辦理退休當月同時申請,次月隨養老金一同發放到退休人員賬戶上。
③ 上海每月的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單位不給的話,到什麼地方可以領取
不管是在國企、外企或私企工作,都能夠享受計劃生育的相關政策,如果沒有領取到獨生子女獎勵費的,可以及時向單位反映,反映無效的,可向單位所在地的區(縣)人口計生委反映,請他們協調解決;如果計生委協調未果,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④ 上海獨生子女政策,補貼,怎麼拿錢的
政策規定獨生子女每月補貼30元。
如你有單位(工作),單位應每月發放,如你沒單位,到你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去申請,也會發放給你。
該政策是從2011年1月起實施。
親如果滿意,請及時選我為【滿意答案】
答題不易,您的【採納】是對我最大的鼓勵
⑤ 上海獨生子女證辦好之後,到老了會一次性給多少補貼
市政府關於印發修訂後的《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的通知
滬府發〔2016〕4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修訂後的《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8日
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
第七條(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計劃生育獎勵)
持有《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按照下列規定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一)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在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計發養老待遇後,再給予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即原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5000元。
(二)不符合前項規定的人員,女年滿55周歲或者男年滿60周歲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給予5000元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⑥ 上海獨生子女補貼政策
最新修復訂的《上海市計劃制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原來的每月2.5元上調至30元。根據規定,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上海市戶籍公民,在子女年滿16周歲以前,可領取每月3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無用人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支付。
⑦ 上海退休是否有每月獨生子女費補貼
有。
2016年2月23日修改的《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如下:
第三十四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歲以前,由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向其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
第三十五條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獎勵:
(一)在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農民在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其獨生子女按兩個人計算分配面積;
(三)在年老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獎勵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三十六條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其獨生子女在未滿十六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不願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助。
第三十七條依法生育子女的婦女,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三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時,應當體現對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照顧。
⑧ 上海退休後領取獨生子女費需要什麼材料
一、受理條件:
1.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
2.《條例》施行(2004年4月15日)前辦理結婚登記且婚後未生育又未收養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
二、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
2、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已有子女狀況聲明;
5、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的人員,還需提供《光榮證》;
6、領取年老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申請審核表;
7、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須提供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8)上海獨生子女費補貼標准2015年擴展閱讀:
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⑨ 上海獨生子女死亡補貼問題
你理解錯了
有關參考資料:
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獨生子女意外傷殘和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辦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獨生子女意外傷殘和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辦法》的通知
滬人口委〔2006〕42號
各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現將《上海市獨生子女意外傷殘和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二○○六年七月一日
上海市獨生子女意外傷殘和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辦法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保障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獨生子女意外傷殘一次性補助申領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戶籍公民,可以領取獨生子女意外傷殘一次性補助:
(一)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其獨生子女在16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
(三)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
(四)其獨生子女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第三條(獨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戶籍公民,可以領取獨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補助:
(一)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其獨生子女在16周歲之前死亡;
(三)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
第四條(補助標准)
符合獨生子女意外傷殘一次性補助申領條件的公民,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給予不少於3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符合獨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條件的公民,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給予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第五條(獨生子女意外傷殘一次性補助申請材料)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要求領取獨生子女意外傷殘一次性補助的公民,應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的原件: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婚姻狀況證明;
(三)身份證明;
(四)戶籍證明;
(五)其獨生子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六)其獨生子女在16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的證明;
(七)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聲明。
第六條(獨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補助申請材料)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要求領取獨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補助的公民,應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的原件: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婚姻狀況證明;
(三)身份證明;
(四)戶籍證明;
(五)其獨生子女在16周歲之前死亡的證明;
(六)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聲明。
第七條(申領程序)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要求領取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一次性補助的公民,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表和本辦法規定的申請材料。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並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按規定不由本機關受理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三)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屬於本機關受理范圍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受理後,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並將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送的受理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放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一次性補助;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八條(委託辦理)
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申領。委託辦理時,除提供本辦法規定的委託人的全部材料外,還須提供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申請程序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九條(材料留存)
辦理機關應當留存申請人提供的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聲明的原件,以及其獨生子女傷殘或者死亡證明的復印件;其他申請材料若非本市機構出具的,辦理機關應當留存該材料的復印件。
當事人委託他人申領的,辦理機關還應當留存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和委託書原件。
第十條(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